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浮梁县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浮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浮梁县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浮府字〔2023〕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浮梁县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12月27日
浮梁县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浮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一、试点工作基础
(一)县域基本情况
1.区位交通
浮梁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隶属景德镇市,东邻安徽省休宁县、江西省婺源县,西毗江西省鄱阳县,南接乐平市和景德镇昌江区,北连安徽省祁门县和东至县,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8个重点县(市、区)之一、“六山两湖”[1]的中央地带、江西省昌九景(南昌、九江、景德镇)“金三角”和景上鹰(景德镇、上饶、鹰潭)“银三角”的联络部,属高效集约发展区。总面积2851平方公里,县界轮廓呈树叶形,南北长约 88 公里,东西宽约 67公里。

图1 浮梁县区位图
浮梁县城距景德镇市中心仅6公里,拥有3条高速公路、2条国道、8条省道为干线;已建成国家铁路2条(九景衢铁路和皖赣铁路),昌景黄高速铁路已建成通车。以浮梁县城为中心,以206 国道和景瑶公路为主干线,以周边火车站、机场为支点,以县乡村道为联接,交通运输网络功能完备、快捷便利。
2.历史文化
浮梁陶瓷文化底蕴深厚,自古以陶瓷闻名于世,被誉为“世界瓷都之源”。浮梁在陶瓷上孕育了千年窑火不息的瓷都景德镇, 据史志记载,浮梁汉代开始冶陶,唐宋时期烧瓷技术日臻成熟,窑址遍布。宋景德年间(公元 1004 年)昌南镇更名为景德镇,仍属浮梁县管辖,明、清时已成为全国产瓷中心。
浮梁茶文化历史悠久,自汉代开始采茶,至唐代,茶叶加工和贸易开始兴盛,唐王敷《敦煌变文集》中记述:“浮梁歙州,万国来求”。1915年,浮梁严台“天祥茶”号所制的“祁红”茶,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2010 年,“浮梁贡”茶叶被特选进入上海世博会,成为江西唯一入选世博会的农产品。2019年,浮梁茶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0年,浮梁茶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2022年,浮梁茶入选最受欢迎的江西十大企业消费品牌,品牌评估价值达31.18亿元。
3.自然条件
浮梁县主要地貌为山地、丘陵、平原,河流众多;境内山地、丘陵均属黄山、怀玉山余脉,总的趋势为东西北三面高,三条山脉缓向西南低去,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县域内饶河支流昌江自北向南穿越,境内长122.5公里,流域面积达2100平方公里。其较大支流有6条,即东河、南河、西河、小北港河、文闪河、新安洲河;小支流有50多条,呈网状分布在全县境内。
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结构和功能完好,森林植被顺向演替趋势明显。全县森林面积324.6万亩,森林植被类型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树为主,森林植被覆盖面积广,覆盖率高达81.4%。据不完全调查,保护区内木本植物有95科648种,其中裸子植物门科7种,16属25种;被子植物门科88科,240属623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植物有南方红豆杉、银杏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鹅掌楸、香榧、闽楠、野茶树、花榈木、浙江楠等6种;保护区内有脊椎动物(不包括鱼类)468种,其中兽类83种,鸟类305种,爬行类55种,两栖类25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为黑麂、豹、云豹、白颈长尾雉、中华秋沙鸭、穿山甲、海南鳽等7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动物有藏酋猴、猕猴、水獭等21种,省级保护动物及国家“三有”动物有眼镜蛇、相思鸟、斑鸠、布谷鸟、白鹭、果子狸、食蟹獴、狐、竹鸡等200多种。浮梁县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有冬冷秋寒,夏热秋旱,春秋短而冬夏长的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7.8℃,年日照时数1744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804.9毫米,多集中在春夏季,全年平均无霜期250天左右。
4.经济社会
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176.75亿元,增长4.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4%,引进内资141.23亿元、外资5232.96万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36.04亿元,同比增长197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2亿元,同比下降1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27亿元,增长4.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6%和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9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92.02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61.85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9:52.1:35.0。
202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8.04亿元,增长68.6%;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92.53亿元,增长80.8%;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3家,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85家,提前一年实现倍增。浮梁产业园扩区调区获省政府批复,总体规划面积从3.48平方公里扩大至7.91平方公里。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景华特陶获评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景龙特陶获评省瞪羚企业,江西牧森获评省潜在瞪羚企业。
2022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54亿元,比上年增长3.9%。完成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播种面积42.5万亩,粮食总产量3.15亿斤;猪牛羊禽肉产量12837吨,比上年增长4.9%;水产品产量3988吨,比上年增长0.1%。茶园总面积20.22万亩,茶叶生产总量达1.3万吨,综合产值突破20亿元,“浮梁茶”入选中国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价值品牌、“2022最受欢迎的江西十大企业消费品牌”,品牌评估价值达31.18亿元;“浮梁大米”入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2022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1.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5.33亿元,增长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69亿元,增长1.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92亿元,增长1.7%;金融业增加值5.07亿元,增长5.7%;房地产业增加值6.47亿元,下降13.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0.88亿元,增长2.9%。全年接待游客达159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1.71亿元;金融机构净增各项贷款38.78亿元,存款净增21.73亿元,存贷比达104%。
(二)绿色低碳发展情况
1.提升综合实力
浮梁县地区生产总值从2018年的124.94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76.75亿元,年均增长7.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8年的27.11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45.24亿元,年均增长10.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8年的16521元增加到2022年的23100元,年均增长6.9%;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8年的30293元增加到2022年的38885元,年均增长5.1%。三次产业比例由2018年的13.8:51.1:35.1优化到12.9:52.1:35.0,三次产业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7%、66.8%和22.5%。

图2 浮梁县2018-2022年GDP总量及增速示意图
2.激发绿色动能
浮梁县围绕“双碳”目标,积极探索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路径,出台《浮梁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浮梁县研发投入(R&D)统计年报工作补助标准(试行)》,充分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在传统产业中转化应用,不断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制订《浮梁县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批实施方案》,建立环保、工信、林业等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守住绿色发展的底线。建立“一对一”重点项目帮扶机制,坚持实行项目领导挂点制,确保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随时都能找到帮忙排忧解难的“店小二”。投资近50亿元建成省级低碳产业园,引进建筑科技全产业链,整县推进光伏试点项目,建成首个2亿度风电场项目,年节省标煤17.8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44.5万吨。投资42亿元实施西湖荻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的零污染农产品加工厂,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形成强有力的产业链集群。
3.展现绿色魅力
浮梁县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全县环境空气优良率长期保持在99%以上,昌江流域地表水水质始终保持在优良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两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通过重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查处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突出问题得到遏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危险废弃物实现百分百处置利用。
4.拓展绿色机制
