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衢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衢政发〔2023〕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衢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提高森林固碳增汇能力,发挥森林“碳库”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为契机,锚定“双碳智治”跑道,建设“林业碳账户+”体系,培育森林“碳库”,完善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以林业碳账户平台为“底座”的林业碳汇开发总集成,为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推进林业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促进生态保护、碳汇能力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先行先试,全民参与。立足实际,统筹谋划,积极推动试点工作从试点向示范转变。加大在林业碳账户体系、碳汇项目、碳汇金融等方面的创新和探索,推动林业碳汇应用,促进全民参与低碳行动。
——数字赋能,突出特色。坚持数字赋能,破解林业碳汇“在哪里”“怎么算”“怎么管”等关键问题。重点打造“碳监测”“碳项目”“碳金融”“碳普惠”四大应用场景,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成碳汇数智治理标志性成果。
——政府引导,多维推动。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林业碳汇的活力,鼓励多维度参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全方位、多领域推动林业固碳增汇建设。
(三)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在碳中和战略中的“压舱石”作用,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山区林农实现共同富裕。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健康森林建设4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500万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600万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建立林业碳账户20万个以上,依托碳账户开发林业碳汇项目100个以上,林业金融贷款达到100亿元以上,实现碳汇交易量全省领先。
(四)建设思路。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途径,建立资源监管实时化、项目开发数字化、碳汇监测智能化、碳汇管理标准化体系,以“1161”建设内容为思路,开展试点工作。
“1”:建成一个林业碳账户综合管理平台。厘清林业碳汇资源家底,打造“碳监测”“碳项目”“碳金融”“碳普惠”四大应用场景。持续完善林业碳账户体系,推进林业碳账户迭代升级。以林业碳账户平台为数据“底座”,建立多个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模块,实现规划管理—项目开发—平台交易—碳汇应用—收益反哺的林业碳汇开发总集成。建立政府账户,实现资源、地块、项目、贷款、保险、交易、监测等管理;建立经营主体账户,实现账户信息、碳排放与碳减排量、项目开发申报、项目监测和项目签约等应用和管理,实时掌握项目动态。
“1”:开发一套碳汇项目数智应用。聚焦林业碳汇项目流程繁、管理难、地块多、技术专、成本高五大难题,创新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流程,实现项目开发的便捷性、开发标准的统一性、样地监测的智能化、计量核算的有效性、开发应用的规范性和评价结果的权威性。推动林业碳账户的碳汇资源收储、项目开发、碳汇交易、碳金融、林业碳积分等数据对接融合,与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和居民六大排碳领域的碳账户数据贯通,实现碳汇资源和管理的集成化。
“6”:实施六大典型碳汇模式。结合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建立“一县一特色”碳汇应用机制,打造“柯城区一村万树林碳期权”“衢江区碳普惠应用”“龙游县竹林经营碳汇开发”“江山市竹木制品固碳建设”“常山县油茶经营减排”“开化县国家储备林增汇”六大典型碳汇模式。
“1”:形成一批林业碳账户应用制度标准成果。规范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流程,完善林业碳账户平台,建立林业碳账户建设技术规范;增强各领域融合贯通,建立林业碳账户数字化贯通规范;增加碳汇价值实现路径,建立碳汇核算量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碳汇资源数据管理,建立数据安全管控机制,为标准化建设林业碳账户、规范碳汇监测核算、管理林业碳汇项目提供制度标准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林业碳账户建设工程。
1.建设“碳项目”应用场景。聚焦林业碳汇项目流程繁、管理难、地块多、技术专、成本高五大难题,统一林业碳账户管理体系,规范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流程,形成多类型项目开发模块。建成项目数据库,汇总项目、地块、面积、减排量等多种信息,全面掌握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情况,形成区域碳汇项目“一本账”。(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2.建设“碳监测”应用场景。基于林草综合监测,以森林小班为基本单元,根据森林植被监测数据,核算不同森林类型的碳储量和年碳汇量,掌握碳汇动态变化及资源现状。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区位建立“固定监测点+卫星监测”模式,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林业碳账户,实现常态化监测。(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3.建设“碳金融”应用场景。