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环〔2024〕66号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能源、气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印发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强化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制定了《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能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重庆市气象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