浮梁县以“瓷源茶乡生态浮梁”为定位,着力推进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致力打造生态样板,建设旅游胜地,做美山水城市;印发《浮梁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5)》,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为保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完整性明确了主攻方向。出台《浮梁县“两山”转化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县委、县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乡镇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创新建立全国首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实现“一镇一长,一村一员”“两山”生态观察员全域覆盖,聘任161名“两山”生态观察员,实现全县16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全域覆盖,以数字技术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坚实屏障。
(三)“双碳”工作基础
有1400年建县历史的江西省浮梁县,是世界瓷之源、中国名茶之乡。浮梁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形成独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的浮梁样式,先后荣获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中国绿色影响力城市品牌、中国天然氧吧等多个国家级荣誉称号,基本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统一的新时代绿色发展之路。
1.顶层机制设计不断健全
浮梁县率先建立县、乡两级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印发《中共浮梁县委 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浮办字〔2022〕59号)、《浮梁县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2022年浮梁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加快出台《浮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产业园区实施方案》、《重点企业实施方案》以及《浮梁县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等保障方案,全面构建浮梁县碳达峰碳中和的“四梁八柱”。在全县精选骨干组建“双碳”工作专班,为碳达峰试点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
2.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近十年,浮梁县能源消费总量进入放缓期,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给量不断上升,为能源低碳化打下了坚实基础。率先与国家能源集团建立了县级央企地方合作机制,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以“打包”方式推进各类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发。整体规划利用县域内屋顶、未利用水面、荒山等空间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项目,以及光储充一体化及蓄能电站项目,涉及总装机容量达550兆瓦。积极规划利用境内水能资源(蕴藏量为10.21万千瓦),高位推动抽水蓄能等项目建设。全县已建成太阳能发电装机32兆瓦、风电(中岭风电场)装机1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景圣环保有限公司)装机2.4万千瓦。为县域能源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探索了新路。全县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不断下降,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保持全省前列。
3.低碳产业体系逐步构建
一是深入推进瓷产业绿色低碳改造,金意陶和乐华陶瓷等重点企业完成“煤改气”工程,实现清洁生产;欧神诺陶瓷实现“脱硫塔+在线监控”,改造排放绿色化;乐华陶瓷探索技术和管理结合,节约生产能源损耗;金意陶应用数字技术,改造生产线;明兴航空等实现科技研究+军民融合,推动航空产业转型;构建以先进陶瓷、通用航空、新材料为主导,汽配、智能制造、电子信息、航空锻造等为重要补充的“3+N”产业体系。二是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探索了茶产业有利于土壤固碳量发展的有机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田由“碳源”向“碳汇”型生态系统转变。如浮梁贡茶叶有限公司通过建设有机生态茶园,有效提升茶园土壤固碳能力。三是构建农文旅融合低碳产业体系。以“艺术在浮梁”、“高岭中国村”田园综合体、西湖荻湾等10个重点旅游重点项目为基础,发展生态农业、瓷茶文旅、论坛培训、运动康养、旅居文创等方面,高标准建设田园综合体。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以及零碳乡村、碳中和乡村建设,把“减污降碳”思维融入到乡村文化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中,将“低碳+”融入农文旅产业链各环节。浮梁县2021年能耗强度下降率为4.3%,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景德镇市完成强度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4.低碳科创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成立县科技局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县科技创新重点进行规划布局,及时印发《下达陶瓷产业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项计划资金预算和项目》等通知,将低碳技术、环境资源与节能减排领域项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二是围绕建筑卫生陶瓷等产业升级,依托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江西工艺美术学院等高校,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进陶瓷粉体开发及应用中心和蜂窝环保陶瓷材料研究中心等开展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如景德镇陶瓷大学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就“卫生洁具轻量化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展开深度产学研合作。
5.低碳试点基础不断夯实
在生态建设方面,开展了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省级美丽宜居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等示范创建。在绿色发展方面,创建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新平先行区,打造绿色生态文化示范高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示范创建。在节能降碳方面,开展了全国整县推进光伏试点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县等示范创建。通过一系列绿色示范创建,支撑浮梁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县等,并为全省贡献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浮梁经验、浮梁模式。
6.低碳宣传试点不断拓宽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双碳”能力建设。全县多次召开公共机构“碳达峰”和“碳中和”知识专题培训会,帮助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从事公共节能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相关政策的理解及把握,为更好地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此外,县财政局多举措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大厅LED屏、单位微信群和公众号、摆放易拉宝和组织观看“碳达峰”“碳中和” 科普直播等宣传手段,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概念进行推送和发布,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且在干部职工中取得了良好的科普效果。二是开展低碳社区先行先试。全县15个乡(镇)(占比95%)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村37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10个,市级生态村122个。2015年以来,浮梁先后开展了湘湖镇进坑和瑶里镇长明低碳生态村试点,以及瑶里社区、绕南社区等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低碳浮梁的典型样板,并围绕市级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目标,深入落实各项低碳措施,城乡绿色低碳创建覆盖面走在全省前列,形成绿色低碳创建特色经验。
表1 浮梁县碳达峰试点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41.87 | 164.17 | 176.75 |
2 | GDP增速 | % | 3.9 | 9.2 | 4.7 |
3 | 单位GDP能源消费量 | 吨标煤/万元 | 0.42 | 0.41 | 0.39 |
4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万元 | 0.46 | 0.45 | 0.43 |
5 | 工业增加值占比 | % | 46.5 | 48.1 | 49.1 |
6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 | % | 5.13 | 6.23 | 未出 |
7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 % | 10.8 | 14.5 | 16.56 |
8 | 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 | 万千瓦 | 12.7 | 13.5 | 14.1 |
9 | 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 | % | 0.015 | 0.016 | 0.02 |
10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 辆 | 800 | 850 | 900 |
11 | 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 % | 50 | 50 | 50 |
12 | 森林覆盖率 | % | 81.4 | 81.4 | 81.4 |
13 | 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 % | 22.2 | 22.5 | 30 |
14 | 节能环保投入占GDP比重 | % | 3.8 | 3.9 | 4.1 |
15 |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 | % | 90 | 90 | 90 |
…… |
二、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现状
(一)浮梁县碳排放现状
1.能源消费情况
浮梁县能源消费总量先降低后升高。2016年浮梁县能源消费总量为45.10万吨标煤,到2022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至58.04万吨标准煤,7年内浮梁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增加了12.94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达3.67%,增长速度较快。整体来看,2016-2022年,浮梁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整体呈现先降低后升高的变化趋势,2017年能源消费量最低,为39.12万吨标准煤,2017-2022年能源消费量呈持续上升趋势。
