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做好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做好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的通知
晋发改资环发〔2024〕4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我省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
产品碳足迹属于碳排放核算的一种,一般指产品从原材料加工、运输、生产到出厂销售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助力企业节能降碳,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扩大低碳产品供给,有利于妥善应对贸易壁垒、提升外贸产品竞争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掌握《意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各项要求,立足省情实际和发展阶段,根据国家部署落实相关任务。
二、稳妥推进省内工作
按照《意见》部署要求,《山西省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件1)细化明确了我省需推进的任务及责任部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下,鼓励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有序参与或牵头制定产品碳足迹国家规则和标准,积极反映山西诉求,力争体现山西因素;科学布局地方特色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条件成熟的争取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切实防止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本行业、本领域产品建立碳足迹、碳标识的重要意义和支持政策,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企业、机构、商场、电商平台等予以表彰激励,引导社会全体积极参与、共享发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