建立林业碳汇金融模块,打通绿色金融系统,打造碳征信e报告、碳政策e发布、碳金融e超市三大模块,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广“零碳相伴贷款”“碳汇贷”“共富贷”等林业碳汇金融产品,开发林业碳汇价格指数保险,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责任单位:市人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4.建设“碳普惠”应用场景。建立“互联网+义务植树”机制,完善“浙里种树”应用程序,建设扫码种树、预约活动、尽责登记场景,以碳积分鼓励公民履行义务植树责任,形成全民参与低碳行动的模式。打通与居民碳账户的积分体系,扩大碳积分兑换范围,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固碳增汇行动。(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人行、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5.建立各领域数据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与省林业空间管理系统、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备案系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资源收储平台的数据对接,形成规划管理——项目开发——平台交易——碳汇应用——收益反哺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核心数据的汇集贯通,推动林业碳账户与其他六大领域碳排放账户数据互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双碳”公司、市大数据局)
(二)碳汇典型建设工程。
6.打造“一村万树”林碳期权模式。在“一村万树”行动中,对主要树种、造林地块、营建模式进行综合分析,开展“一村万树”行动碳汇计量核定研究,探索建立单株树木碳储量模型。深入拓展“一村万树”林碳期权模式,完善和规范“一村万树”林业碳汇收储、认购、变现等流程,开发“浙里有柯树”数字化应用场景,形成一套“一村万树”行动碳汇计量核定办法。(责任单位:柯城区政府)
7.打造碳普惠示范应用模式。深入研究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零碳”机关建设、义务植树等碳普惠行动,建立碳普惠应用规则、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等,促进林业碳汇在多个领域的应用。以乡镇、村为试点单元,通过森林营造、森林保护等方式,巩固提升固碳增汇能力,探索开展区域碳中和行动。(责任单位:衢江区政府)
8.打造竹林经营碳汇开发模式。以竹林增产、增汇、增效为目标,着眼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土壤有机质和竹材产品四大碳库,采取养分调控增汇、结构优化增汇、生态扰动促汇、土壤稳碳减排等四种综合技术措施,提高毛竹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发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探索建立县域林业碳汇收储交易机制,建立集碳汇收储、登记、交易等功能的综合性收储交易模块。(责任单位:龙游县政府)
9.打造竹木制品固碳模式。加强对竹木加工企业的指导服务,研建适用于竹木产品固碳量的测算方法模型,形成适用于竹木产品固碳量的测算标准。开发“竹木固碳程序”,计算竹木加工企业年固碳价值,逐步推广建立完善的竹木加工企业碳账户数据。(责任单位:江山市政府)
10.打造油茶经营减排模式。通过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与土壤改良等增汇减排措施,提升油茶林生态系统的生物量增量和土壤有机碳储量。打造油茶经营碳汇数字化模块。根据油茶生长量、土壤和枯落物有机碳含量等指标形成油茶经营减排量评估方法,构建油茶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制定油茶低产林改造碳汇项目方法学。(责任单位:常山县政府)
11.打造国家储备林增汇模式。围绕国家木材安全,依托钱江源头生态环境,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以森林资源综合经营为手段,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改善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方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有效扩容森林碳汇总量和质量。建设国家储备林数字化应用模块,持续开展碳汇成效监测,做实林业碳汇项目储备。(责任单位:开化县政府)
(三)碳汇成效监测建设工程。
12.林业工程碳汇成效监测。以“物联网+生态站”模式为主,建立数字化样地监测站,对固定样地长期开展碳汇计量监测。持续开展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浙林碳汇”开发项目、碳汇典型建设工程、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碳汇成效监测工作,建设48个监测样地,布置树木生长环180个以上,开展分析评价研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资源规划局)
13.林业碳汇资源监测。加强与碳卫星技术单位交流合作,争取碳卫星技术试点落户衢州。积极研究碳卫星、无人机、通量塔等与林业碳账户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机制,全面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实时掌握森林碳储量情况,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
(四)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
14.建立林业碳账户平台标准体系。以林业碳账户平台建设为基础,建立林业碳账户平台建设规范、数据接口建设规范、数字化贯通规范等标准,出台账号管理办法、数据管理办法,保障平台运行稳定,促进林业碳账户平台建设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林业碳账户与其他平台贯通融合。(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15.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标准体系。以数字化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为基础,形成“浙林碳汇”、碳普惠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标准。建立“一村万树”、油茶减排增汇、森林植被碳储量等林业碳汇核算标准,探索森林保护类碳汇方法学研究,不断优化计量模型,提高碳汇计量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森林固碳增汇工程。