浮梁县能耗强度呈波动式下降趋势。2016年浮梁县能耗强度最高,为0.41吨标煤/万元,2019年能耗强度最低,为0.31吨标煤/万元。与2019年相比,2021年能耗强度上升至0.35吨标煤/万元,2022年能耗强度下降到0.33吨标煤/万元。整体而言,浮梁县能耗强度呈现波动式下降的变化趋势;且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全县经济发展整体能耗强度不高,处于较好水平,逐步向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脱钩方向迈进。

图3 2016-2022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及能耗强度变化情况
2. 碳排放现状
碳排放总量仍处于“爬坡阶段”。2016年浮梁县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97.21万吨,持续增长至2022年的115.20万吨,年增长率为2.46%。其中,与2016年对比,2017年碳排放量降低了14.99万吨,2017-2022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尚未实现达峰,如图4所示。
电力碳排放占比稳步增长。2016年全县范围1[2]碳排放量,即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68.94万吨,占碳排放总量的70.92%;范围2[3]碳排放量,即外调电力碳排放量为28.27万吨,占碳排放总量的29.08%。到2022年,范围1碳排放为55.27万吨,占碳排放总量的比重下降至47.98%;范围2碳排放量达59.93万吨,占全县碳排放总量的比重达52.02%。电力消费带来的碳排放占比不断增加,且2021-2022年超半数的碳排放来自于电力消费。

图4 2016-2022年浮梁县二氧化碳排放量
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图5展示了浮梁县碳排放强度变化情况,2016-2022年全县碳排放强度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在2021年时略微上升,2016年园区碳排放强度为0.89吨/万元,2022年园区碳排放强度为0.65吨/万元,浮梁县碳排放强度控制取得积极成效。

图5 2016-2022年浮梁县碳排放强度变化趋势
(二)碳排放趋势预测
基于浮梁县碳排放现状,对全县碳排放进行预测分析(如图6)。共设定了三种发展情景,即基准情景(BAU)、政策情景(BP)以及低碳情景(LC)。
预测结果显示,在BAU情景下,浮梁县在2029年达峰,达峰峰值为183.88万吨,如期实现2030年前达峰目标。在BP情景下,严格落实国家和浮梁县的碳达峰政策规定,大力发展能源清洁,推动低碳转型,浮梁县在2028年达峰,达峰峰值为166.12万吨,相较于2020年的93.04万吨增加了73.08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到2030年时碳排放下降至156.00万吨。在LC情景下,浮梁县在BP情景的基础上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预测结果显示2025年浮梁县碳排放达到峰值,峰值为137.00万吨,与BP情景相比,其峰值下降了29.12万吨且达峰时间提前了3年。

图6 2020-2030年浮梁县碳达峰情景分析
(三)碳减排难点分析
经济增长与能耗下降的“双重”压力。浮梁县主导产业引发的碳排放下降空间不大,尤其当前大环境经济处于下行状态,面临经济增长与能耗下降的“双重”压力。根据浮梁县的能源消费总量与碳排放现状,全县目前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仍在稳步上升,减排空间较小,面临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脱钩的挑战。
碳排放核算体系不健全与碳排放权交易推进的压力。碳排放核算体系是摸清碳排放家底,科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目前浮梁县碳排放核算体系在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标准、碳监测标准和规范、碳监管体制和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指南,考虑将价值链上下游排放纳入企业核算边界;编制符合浮梁县的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指南,优先研究制定浮梁县重点行业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包括碳信息披露、绿色供应链建设、活动数据统计核查、动态排放因子库等,提升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的准确性,为各个层面碳排放核算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
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压力。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进程中,使用清洁能源可以放开,而使用化石能源会受到一定限制。即能耗“需”与“控”矛盾更加突出。实现双碳目标,经济发展必须大力依靠清洁能源,需要在不增加碳排放的情况下大力发展能耗强度低的优质项目。因此,浮梁县面临把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以及双碳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的挑战。
(四)碳达峰路径
围绕浮梁县碳达峰试点建设目标,针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生态固碳增汇、绿色低碳科技、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七大领域,分阶段开展碳达峰示范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构建“低碳绿色浮梁”。率先在全省试点城市走出一条绿色崛起的新路子,努力建设零碳城市,打造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浮梁县碳达峰行动路线如图7所示。

图7 浮梁碳达峰行动路线图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产业零碳转型、旅游全域低碳、生态系统固碳、全民生活低碳“五大行动”,构建绿色能源、低碳工业、农文旅融合、碳汇储备、普及政策“五大体系”,带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低碳化,探索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政企互动、全民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全领域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成赣东北县域低碳发展标杆。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着力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新路子。科学规划部署重点任务,推动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科学精准、细化量化的硬指标、硬计划、硬举措。
2.双轮驱动、提质增效。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不断优化能耗及碳排放双控措施,聚力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和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3.节约优先、全民参与。引导全民树牢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浓厚氛围。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在消费领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增值、民生福祉优化。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盯以先进陶瓷、通用航空、新材料等为主导的工业“降碳”、以“浮梁茶”为重点的农业“增汇”、以低碳农文旅融合产业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力求见实效、出模式。
(三)试点目标
1.在绿色能源与传统产业耦合上寻求突破。坚持能源与产业两大重点领域协同降碳,依托现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基础和国家试点牌照优势,提高绿色能源在产业(特别是陶瓷等传统产业)生产运营中的消费比重,以节能诊断为抓手,协同推进产业节能降耗,谋划一批能源低碳绿色转型、工业优化升级减碳项目。
2.在生态固碳与农文旅低碳耦合上寻求突破。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与固碳增汇能力提升相兼顾,侧重固碳能力强、增汇潜力大的林木品种,同步提升农文旅项目碳汇价值。协同推进农文旅项目全流程低碳化改造,谋划一批农旅融合低碳产业建设、循环经济减污降碳项目,努力探索一条“生态固碳+全域低碳”的耦合路径。
3.在数字化碳治理应用和机制耦合上寻求突破。面向政府治理、企业减碳、居民低碳的碳排放治理需求,为优秀数字化碳治理应用提供场景和接口,推动政府碳管理平台、企业碳治理服务、居民碳普惠应用协同链接,建立与数字化碳治理相适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引导机制,谋划一批城乡人居环境低碳、管理控碳项目。
围绕全县在政策情景下2028年碳排放达峰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如表2所示。
表2 浮梁县碳达峰试点目标体系
序号 | 类别 | 具体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2028年 |
1 | 绿色低碳 发展指标 | 单位GDP能源消费量 | 吨标准煤/万元 | 0.42 | 0.36 | 0.32 |
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万元 | 0.46 | 0.44 | 0.42 | |
3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 | % | 5.13 | 6.23 | 10.8 | |
5 | 第三产业占比 | % | 32.1 | 35 | 38 | |
6 | 能源绿色 低碳转型 指标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 % | 10.8 | 20.5 | 25.5 |
7 | 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 | 千瓦 | 127000 | 157500 | 207600 | |
8 | 新型储能装机容量 | 千瓦 | 0 | 0 | 0 | |
9 | 城乡建设 绿色低碳 发展指标 | 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 % | 50 | 51 | 52 |
10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 | 15.79% | 18% | 20% | |
11 |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 % | 90 | 95 | 100 | |
12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90 | 95 | 100 | |
13 | 交通领域 低碳发展 指标 | 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 | % | 0.015 | 0.018 | 0.02 |
14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 辆 | 600 | 800 | 900 | |
15 | 城市绿色出行比例 | % | 55 | 60 | 90 | |
16 | 循环经济 助力降碳 指标 | 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 | % | 80 | 85 | 90 |
17 |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 | % | 90 | 95 | 100 | |
18 | 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52.3 | 55 | 60 | |
19 | 化肥的有效利用率 | % | 42 | 43 | 48 | |
20 | 碳汇能力 巩固提升 指标 | 城市森林覆盖率 | % | 81.4 | 81.4 | 81.4 |
