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形成了《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沪市上市公司ESG治理能力、披露基础进一步巩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要求得到有效执行,ESG报告披露数量和披露质量明显提高,主流评级机构对上市公司ESG评价评级水平整体提升,优质上市公司绿色转型融资得到有力支持,ESG金融产品支持上市公司获得合理估值,ESG关键数据数字化水平明显加强。
二、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稳慎推进原则。在巩固沪市上市公司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内配套基础制度建设进度、上市公司披露能力和基础等实际情况,着力推动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内在障碍和外在制约。在实施节奏上,按照稳慎推进的总体原则,紧跟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结合上市公司承受能力把握推进速度。
二是坚持成本效益、倡导为主原则。综合考虑编制ESG报告、实施报告鉴证等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额外成本,实施过程中将坚持通过加大制度供给、加强指导服务来降低上市公司整体披露成本。同时,对于实施第三方鉴证、开展情景分析等可能增加公司成本的事项,继续保持倡导和鼓励态度。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奖惩并重原则。对于《指引》要求强制披露ESG报告的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指引》要求得到严格落实。通过优化信息披露评价、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激励措施,引导其他上市公司自愿适用《指引》披露ESG报告。同时在监管方面,加强对漂绿行为、恶意选择性披露的监管力度。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凝聚合力原则。ESG信息披露与评价评级、投融资、金融创新、金融标准、市场监管等密切相关,要注重发挥各方合力,加强与政府部门、评级机构、基金公司、新闻媒体、利益相关者等多方主体沟通协作,群策群力,共同形成全方位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良好ESG生态体系。
三、主要行动
围绕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的总体目标,本所从信息披露能力建设、信息披露服务和监管、加强资本支持、ESG评价评级和投资、上市公司宣介和国际交流合作、数字化建设六大方面,形成了以下十七项具体工作安排。
(一)支持上市公司加强ESG信息披露能力建设
1.持续优化完善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引导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ESG报告。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下,深入研究国内外ESG信息披露制度成果和上市公司优秀实践,按照“重点优先,分步推进”的原则,分批次起草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为上市公司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识别重要议题、分析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等提供“工具箱”,降低披露难度和成本,引导更多上市公司自愿适用《指引》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2.做好ESG信息披露常态化培训工作。为满足上市公司培训需求,常态化开展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ESG)专题培训,邀请所内外专家提供政策制度解读、ESG评价评级和投资、碳排放核算方法讲解、优秀上市公司经验分享等课程。同时,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线上公开课,开设分行业、分专题网络培训课程,扩大培训覆盖面。支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市场机构等举办各类ESG培训活动。
(二)加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服务和监管
3.引导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加强沟通交流。开展同行业上市公司ESG专题交流活动,分享ESG报告编制实践经验,形成ESG信息披露的良性互动和质量提升。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开展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等就其关注的实质性议题开展互动,提高ESG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
4.发挥优秀上市公司最佳实践引领作用。支持各类行业自律组织定期选编发布ESG信息披露优秀实践和最佳案例,鼓励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方面发布各类特色实践成果,支持主流媒体就上市公司优秀实践开展宣传工作。
5.鼓励上市公司开展第三方鉴证或审验。支持相关部门研究制定ESG报告鉴证或审验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就ESG报告开展第三方鉴证或审验,或就ESG报告中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重要议题分步骤实施第三方鉴证或审验,逐步提高ESG报告数据的可靠性、可信度。
6.为上市公司提供数字化工具和服务。通过上证e服务平台ESG动态和ESG数据服务栏目,持续为上市公司提供ESG资讯和评级信息。进一步研究增加碳排放因子数据库、优秀案例库、政策法规库等栏目,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数字化服务。
7.进一步加强ESG信息披露监管。加强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对于违反《指引》规定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主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提高“恶意漂绿”、选择性披露等行为的违规成本。
8.科学设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标准。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工作中,研究提高对ESG报告质量高、评级高的公司的加分上限和非强制披露主体自愿适用《指引》披露报告的必加分值,研究对未按规定披露报告的强制披露主体设置评价结果上限。
(三)加大对上市公司ESG披露和绿色转型的资本支持力度
9.创新ESG金融服务和产品。支持中证指数公司基于中证特色数据,推出气候转型等相关创新指数,丰富ESG指数产品供给,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可持续发展领域。推动更多ESG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纳入各类重要指数,鼓励基金公司发行各类ESG主题、绿色主题ETF基金产品和ESG指数跟踪基金。
10.加大绿色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发行ESG主题债券、绿色债券、低碳转型债券等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产业链资源整合与产业升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为ESG评级高的上市公司提供融资优惠和便利。
(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ESG评价、评级水平
11.支持中证指数公司进一步提高ESG评价结果的市场认可度。支持中证指数公司按照《指引》的规范内容,强化对ESG评价方法的动态更新,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和上市公司实际。支持中证指数公司ESG评价结果在指数、基金等各类金融产品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市场认可度和品牌效应。
12.做好与国内国际主流评级机构的沟通交流。积极就本所《指引》执行、沪市上市公司ESG评级共性问题等与国内国际主流评级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引导相关评级机构客观、公正评价上市公司ESG表现和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机遇。支持上市公司主动与评级机构开展沟通,积极就争议事项做好解释说明,争取获得客观、公正、合理的ESG评级结果。
(五)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宣介和国际交流合作
13.定期开展ESG主题周业绩说明会。充分发挥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优势和影响力,定期邀请ESG报告披露质量高、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上市公司集中召开“ESG主题周”业绩说明会,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的ESG品牌活动。
14.促进上市公司境外交流。通过举办香江沙龙等品牌活动、一对一机构走访等形式,在境外持续推介本所上市公司ESG相关表现。与各类自律组织、机构合作,帮助上市公司参与在境外举办的ESG相关国际会议和论坛等,促进上市公司与境外投资机构的交流,提升中国企业在ESG方面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1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参与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等国际组织事务,展现本所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工作成果。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宣传、分享上市公司ESG相关新闻和报告等,大力宣介中国资本市场在ESG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果。
(六)加快推动ESG数字化建设
16.加强ESG关键数据汇集和供给。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探索开发ESG报告关键数据采集提取功能,形成上市公司ESG数据库,并推送给投资机构、评级机构等。支持市场机构共同加强数据采集、数据基础设施搭建、数据应用和共享。
17.推动ESG数据信息在各类场景中的应用。加快与行业机构的试点工作,探索“碳响应力度”等数据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应用场景。支持中证指数公司丰富气候转型评价等ESG数据产品,为投资者开展可持续投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