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金融机构ESG评价领域)项目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下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金融机构ESG评价领域)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浙江省分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现下达“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金融领域ESG数据评价服务标准化试点”等2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金融机构ESG评价领域)项目(见附件)。请各有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考核验收、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
对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反馈。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董艳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李政
联系电话:010—82261022,010—66199546
邮 箱:dongyan@samr.gov.cn
附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金融机构ESG评价领域)项目表.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金融机构ESG评价领域)项目表
序号 | 省区市 | 试点名称 | 试点承担单位 |
1 | 北京 | 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金融领域ESG数据评价服务标准化试点 | 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 |
2 | 浙江 | 浙江湖州市小微企业ESG评价标准化试点 |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