21 | 植树造林(或抚育森林) 面积 | 公顷 | 1400 | 1450 | 1700 | |
22 | 活立木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1990 | 2000 | 2010 | |
23 | 绿色低碳 政策制度创新指标 | 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 | 22.2 | 22.3 | 22.4 |
24 | 绿色信贷余额 | 万元 | 3000 | 3501 | 4000 |
(四)试点特色
1.县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机制。主要包括县域能源合作开发机制,县域能源综合开发机制,县域能源循环利用机制(光伏发电-电解氢制备-特种陶瓷的耦合机制)等,构建能效诊断、节能改造、运行托管等能源综合服务体系,为同类地区实现能源资源最佳开发、最优管理、最大利用提供借鉴。
2.传统产业(陶瓷)低碳转型升级。逐步淘汰一部分技术工艺效益低下的建陶企业,加强高技术陶瓷企业的引入,大力发展高技术陶瓷。以数字经济为引擎,积极发展“数字+生态”“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拓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领域和场景,推进工业知识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建筑卫生陶瓷、电子陶瓷、生物陶瓷、纳米陶瓷等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水平,为陶瓷等典型传统产业地区推动产业低碳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3.农文旅绿色低碳融合发展。主要包括县域整体性农文旅绿色低碳融合发展的推进机制、实现场景(创新开发)、主要路径、保障举措等,为同类地区深入推动实现农文旅整体性低碳融合发展提供借鉴。
4.基于自然的城乡固碳增汇。主要包括城乡建设顺应既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绿化美化主要采用乡土植物,实现呈现风貌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生态系统、农林景观有机融合,为同类地区推进绿色低碳城乡建设,因地制宜提升固碳增汇能力提供借鉴。
5.县域城乡一体的碳普惠机制。主要包括碳普惠城乡一体化推进机制、碳普惠城乡一体化共享机制、碳普惠城乡一体化运营机制,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碳账户等碳信用管理平台及机制,为县域城乡碳普惠发展提供借鉴。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推进能源供给变革,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
一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快风电、光伏开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体系,支撑绿色电力持续、稳定供应。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契机,充分利用城乡屋顶资源,积极推进太阳能分散式开发。鼓励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屋顶、厂房和公共建筑屋顶、农民自有建筑屋顶、设施农业等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发电,力争 2025年光伏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 200兆瓦,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80%。二是积极开发氢能等其他清洁能源。结合浮梁县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水电项目,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农村地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发展生物沼气等新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大氢能的制取、储存、运输、应用技术。构建光伏发电-电解氢制备-特种陶瓷的耦合产业体系,一方面构建绿氢生产体系,实现氢能生产过程的零碳化清洁化,降低对煤炭和天然气资源的消耗。三是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定向调入,大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积极开展电力供给侧改革,扩大终端环节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着力增加企业自备电厂消纳新能源比例。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研究可再生能源电力定向调入模式,推进跨地区电网资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整合,通过实施奖励和优惠政策,促进县域周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定向调入。鼓励有条件的领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四是探索建设乡村能源站。依托乡镇村基层电网、农机服务网点、农村沼气服务网点等,建设具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诊断检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生物质“收储运”及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和地热供热、农村能源节约与技术推广服务等能力的乡村能源站,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提高乡村能源公共供应和服务能力,降低乡村用能成本。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镇清洁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县发改委、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国网浮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能源消费变革,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
一是加快推进电能替代。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加强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电气化改造,加快提升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推广餐饮领域电气化,在县城商业综合体、瑶里古镇等人流密集区域深入开展“瓶改电”、“气改电”工作,推动政企单位、医院、学校等食堂优先实施“全电厨房”建设。推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新增和更换的公共交通车辆、特种作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促进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试点开展专用车辆车网互动应用。在企业集中三龙工业园区、湘湖工业园区和汽车配套产业园,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热泵、电锅炉、充换电、储能技术,提升新能源消纳和与电网互动能力,实现友好替代。二是巩固提升农村电网。聚焦农村电网薄弱地区和问题短板,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入,强化网架结构,推进装备升级和配电自动化应用,加强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管理,健全故障快速抢修复电机制,推进城乡服务融合和均等化,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稳步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灵活接入,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三是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鼓励新能源发电与乡村路灯、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等,结合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在有条件的区域结合当地资源及用能特点,以村镇为单元,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各类能源新技术,构建以风、光、生物质为主,储能、天然气为辅,高度自给的新能源微能网。(县发改委、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
局、县文旅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国网浮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能源管理变革,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建设新型智慧能源网。探索构建适应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需要的智能配电网,提升柔性开放接入能力、灵活控制能力、抗扰动能力和抗气候灾害能力,增强局部电力系统电源支撑能力、灵活调节能力和就地就近平衡能力,搭建清洁能源转换传输利用的枢纽平台,逐步实现县域内高比例清洁能源供电。在不增加居民用能负担的前提下,依托电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等能源网络,综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柔性网络等先进能源技术和互联通信技术,创新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与生产消费一体化,探索建设电、气、冷、热一体供应的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实施老旧输配电设施更新改造,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调节能力,引导电力销售企业和电力用户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二是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双控”约束。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现有产能能效要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优化能源结构,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有序推进县城建成区淘汰燃煤锅炉,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产业聚集区、居民集中区建设大型集中供热设施,科学发展热电联产。三是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共享机制。统筹农村能源变革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新能源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融合共建。鼓励有资金、技术和建设经验的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选择合适新能源品种和发展模式,为县、乡镇、村提供一揽子供能用能解决方案。坚持项目经营性资产属性,优化收益分配方式,兼顾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技能培训,在确保安全、专业的前提下,通过项目运维管护、乡村能源站建设运行等增加就业岗位,带动试点县农民就业增收。(县发改委、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国网浮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专栏 |
