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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环发〔2023〕63号

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

现将《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青岛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通过碳普惠机制实现绿色低碳行为的价值转化,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结合青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惠企利民、共建共享”为核心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原则,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完善碳普惠管理运营体系、技术服务体系、项目场景体系、价值转化体系和试点示范体系,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建“美丽青岛”。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完善碳普惠管理制度,开展市场化管理运营和服务,开发类型丰富的碳普惠方法学、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推出商业激励、公益激励等多元化激励措施,探索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减排量消纳机制,形成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的试点示范,做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青岛碳普惠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营体系

1.建立健全碳普惠管理制度。落实省碳普惠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青岛市碳普惠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配套措施,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碳普惠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2.设立碳普惠管理运营机构。选取基础条件好、技术实力优、参与意愿强的专业机构,承担省碳普惠管理运营青岛分中心职能,负责组织碳普惠方法学的论证评估、企业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签发备案、社会公众低碳场景和减排量的管理,以及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具体工作。

(二)建设专业规范的技术服务体系

3.搭建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设青岛市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减排量核算、签发、消纳和政策发布、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服务,实现与省碳普惠平台对接。广泛纳入减排项目、低碳场景和应用程序,汇集用户碳积分数据,整合可供碳积分兑换的出行、餐饮、购物、休闲等各类商业资源,建设碳普惠商城。

4.设立碳普惠专家委员会。成立由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驻青委员、企业和科研机构专家等组成的青岛市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负责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论证评估碳普惠方法学、指导减排项目开发等,确保相关政策举措合理可行、方法学科学严谨。

(三)建设类型丰富的项目场景体系

5.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借鉴国内外自愿减排方法学,充分考虑普惠性、代表性、数据可获得性等因素,有序开发碳普惠方法学,规范减排量核算。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支持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碳普惠方法学。探索建立与先进地区碳普惠方法学互联互通机制,为跨区域碳普惠合作提供基础。

6.开发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以规范的碳普惠方法学为基础,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有序开发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统一建档入库。引导企业低碳生产经营,鼓励开发屋顶光伏、清洁取暖、固废综合利用、小型碳汇等项目,以减排量价值转化助推企业减污降碳。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交通出行、新能源汽车使用、节气节电、生活垃圾分类等降碳行动,逐步形成覆盖“衣、食、住、行、用”等各个方面的低碳场景,以多元化激励措施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7.开发碳普惠应用程序。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碳普惠应用程序,规范减排量核算,与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直观、及时地向企业、社会公众展示绿色低碳行为量化数据。设计完善碳积分生成和兑换规则,持续推出碳积分兑换奖励等各类活动,吸引用户积极参与降碳行动。

(四)建设运行畅通的价值转化体系

8.加大商业激励力度。以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加快汇聚商业激励资源,广泛吸纳商家与碳普惠应用程序对接,探索打通商业积分向碳积分转化的通道,实现碳普惠应用程序与商家相互引流的良性循环。建设碳普惠商城,提供用于碳积分兑换的数字人民币红包、手机话费、实物商品、景区门票、服务消费券等类型丰富的商品和服务,持续提升碳普惠的吸引力。

9.加大公益激励力度。牢牢把握碳普惠公益属性,策划开展植树造林、景区巡护、绿道骑行等一系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扩大碳普惠的社会影响力。根据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参与公益活动的成就,为先进典型提供成就勋章、荣誉证书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增强企业、社会公众的成就感。

10.加大减排量消纳力度。鼓励各类会议、赛事、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方,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网点、大型商场、星级酒店、公益机构等组织,优先认购碳普惠减排量以抵销自身产生的碳排放。组织具有社会责任感、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机构,免费提供排放量核算、碳中和认证等服务,研究开发智能核算方法,切实降低实现碳中和的成本。

11.创新减排量消纳机制。坚持“利企惠民”理念,依法依规探索使用碳普惠减排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积极跟进先进地区关于碳普惠的政策规定,在具备条件时建立跨地区碳普惠合作机制。持续探索其他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机制。

(五)建设特色显著的试点示范体系

12.结合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碳普惠工作。以青岛西海岸新区为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减排项目的金融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普惠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通碳普惠与政策优惠、金融资源之间的对接渠道。率先在灵山岛、中德未来城等有条件的社区推动碳普惠机制落地,打造碳普惠助力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的样板。

13.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碳普惠工作。落实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有关任务要求,依托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支持龙头企业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领域开发特色碳普惠方法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开发快递包装、废金属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碳普惠应用程序,为低碳生活提供激励措施。

14.结合数字人民币试点推进碳普惠工作。依托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面向企业和个人开设碳账户,提升全社会对自身节能减排行为的感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推出支持绿色低碳行为的融资增信优惠政策,研发与碳普惠挂钩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和服务,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低碳治理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系统谋划,稳步推进碳普惠平台建设运营、方法学开发等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关键问题。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开放资源共享,立足各自职责开展专业指导,合力打造青岛市碳普惠品牌。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拓宽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公益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工作,确保碳普惠实现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管理,保障碳普惠体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碳普惠始终服务于推动全社会减排,惠及企业和社会公众。

(四)加强宣传推广。把握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碳普惠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做好碳普惠机制的政策解读。建设碳普惠主题的环境教育基地,展示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成果,以及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等多层次的先进案例,营造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良好氛围。

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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