16.森林扩面增绿。以推进衢州市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牵引,开展“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建设。积极在适宜地块开展人工造林,完成国家造林任务5.2万亩,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50个,国土绿化重点工程4个以上,扩大森林面积和生态绿量,建设碳汇造林项目储备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资源规划局)
17.森林质量提升。以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和健康森林建设,推行森林全周期经营、目标树经营、近自然经营等措施,切实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提升森林植被碳汇增量,守护国家生态安全华东屏障。完成战略储备林建设18万亩、美丽生态廊道建设15万亩、健康森林5.4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资源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业碳汇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合作会商制度,对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形成部门改革创新合力。市资源规划局要设立试点推进办公室,负责总体谋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考核等工作,为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相关单位加强林业碳汇开发管理、价值实现等方面的研究。发改部门统筹谋划林业碳汇与各碳排放领域的挂钩机制,出台支持林业碳汇发展政策。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积极谋划相关支持政策。生态环境部门优先利用林业碳汇应对气候变化,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备案和交易。机关事务部门积极利用林业碳汇创建“零碳机关”“零碳会议”等工作。司法部门开展林业碳汇赔偿生态损害的司法实践及典型案件培树工作。鼓励金融部门推出支持林业碳汇发展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
(三)加强技术支撑。依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之江实验室、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机构,聚焦森林科学经营增汇、林业碳汇精准计量、数字化平台建设、绿碳金融制度创新等方向,加强对林业碳账户迭代升级、项目方法学等研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林业碳汇知识和政策,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植树造林的意识和行动力。积极宣传试点建设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果,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有效经验和做法。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各类宣传主阵地作用,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林业碳汇行动。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附件:衢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工作清单
衢州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工作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主要目标 | 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在碳中和战略中的“压舱石”作用,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山区林农实现共同富裕。 | 202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
2 | 森林蓄积量达到3500万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600万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 | 2025年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 |
3 | 建立林业碳账户20万个以上,依托碳账户开发林业碳汇项目100个以上,林业金融贷款达到100亿元以上,实现碳汇交易量全省领先。 | 2025年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 |
4 | 林业碳账户建设工程 | 建设“碳项目”应用场景,建设多类型项目开发模块,建成项目数据库,形成区域碳汇项目“一本账”。 | 2023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市发改委 |
5 | 建设“碳监测”应用场景,基于林草综合监测掌握碳汇动态变化及资源现状。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区位建立“固定监测点+卫星监测”模式,实现常态化监测。 | 2023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各县(市、区)政府 | |
6 | 建设“碳金融”应用场景,推广“零碳相伴贷款”“碳汇贷”“共富贷”等林业碳汇金融产品,开发林业碳汇价格指数保险。 | 2025年 | 市人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 各县(市、区)政府 | |