“光储直柔”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探索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勒功村农村建筑试点,基于“光储直柔”和“生物质能”技术建设农村新型能源系统,通过充分开发利用房屋空闲屋顶,发展光伏发电,实现全面电气化,打造勒功零碳村庄。 零碳能源互联网园区试点示范:按照“能源供应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能源配置智慧化、能源服务多元化”的建设思路,集聚能源领域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探索构建“电为中心、电网为平台,多种能源自由交换、协同互补”的新型区域能源互联网,通过构建多能互济互补、综合利用体系,建设以园区微网路由器为核心,多功能绿色充换电站、“三合一”电子公路等能源创新示范项目,助力工业园区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 |
(二)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发展生态友好型、循环高效型、清洁低碳型等低碳绿色产业,坚定不移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1.以陶瓷产业传承创新试验区为抓手,推进工业生产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打造产学研用一体、产城融合的发展平台。聚焦提升陶瓷产业节能降碳水平,打造特色化、智能化、集聚化的先进陶瓷产业生态链,以新基建产业和高端产业的基础元件为重点,瞄准电子陶瓷、环保陶瓷、复合陶瓷、陶瓷粉体等高端低碳陶瓷,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拓展生物瓷、高科技瓷等先进陶瓷产品的应用场景,打造先进陶瓷产业高地、碳排洼地。二是大力发展电子产品精细加工项目。依托浮梁省级产业园及中科泛半导体产业园等已有电子产业基础,突出智能电网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手机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耗材等低碳产业领域,推进浮梁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加速推进电子信息产业低碳发展。三是推进陶瓷等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浮梁县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加快推动5G网络、5G+应用、数据中心等重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城市大脑和安全大脑。聚焦陶瓷、航空、电子信息和航空零部件制造等优势产业,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的示范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领军企业建设陶瓷工业互联网平台,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陶瓷产业发展,适时启动陶瓷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申报与建设,引入国家层面的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制定陶瓷行业数字化的相关标准。四是推进三龙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依托金绿能新材料等龙头企业,以陶瓷固废、工业固废、矿山尾矿、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等二十余种固废物体为原料,推广应用大宗固废资源化处置和利用专利技术,建设三龙绿色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县工信局(科技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载体,构建低碳农文旅融合产业新体系
一是打造全域低碳文旅品牌。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利用浮梁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以陶瓷文化、茶、生态旅游等为重点的低碳旅游产业链。推动“瓷+茶+文旅”融合发展,依托荻湾乡村振兴项目,打造国家级低碳旅游度假区。以艺术在浮梁、高岭中国村、高岭国家矿山公园、湘湖陶大小镇等为核心,推进景区设施节能改造、景区用车电气化替代,打造低碳旅游精品线路。二是发展生态循环低碳农业。大力发展低碳有机农业,提高大米、食用菌、油茶、毛竹、花卉苗木、瓜果等作物种植区土壤有机质。打造标准化的竹产业循环经济园,开发竹碳汇、竹康养、竹观光、竹体验、笋美食,让竹之海成为县域低碳经济新动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良性循环、互动互补的农业发展综合体,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适时推进畜牧粪污集中处理沼气发电设施建设。支持秸秆机械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农田碳汇。三是探索“光伏+农业”发展模式。推广“太阳能+农业生产”“太阳能+观光休闲”模式,打造“光伏观光廊道”“光伏旅游示范区”“光伏田园综合体”等示范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目标,推进数字-低碳经济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产业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以数字经济为引擎,带动农林业、建筑陶瓷、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数字+生态”“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拓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领域和场景。强化统筹集约,建设智慧政府、智慧城管、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景区等多领域互联互通、一体化发展的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二是壮大数字产业经济。做大做强浮梁县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加快推动5G网络、5G+应用、数据中心等重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城市大脑和安全大脑。加快建设MR数字陶瓷产业园和大数据产业园,积极建设数字乡村,发展数字产业、跨境电商、数字文创,建成省内领先的县域新基建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示范地。(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科技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专栏 |
陶瓷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针对陶瓷企业碳排放特点,推广使用电烧窑炉、电气混合窑炉等新装备、新技术,探索使用氢能、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采用富氧燃烧技术并对综合余热回收再利用,开发氨燃烧技术等,加强清洁生产管理,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应用和替代高碳排放能源使用等手段减少碳排放,选择合适示范企业,推进陶瓷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试点示范:依托金绿能新材料等龙头企业,以陶瓷固废、工业固废、矿山尾矿、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等多种固废物体为原料,加大节能技术在循环经济中的应用,推广大宗固废资源化处置和利用专利技术,建设以绿色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为主业的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电子产品碳标签认证试点示范:结合浮梁电子产业特色,科学划定碳足迹评价系统边界和评价原则,形成碳标签评价认证过程、方法、步骤的实施规则文件,选择本土企业的若干典型电子产品,遵循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开展碳标签认证示范。 绿色低碳茶产业园区试点示范:依托浮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及浮梁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建设“浮梁贡茶”等若干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全面系统应用绿色低碳生产技术,实现茶叶产品优质安全、生态低碳价值有效转化的新型茶叶可持续生产技术体系,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茶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创新路径。 绿色低碳景区(景点)试点示范:针对瑶里、古县衙、中国村等景区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综合利用低碳技术、低碳管理及增汇途径等方法,开展低碳化改造,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景区(景点)。 |
(三)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办法,成立县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建立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星级绿色建筑享受财政资金奖励等保障激励措施。实施项目源头把关,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和绿色建筑标准,并纳入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县住建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发改委、浮梁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低碳建设,推动城镇水、电、气、路、信等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增加公共绿地空间、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补充完善低碳生活服务设施。(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浮梁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城乡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城乡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建设要求,强化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提升建筑节能率。大力开展新建建筑节能、节水、隔热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加强建筑业绿色供应链的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消费比重,尤其是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推广应用高性能门窗,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及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加装燃气管道、提升小区植被覆盖、增设充电桩、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式提升老旧小区节能低碳水平。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落实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工程。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加快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通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以公共建筑为重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步实施自然通风、采光、建筑节水和建筑环境改造。倡导建筑用能节约,建筑施工中要求使用绿色建材等高质量的建筑材料,延长建筑寿命。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积极推进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及认证,提高新建绿色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标识的比例。鼓励绿色建筑区域示范,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可再生能源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选取条件合适的区域集中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实现突破。(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网浮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示范专栏 |
