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合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环〔2024〕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报送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双碳”工作,制定《合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7日
合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安徽省碳普惠体系建设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为理念,结合“生态+科技+数字”优势,强化创新驱动,促进个人与企业共同减碳,构建合肥碳普惠体系。通过合肥碳普惠体系建设,激发绿色低碳发展新动力,培育全市绿色文明新风尚,实现政府、平台、社会多方共赢,提升合肥绿色竞争力与影响力,创新碳普惠成果经验。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立足合肥实际,聚焦居民衣、食、住、行、用等环节和小微企业碳减排,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场景适用性、操作便捷性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实施,构建主体多元、场景丰富、功能完善的碳普惠体系。
——多方参与、市场主体。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发挥在顶层设计、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开发、减排量消纳、场景拓展、平台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方共赢市场化运作模式,为提升合肥绿色发展能级注入强大动力。
——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发挥数字化转型牵引作用,将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贯穿于碳普惠体系建设全过程,协同推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强化创新集成效应,支撑碳普惠体系持续提质升级,成为合肥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主要目标
(一)到2024年底,建成运行合肥碳普惠体系1.0版。建设完成合肥市碳普惠平台,纳入衣、食、住、行、用等个人低碳场景,研究制定管理运营方案,明确参与方权益责任,碳普惠平台开展实质性运行。
(二)到2025年底,完善更新合肥碳普惠体系2.0版。确定碳普惠管理运营机构,建立专家库、项目库,新增若干个条件成熟的减排场景,建立一批符合实际减排场景的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开发丰富多样的激励措施。
(三)到2026年底,迭代升级合肥碳普惠体系3.0版。“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碳普惠公众参与模式基本形成。碳普惠场景和激励形式丰富多元,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体系逐步完善,碳普惠联结作用和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绿色文明新风尚广泛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碳普惠管理制度体系
1.研究制定碳普惠管理方案。出台合肥市碳普惠管理方案,制定碳普惠机制建设、运行、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明确各类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碳普惠体系的运行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园局、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
2.确定碳普惠管理运营机构。确定碳普惠管理机构,对碳普惠方法学、减排项目、减排场景等实施管理,对减排量进行核证、签发,组建专家库、项目库。确定碳普惠运营机构,承担碳普惠日常运营职能,包括平台建设维护、个人减排碳账本和企业账户管理、组织碳普惠交易活动等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制定碳普惠减排标准体系
3.建立并完善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体系。建立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开发、申报、评审、备案的动态管理模式,结合合肥市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持续拓展各类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逐步完善合肥市碳普惠减排量核算方法体系。按照国标、地标、团标的次序采信相关标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林园局等、市供电公司、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三)建设合肥碳普惠平台
4.建设碳普惠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汇聚多源数据,建立具备绿色低碳行为登记、量化、核证、记账、备案、核证、交易、价值兑现等功能的碳普惠平台,纳入衣、食、住、行、用等个人低碳场景和小微企业碳减排,建立覆盖全市的减排碳账户体系,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形成低碳数据“一本账”,实现碳普惠平台分析、管理与可视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丰富本地碳普惠减碳路径
5.绿色出行场景。纳入公交、地铁、ETC、智能导航、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步行等合肥市绿色出行场景,鼓励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轨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绿色生活场景。纳入节电、节水、节气、垃圾分类、旧物回收、光盘行动、限制塑料制品使用、网上寄件等绿色生活配套减排场景,鼓励绿色生活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市供水集团、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绿色消费场景。拓展绿色外卖、网络无纸化购票、线下支付、电子发票等绿色消费场景。鼓励公众购买节能电器、使用环保包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充分发挥碳普惠机制促进公众绿色消费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小微企业碳减排碳普惠项目。结合小微企业碳普惠项目场景,从林业碳汇、农业碳汇、新能源车、充换电桩、屋顶光伏、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绿色生产、高新区工业企业碳积分试点、新能源车辆采购、轨道交通等方面逐步开发碳普惠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公司、市轨道办、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拓展碳普惠多元消纳方式
9.开展商业激励。引导市内相关旅游景区、酒店、旅游星级饭店、商超等消费场景接入合肥市碳普惠平台,为公众绿色低碳行为提供多元激励,逐步形成商家经济效益与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相互带动的良性循环,提升碳普惠体系的可持续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特色激励。立足合肥实际情况,开发本地特色激励资源,提供合肥本地交通优惠、“皖美农品”特色农产品、碳普惠定制特色礼品等激励手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探索交易激励。积极探索合肥本地大型活动碳中和模式,引导企业参与碳普惠机制,积极开展环境、社会、治理行动。鼓励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机构优先购买碳普惠减排量或固碳量,中和大型会议活动产生的碳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林园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金融创新。推动碳普惠平台与金融信用体系联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发多样化的碳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通碳普惠激励与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和个人获得的减排量达到特定数量后,可增加信用积分,鼓励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兑换相关权益。支持碳普惠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合肥碳普惠品牌
13.建立合肥市碳普惠平台运营体系。发挥场景企业及激励企业特色,不断赋能合肥碳普惠平台运营。积极投入公共资源,打造合肥碳普惠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线上线下结合,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等方式提升合肥市民的绿色低碳意识,推广绿色低碳的生活生产方式,培育公众参与碳普惠的积极性,将碳普惠等理念融入生态环境教育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系统谋划和稳步实施,建立碳普惠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好总体设计和统筹推进,加强对平台建设运营、方法学开发、场景应用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原则,结合工作职责配合做好信息采集、系统对接、数据监测及共享等相关工作,实现数据资源左右协同、上下贯通,确保数据采集自动高效。
(三)强化支撑保障。保障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依据目标领域数据管理情况稳妥有序拓展相关应用场景,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实现标准统一、无缝衔接和安全可靠。强化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碳普惠机制市场化的可持续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评估建设工作进展与成效。加强对碳普惠减碳量核算、交易等环节的监管,保障碳普惠运行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合肥市碳普惠宣传推广,推动合肥市碳普惠体系在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中的应用。借助国际国内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合肥市碳普惠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