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统计碳汇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统计碳汇项目的通知
鲁环办气候函〔2024〕53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完善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我省方法学升级为国家CCER备案方法学,提升我省碳汇资源参与国家碳市场的水平,推动海洋、地热等省优势碳汇价值实现,现统计相关碳汇项目。
请联合相关部门,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碳普惠方法学的通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告》等,研究本市需要开发或者争取的碳汇项目,填报附件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3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瑶、刘大卫
电 话:0531-51798226、51798223
邮 箱:sdqhc@shandong.cn
附件:碳汇项目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碳汇项目情况统计表
填报地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碳汇项目名称 | 主要情况 | 是否有方法学依据 | 是否有制定方法学意向 | 负责部门 | 技术支撑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