绿色低碳一体化社区试点示范:选择合适社区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居民闲置物品及可回收垃圾智能化收运系统,探索设立社区公益碳基金;在街角公园设置一批运动发电器材、智慧路灯、楼道光伏路灯;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动群众参与打造小区共享花园、楼顶花园;发动辖区企业推出低碳套餐、低碳酒店等产品,丰富低碳消费产品供给,倡导全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 装配式农村住房试点示范:选择合适农村居民点,通过标准设计、工业生产、装配施工和信息管理,使用由工厂预制部件组装农房,保障房屋质量安全、完善居住功能、改善环境品质,开展节能、节时、环保、提质的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示范。 |
(四)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运输装备低碳化,积极打造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运输工具电气化替代,加快普及电动汽车,差异化管控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引导新能源车替代老旧传统燃料车,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化的比例。加大县城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新增车辆新能源更新力度,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90%、50%。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合成燃料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快探索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政策,提升城市配送车辆的清洁化水平。强化船舶污染防控,加强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推动清洁能源船舶使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60%。提高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和碳排放标准,推广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引导轻量化交通工具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探索建立绿色能效标识制度,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交通运输装备。(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浮梁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低碳高效运输体系。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因地制宜研究推湘湖产业园、三龙产业园等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的铁路专用线建设,促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智慧配送。构建以城市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和城市慢行系统等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体系,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县城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90%。(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优化公交线路,推进公交场站低碳设施建设,利用公交场站铺设分布式光伏等,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新能源利用率。加快推进商超、车站、社会停车场(库)等公共服务场所公用充电桩建设,逐步形成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鼓励私人住宅小区等建设符合规定的自用充电桩等设施。规划公共自行车道,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设置,使政府主导的公共自行车与企业主导的共享自行车在投放点区进行有效互补。建设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游径配套设施,改善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出行环境。(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绿色低碳物流体系。采用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政企合作推进全县综合性物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智能交通、自动识别等先进信息技术,进一步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有效提高物流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资源消耗,形成绿色低碳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货运及物流配送体系,合理布局城乡配送基础设施,统筹交通运输、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建成以县级农村物流站点为核心,乡镇农村物流配送站为支撑的物流网络,形成客运站、农村物流点、邮政服务站等“多站合一”的物流模式,推动城乡物流网络化低碳高效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示范专栏 |
公路隧道绿色低碳照明试点示范:选择若干公路隧道,通过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并探索新隧道照明智能化管控技术,获取车流量、车速、车型、位移坐标等车辆实时信息及隧道内外光环境实时信息,实现最大限度杜绝隧道照明能源的浪费,并提高行车安全系数。 公共自行车绿色出行系统示范:通过政府或者市场化方式完善现有的共享自行车租赁体系,与全民碳普惠激励机制相结合,鼓励市民选择骑自行车代替汽车,减少城市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要求能够提供方便的租借服务,骑行者可以在各个租借点租借自行车,并在目的地(校区、厂区、商业区、校区)附近的租借点还车。 “公转水”“公转铁”“散改集”绿色运输方式试点示范:结合浮梁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物流运输特点,通过研发装箱、创新装箱工艺和流程,推进矿产、钢材、木材、矿粉等原材料以及陶瓷、建材等工业品,推动“公转水”“公转铁”“散改集”,选择适当港口、物流园区、货场等,深入开展港区(货站)合作,开辟流通专线,提高绿色通行效率,创新低碳绿色运输方式。 |
(五)巩固提升生态固碳增汇能力
1.推进河湖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上蓄下引、湖库连通、丰枯调剂、环境优美”的现代水网体系,推进百里昌江水生态廊道建设。实施三贤湖省级湿地公园、浯溪口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昌江流域、西河流域、南河流域等十二条小流域治理,以及水生态文明村等工程建设。坚持山上山下同治,在山上实施边坡修复、沉沙排水、植被复绿等治理措施,在山下填筑沟壑、兴建生态挡墙、截排水沟,减少矿山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以中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竹林、茶叶、果树、中药材等园地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在线水质监测、过量开采惩罚一系列水资源保护制度。(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浮梁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森林资源碳储存能力。以昌江河及其支流、鸡冠石-天荷山-八字脑、五股尖-人字头-黄字号、景瑶线、206国道、济广高速等“一江、两脉、三路”两侧的森林资源为重点,推动100万亩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100万亩天然阔叶林以及瑶里和黄字号黑麂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建设绿色生态廊道。通过与造林绿化、防护林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申请参加中国绿色碳基金下的碳汇造林项目,推进碳汇林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碳汇计量监测机构、队伍和管理体系,探索开展森林碳汇交易,将碳汇造林培育为新的林业产业增长点。(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矿山分区分类治理,通过造地返耕、复垦还绿、种植能源草、尾矿综合利用、矿山公园建设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山环境治理,提高矿区固碳能力;开展宜“建”矿山、宜“农”矿山、宜“林”矿山、宜“园”矿山和宜“景”矿山复垦示范,探索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增汇新模式。(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林业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示范专栏 |
国土绿化扩面提质增汇试点示范:精准实施全县三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围绕林分蓄积增加、森林碳汇能力提升,以新增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培育为重点,加强战略储备林资源培育、美丽生态廊道、健康森林建设,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碳储量、碳汇能力的全面跃升。 绿色金融助力林业碳汇试点示范: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建立了集“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为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基于林业碳汇生产、收储、交易等环节,创新推出“林业碳汇”系列信贷产品。 “ 林业碳票”试点示范:在林业碳汇方法学开发、项目及场景创建、减排量消纳渠道等领域创新模式。探索以林木生长量为测算基础,并依据计量方法换算成的碳减排量,经过现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核定后,以“票”的形式发给林木所有权人。探索“林业碳票”纳入县域碳普惠体系、周边大城市(或全国)碳普惠体系的合作模式和机制。 生态司法修复机制试点示范:落实《浮梁县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生态修复机制》,以盗伐林木、森林火灾、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环境污染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司法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境修复,并以积极探索缴纳碳汇补偿金等形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2025年生态修复司法判例占比大于80%。 |