7 | 林业碳账户建设工程 | 建设“碳普惠”应用场景,完善“浙里种树”应用程序,全省推广使用。打通与居民碳账户的积分体系。通过“浙里种树”参与义务植树尽责活动30万人次以上。 | 202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市人行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
8 | 拓展与省林业空间管理系统等平台的数据对接,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核心数据的汇集贯通,推动林业碳账户与其他六大领域碳排放账户数据互通。 | 2025年 | 市发改委 市资源规划局 市“双碳”公司 市大数据局 | |
9 | 碳汇典型建设工程 | 建立“一村万树”林碳期权模式,完成“一村万树”碳汇林森林抚育经营4000亩。制定“一村万树”行动碳汇计量核定办法,提出高碳汇导向的“一村万树”绿化新模式,开发“浙里有柯树”林业碳汇计量与数字化碳普惠应用模块。 | 2025年 | 柯城区政府 |
10 | 研究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零碳”机关建设、义务植树等碳普惠行动,建立碳普惠应用规则、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等,促进林业碳汇在多个领域的应用。探索开展区域碳中和行动。 | 2025年 | 衢江区政府 | |
11 | 建设竹林经营碳汇基地,建立竹林碳汇收储机制,打造集碳汇收储、登记、交易等功能的综合性收储交易模块。 | 2025年 | 龙游县政府 | |
12 | 研建适用于竹木产品固碳量的测算方法模型,形成适用于竹木产品固碳量的测算标准。开发“竹木固碳程序”,计算竹木加工企业年固碳价值,嵌入程序至衢州碳账户平台。 | 2025年 | 江山市政府 | |
13 | 碳汇典型建设工程 | 开展油茶增汇抚育,打造油茶经营碳汇数字化模块,构建油茶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制定油茶低产林改造碳汇项目方法学。 | 2025年 | 常山县政府 |
14 | 建设国家储备林,完成造林更新21000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5200亩、森林抚育54000亩。建设国家储备林数字化应用模块,持续开展碳汇成效监测,做实林业碳汇项目储备。 | 2025年 | 开化县政府 | |
15 | 碳汇成效监测建设工程 | 持续开展重点绿化项目的碳汇成效监测工作,建设48个监测样地(6个县〔市、区〕各8个),布置180个以上树木生长环(6个县〔市、区〕各30个),开展分析评价研究。 | 2025年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
16 | 争取碳卫星技术试点落户衢州,积极研究高新技术与林业碳账户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机制,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 | 202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市科技局 | |
17 | 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 | 建立林业碳账户平台建设规范、数据接口建设规范、数字化贯通规范等标准,出台账号管理办法、数据管理办法。 | 202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市市场监管局 |
18 | 形成“浙林碳汇”、碳普惠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标准。建立“一村万树”、油茶减排增汇、森林植被碳储量等林业碳汇核算标准,探索森林保护类碳汇方法学研究。 | 202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 |
19 | 森林固碳增汇工程 | 完成国家造林任务5.2万亩,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50个,国土绿化重点工程4个以上。 | 2025年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
20 | 完成战略储备林建设18万亩、美丽生态廊道建设15万亩、健康森林5.4万亩。 | 2025年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资源规划局 | |
21 | 保障措施 | 设立试点推进办公室,负责总体谋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考核等工作,为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 2023年 | 市资源规划局 |
22 | 谋划林业碳汇与各碳排放领域的挂钩机制,出台支持林业碳汇发展政策。 | 2025年 |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资源规划局 | |
23 | 落实经费保障,积极谋划相关支持政策。 | 2025年 | 市财政局 | |
24 | 优先利用林业碳汇应对气候变化,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备案和交易。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25 | 积极利用林业碳汇创建“零碳”机关、“零碳”会议等工作。 | 2025年 | 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26 | 开展林业碳汇赔偿生态损害的司法实践及典型案件培树工作。 | 2025年 | 市司法局 | |
27 | 推出支持林业碳汇发展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 | 2025年 | 市人行 市金融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 | |
28 | 聚焦森林科学经营增汇、林业碳汇精准计量、数字化平台建设、绿碳金融制度创新等方向,加强对林业碳账户迭代升级、项目方法学等研究。 | 202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 |
29 | 宣传林业碳汇工作,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林业碳汇行动,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 2025年 | 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