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丰县委 东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东丰县委 东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发〔2022〕2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丰县委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和生态强省建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构建清洁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促进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坚持一盘棋思想,强化总体部署,发挥制度优势,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结合我县实际主动作为,分类施策。
——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推动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持续降低。
——源头管控。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
——双轮驱动。加强政府政策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防范风险。科学、稳妥、有序把握工作节奏,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实现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三)到2025年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幅确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四)到2030、2060年目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三、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五)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任务全面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继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和专项规划的支撑保障,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确保社会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不再逐条列出)
(六)全方位融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衔接,主动融入长春经济圈、发挥“双廊”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任务,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方位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与节能减排的协同效应。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的良好氛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工艺和装备。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延伸产业链,促进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以及新能源汽车等,鼓励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支持年产180万吨热轧带钢(特殊钢)项目建设,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中药饮片、中成药,加快化学原料药、合成药研发,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指示精神,建立新上项目能耗总量与增加值匹配度论证制度,充分考量项目上马对地区生产总值的拉动作用,严把项目审批关口。继续推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制度,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长效监测。严格落实新增煤耗项目必须实行煤炭等量替代制度。对现有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十一)强化能源消费强度控制。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要求,加强钢铁、水泥先进技术攻关,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两高”项目能效水平从基准水平向标杆水平迈进,确保到2025年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产能超过30%。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落实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加强能效对标达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行能效“领跑者”制度。支持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二氧化碳排放管理。探索能耗“双控”向二氧化碳“双控”转变的有效途径,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有序将钢铁行业纳入范围,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加强甲烷等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确保到2025年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甲烷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有效降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审批(核准、备案)新增耗煤项目,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用煤量,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按时完成北方清洁取暖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能源供应保障网络。加强城乡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全域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智能互动能力。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国家级试点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公共交通等领域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提高城市公交、公务用车(纯电动、混合动力)保有量,实施公交充电项目供电安装工程。(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应急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十五)加强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深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持续降低客货运输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推动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客运实载率。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推动主城区公共出行全面电动化。推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自行车专用道、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提高共享交通工具投放力度。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升公共出行比重。加快充换电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在城乡建设运营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和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杜绝大拆大建。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新增建筑推广住宅房屋,分户控制供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进一步提升城镇集中供暖比例,加快推进北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研究创新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省制定的科技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支撑方案。鼓励在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谋划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绿色低碳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攻关,解决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核心技术问题。支持组织申报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县科技局负责)
(十八)加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农业和生态空间,稳定现有森林、湿地、耕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加强森林和自然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深入推广“梨树模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保护性耕作、耕地地力培肥等重大工程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绿色低碳合作。进一步深化吉浙对口合作,加强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推动我县绿色技术、绿色装备、清洁能源等方面的发展提质增效,促使东丰县绿色低碳技术及产品“走出去”,主要经济带绿色低碳技术及产品“引进来”。充分利用东北亚博览会等招商引资平台,引进绿色低碳高效产业,广泛开展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合作。(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保障,推动“双碳”战略取得实效
(二十)完善投资金融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污染防治和节能降碳、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节能降碳方向)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达峰、碳中和,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统筹生态环保、节能降碳等财政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省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有效增加绿色低碳产品市场需求。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市场活力。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落实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财税支持政策。(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东丰县支行、中国银保监局辽源监管分局东丰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夯实统计核算基础。成立东丰县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强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强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落实省碳达峰、碳中和地方性法规。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对纳入碳市场的重点行业控排企业开展配额分配和履约监管工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细化组织实施,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
(二十二)提高政治站位。“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把贯彻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二十三)完善政策解读。深刻认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维护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县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体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系统推进。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二十五)强化统筹协调。县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定期调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