(六)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应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托《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发展工程十条政策》等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坚持引进和培育并重,对接国家及省市重大人才,汇聚一批国际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端青年人才,打造人才汇聚政策高地,为全县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零碳负碳等技术研究方向,积极组织县域内有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及驻浮高校(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等)承担一批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进区域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高效利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委、浮梁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低碳技术研发。积极引导支持陶瓷、建材、新材料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制造、保管和运输等方面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不断实现产品的绿色低碳化。大力推广无毒、无害、可降解、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绿色包装生产。培育新能源装备高端制造业,带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引进储能材料和蓄电池应用配套项目向高电压、高能量、高功率、高寿命、宽温度范围应用领域发展。(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的成熟度,进一步筑牢在陶瓷、有机生态茶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打造一批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光伏利用及多能共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大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升级;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培育浮梁技术企业,壮大浮梁技术产业。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技术评估与交易体系建设,丰富示范应用场景,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规模化、产业化应用。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研平台、科技成果向企业开放。(县工信局(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低碳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把碳达峰碳中和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内容,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开发绿色低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开展绿色学校、环保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发改委、浮梁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妇联、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把绿色低碳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建设要求,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大力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制定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倡导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扩大绿色产品标志覆盖面,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妇联、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用水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浮梁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实施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深化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强化全县各级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党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示范专栏 |
绿色生活碳普惠试点示范:制定《浮梁县碳普惠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支持可数据统计核算的代表性项目和场景建设碳普惠试点示范,重点探索在县域城关镇推广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等积分激励机制。适时探索绿色景区、校园碳普惠示范建设,挖掘湿地、森林、乡村特色产业等碳普惠潜力和生态产品价值。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发碳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企业碳账户、个人碳账户与金融对接机制。” 节能灯具激励推广试点示范:县政府出台节能灯的补贴政策或相关激励措施,在县域范围内积极推广节能灯的使用,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灯取代传统的白炽灯和其他耗能灯具,减少电力消耗,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节约型公共机构试点示范:在县直公共机构,通过加强节能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节能技术改造、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等措施,实现了由粗放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县直所有单位均采用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做到用电随时监测监控,有效降低电能损耗;院内单位供暖制冷运用蒸汽中央空调系统,减少能源浪费,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县直机关节能提质增效。 |
五、重点项目
为实现规划目标和指标要求,针对浮梁县创建碳达峰试点需求,共设置能源低碳绿色转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系统增汇固碳行动等四大类的重点项目,共20个,实施期限2023-2028年,详见附表1。
六、 政策创新
(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健全陶瓷、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推动行业、园区、企业建立能源、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动态台账,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县级大数据平台,与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实施全域碳排放实时监测预警、评估考核、数据回流的全链式闭环管理,实现智慧控碳。(县统计局、县工信局(科技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价格政策支持
制定县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完善绿色产业发展补贴制度政策,落实绿色低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金融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设立碳基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碳金融产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支持。积极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工作。(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浮梁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交流合作
开展绿色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交流层次与渠道。开展绿色技术交流合作,持续引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化项目落地。开展绿色经贸交流合作,巩固精深加工绿色农产品出口,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运用市场化机制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省用能权、绿电市场等进行交易。鼓励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培育壮大能源管理、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等服务产业,进一步推进节能咨询、诊断等市场化服务,建立市场化减碳模式。利用好相关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县发改委、浮梁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国网浮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健全浮梁县碳达峰工作机制,建立浮梁县碳达峰试点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度,协调解决试点相关重大问题。县发改委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碳达峰工作研究,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领域碳达峰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碳达峰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出台相关政策,统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完成。(县发改委、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达峰目标做好目标责任分解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着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个人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或配合全县碳达峰试点工作,合力推进全县尽早经验模式。(县发改委、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实施“两强度”“两总量”交互目标考核,力争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实行工作简报和台账记录的事中监督办法。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目标的乡镇及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等按责任分工负责)
