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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同意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申请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项目业主碳普惠核证减排量 (吨CO2当量)项目名称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10588河源南玻旗滨4MW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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