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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北京绿色交易所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绿交文〔2024〕48号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现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主体

现阶段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限制交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交易。后续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逐步开放自然人交易。

二、交易方式

现阶段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为挂牌协议。后续将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情况与市场运行情况,适时开放大宗协议交易和单向竞价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北京绿色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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