(四)加强能力建设
各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应强化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强化管理能力,定期开展专项培训,鼓励开展以“双碳”为主题的培训考察、交流研讨、课题研究等活动。鼓励重点排放领域、重点排放企业开展达峰目标和路径研究,强化“双碳”相关专业智库建设,研究建立“双碳”专家库,持续加强“双碳”实现技术支撑力量。(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科技局)、浮梁生态环境局、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等按责任分工负责)
附件:浮梁县碳达峰试点重点项目
附表
浮梁县碳达峰试点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亿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效益分析 |
能源低碳绿色转型行动 | |||||
1 | 浮梁县整县光伏项 目 | 11.1 | 主要利用全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建成后年均发电量 2.6亿 kWh,每年可节省标准煤 7.5 万吨,可减少CO2 排放 16.9 万吨、SO2748.62 吨、NOX748.62 吨。 | 2023-2028年 |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充分利用全县丰富的屋顶资源、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提高地区总体电能的利用率。 |
2 | 浮梁县液化气天然气储备调峰中心 | 20 | 用地面积42.2亩,建设一座液化气储备调峰中心,建设8个150立方米LNG储罐,消防水池0.11万m³,综合办公楼及辅助用房0.4万㎡,充装位1个,卸车位2个,杜瓦瓶充装口20个及其它配套设施,投入100辆LNG槽车,建立LNG配送体系。 | 2024-2028年 | 项目能够提高区域内天然气的利用效率,有效降低碳排放。 |
3 | 乐华陶瓷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1.4 | 整体规划装机容量33MW | 2023-2024年 |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充分利用乐华陶瓷厂区丰富的屋顶资源,提高地区总体电能的利用率。 |
4 | 金意陶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2.68 | 整体规划装机容量43.82MW | 2023-2024年 |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充分利用金意陶厂区丰富的屋顶资源,提高地区总体电能的利用率。 |
5 |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6.6 | 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境内,初拟装机 120 万千瓦,额定水头 305m,距高比 8.0。 | 2025-2028年 | 高效利用水能,实现节能减排,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
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 |||||
6 | 以晴5G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 6.05 | 项目总用地面积172.04亩,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3046.85平方米,不计容面 积 3273.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 2023-2028年 | 项目可有效提升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的建设水平。 |
7 | 先进膜分离工程技术开发与示范 | 0.05 | 建设景德镇无机膜开发和应用研究中心 | 2023-2024年 | 依托浮梁县先进陶瓷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促进陶瓷产业过程降碳。 |
8 | 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 | 3.5 | 建设内容包括2000亩标准化有机茶园、200亩中药材育种基地、茶叶交易中心2000平方米、茶叶展示博物馆2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 | 2023-2028年 | 项目能为生态农业的建设与推广提到示范作用。 |
9 | 高岭中国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 50 | 总规划面积约100k㎡,核心区建设面积约26k㎡。 | 2023-2028年 | 项目将生态农业与智慧旅游结合,为其建设与推广提到示范作用。 |
10 | 浮梁铭宸智慧农业产业园 | 10.8 | 面积0.5万亩,分二期建成。一期约占地约0.3万亩,二期占地约0.2万亩。 | 2023-2028年 | 项目可为智慧农业的建设与推广提到示范作用。 |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 |||||
11 | 浮梁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项目 | 6 | 建设安装充电桩车位8090个,其中:城区公共道路停车位建设充电桩2237个,景区区域停车位建设充电桩1812个 | 2023-2028年 | 本项目为浮梁县全域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项目,为低碳出行和居民高品质生活服务。 |
12 | 湘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0.85 | 项目包含工业污水厂房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工业污水收集管道、中水回用管道等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新建生活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工业污水调节池、混合反应沉淀池、气浮池、细格栅沉砂池、混合污水调节池、兼氧FMBR膜一体化设备、紫外线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管理用房及配电室、厂区总平面(含道路、围墙、土方、照明、监控、通信、除臭等)、厂外电力进线等。 | 2023-2024年 | 项目能够提升湘湖工业基地的污水处理水平,降低环境污染,切实提高生产与生活的环境质量。 |
13 | 固废综合处置中心及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 3 | 本项目建设内容由两大模块组成:一是污泥、餐厨厨余、园林绿化资源化处理;二是建筑垃圾及陶瓷垃圾资源化处理。 | 2024-2028年 | 该项目能够有效利用废弃物,发挥其资源效益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
14 |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 0.6 | 建设2个阳光生物沤肥和有机肥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臧湾乡、王港乡15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进行垃圾分类及配套设施建设,臧湾乡、王港乡45个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建设45个生态洗衣房,在12个人口集中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工湿地、氧化池)。 | 2023-2028年 | 项目能切实降低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提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质量。 |
15 | 绿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 | 20 | 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筑材料集采中心、建筑材料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 | 2023-2028年 | 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无辜损耗,同时减少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缩短工期 |
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行动 | |||||
16 | 浮梁县昌江上游江村茶场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 | 1 | 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水土流失治理500亩,新建生态护坡4100平方米,复土复绿26210平方米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库塘清淤3万立方米,河道岸线生态修复10km,包含新建生态护岸及河道生态隔离带等,新建生态有机茶园核心区灌溉水电管网设施。生活污染物治理工程: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10公里,配套检查井150座;配套建设分类垃圾亭30个,120升垃圾转运桶50个,大型垃圾箱5个;治理生活垃圾堆场5处。 | 2023-2028年 | 项目能提高区域内森林覆盖率,提升固碳增汇能力,同时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
17 | 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27.0 | 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对浮梁生态脆弱、薄弱、退化的区域实施保护修复工程。具体包括: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农村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五大类工程。 | 2023-2028年 | 项目能有效提升浮梁县内生态系统的整体质量,提供更好的自然环境与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服务水平。 |
18 | 湘湖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 | 2.7 | 主要包括园区主干道路、支路、生态停车场、山体生态护坡等。其中道路园区主干路长度3085米,支路0.2万m;停车场面积1.1万㎡,护坡1600m。 | 2023-2028年 | 项目能有效提升湘湖片区的总体生态质量与便民程度,并为其他地区的绿色发展提供示范作用。 |
19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5.26 | 县域范围内5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2023-2028年 | 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能有效改善废矿山的生态质量与环境质量。 |
20 | 两山转化创新示范引领项目 | 1.6 | 以浮梁县湘湖镇曹村生态文明示范引领项目为两山转化创新模式之一,近期在县域内继续谋划建设2-3个示范点,远期进行全面推广。 | 2023-2028年 | 项目作为两山转化的创新模式,项目的建设与运行能够为两山转化的进一步实施与推广起到示范效应。 |
[1] “六山”指黄山、庐山、三清山、龙虎山、九华山、武夷山,“两湖”指千岛湖、鄱阳湖。
[2]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即使用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带来的碳排放。
[3] 范围2:使用外购电力、热力和蒸汽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