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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环发〔2023〕1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哈尔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绿色龙江”“生态振兴”建设,深入落实《哈尔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着力构建科学完善、全民参与的“碳惠冰城”体系,形成惠企利民、共建共享、协同参与低碳发展的良好局面,营造建设美丽生态宜居城市的良好氛围,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持续健康运营机制,结合哈尔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主题,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推动我市建立完善碳普惠管理运营体系、技术服务体系、项目场景体系、价值转化体系和试点示范体系,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建“美丽冰城”。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进哈尔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依托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建立哈尔滨市碳普惠试点平台,开展市场化管理运营和服务,打造基于企业、个人绿色行为的数字化激励模式,开发类型丰富的碳普惠方法学、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创新运用碳减排方法学或相关标准测算,全方位采集、量化企业生产经营和公众在衣、食、住、行、游、购、娱等各领域的绿色行为数据,建立绿色生活激励体系,形成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科学的管理体系

1. 建立健全碳普惠管理制度。参照其他先进地市的碳普惠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哈尔滨市碳普惠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配套措施,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碳普惠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2. 设立碳普惠管理运营机构。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承担哈尔滨市碳普惠管理运营职能,负责组织碳普惠方法学的论证评估、企业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签发备案、社会公众低碳场景和减排量的管理,以及碳普惠试点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具体工作。

(二)建设专业的技术体系

3. 搭建碳普惠试点平台。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作为建设运营单位,建设哈尔滨市碳普惠试点平台,对低碳行为量化、核证、交易等行为进行统一管理运营。提供减排量核算、签发、消纳和政策发布、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服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市场化交易,形成规则清晰、场景多样、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市场。

4. 建立碳普惠专家库。成立由行业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专家等组成的哈尔滨市碳普惠专家库,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论证评估碳普惠方法学、指导减排项目开发等技术支持,确保相关政策举措合理可行、方法学科学严谨。

5. 建立绿色低碳科技共享体系。以哈尔滨市碳普惠试点平台为媒介,打通科研设施、基础研究成果、碳数据、碳检测等各体系资源开放通道,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构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多层次主体协同参与的共享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能力建设,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作用,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式创新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绿色低碳科研及技术转化能力。

(三)建设丰富的项目体系

6. 组织开展碳足迹认证。深入拓展绿色生产生活场景,围绕绿色出行、绿色出游、绿色餐饮、绿色消费、绿色政务、绿色城市等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多维度场景,制定绿色生活行为指南。运用5G技术、大数据、区块链核算方法和工具,充分关联资源路径和应用场景,实现碳足迹全生命周期的记录、认证,引导全民主动践行绿色生活行为,推动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绿色生活普及化、常态化。

7. 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借鉴国内外自愿减排方法学,充分考虑普惠性、代表性、数据可获得性等因素,有序开发碳普惠方法学,规范减排量核算。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支持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碳普惠方法学。探索建立与先进地区碳普惠方法学互联互通机制,为跨区域碳普惠合作提供基础。

8. 开发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有序开发减排项目和低碳场景,统一建档入库。引导企业低碳生产经营,鼓励开发屋顶光伏、清洁取暖、固废综合利用、小型碳汇等项目,致力打造“零碳企业”,以减排量价值转化助推企业减污降碳。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交通出行、新能源汽车使用、节气节电、生活垃圾分类共享单车骑行等降碳行动,逐步形成覆盖“衣、食、住、行、用”等各个方面的低碳场景,以多元化激励措施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9. 开发碳普惠应用程序。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委托专业单位开发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碳普惠应用程序,规范减排量核算,与我市碳普惠试点平台实现对接,直观、及时地向企业、社会公众展示绿色低碳行为量化数据。设计完善碳积分生成和兑换规则,持续推出碳积分兑换奖励等各类活动,吸引用户积极参与降碳行动。

(四)建设正向的激励体系

10. 加大商业激励力度。以碳普惠试点平台为载体,加快汇聚商业激励资源,广泛吸纳商家与碳普惠应用程序对接,探索打通商业积分向碳积分转化的通道,实现碳普惠应用程序与商家相互引流的良性循环。建设碳普惠商城,提供用于碳积分兑换的手机话费、实物商品、景区门票、服务消费券等类型丰富的商品和服务,持续提升碳普惠的吸引力。

11. 加大公益激励力度。牢牢把握碳普惠公益属性,结合碳普惠应用程序策划开展植树造林、绿道骑行、垃圾分类、低碳科普、低碳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扩大碳普惠的社会影响力。根据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参与公益活动的频次,为先进典型提供成就勋章、荣誉证书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增强企业、社会公众的参与感和成就感。

12. 建立碳普惠减排量抵消制度。倡导低碳活动,鼓励各类会议、赛事、论坛、展览、旅游、等大型活动主办方,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网点、大型商场、星级酒店、公益机构等组织,优先认购碳普惠减排量以抵销自身产生的碳排放。组织具有社会责任感、公信力强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排放量核算、碳中和认证等服务,研究开发智能核算方法,切实降低实现碳中和的成本。坚持“利企惠民”理念,依法依规探索使用碳普惠减排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积极跟进先进地区关于碳普惠的政策规定,在具备条件时建立跨地区碳普惠合作机制。持续探索其他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机制。

13. 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碳普惠工作。落实哈尔滨市“无废城市”建设有关任务要求,依托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支持行业标杆企业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领域开发特色碳普惠方法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开发快递包装、废金属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碳普惠应用程序,为低碳生活提供激励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做好系统谋划,稳步推进碳普惠试点平台建设运营、方法学开发等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关键问题,保证我市碳普惠体系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开放资源共享,立足各自职责开展专业指导,合力打造哈尔滨市碳普惠品牌。

(二)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管理,保障碳普惠体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碳普惠始终服务于推动全社会减排,惠及企业和社会公众。

(三)加强宣传推广。把握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党政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作用,用好新媒体、新载体,大力开展碳普惠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碳普惠机制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哈尔滨碳普惠平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社会共建行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来源: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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