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寻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寻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寻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寻府发〔202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寻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7月6日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4日
寻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六个江西”建设,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全力推进客家韵、红土风、东江源、橘乡情等“四大品牌”建设,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江西“寻乌样板”建设整体布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全力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十大重点行动,推动实现全县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跑出高质量绿色发展加速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逐年降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成功创建“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寻乌样板”。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市下达预设目标,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工业园区及政府机关、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落地。重点支持寻乌县晨光、留车等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3.2万千瓦。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建设,深化、细化风能资源勘测,优化微观选址设计,以寻乌县留车镇、南桥镇、文峰乡、桂竹帽镇、水源乡、晨光镇等地区为重点,稳步推进一批具备经济可行性的风电项目。到2025年,风电装机达到37.6万千瓦。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寻乌垃圾焚烧发电站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72万千瓦。(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煤改气”、“煤改电”,推进散煤清洁替代。压减工业燃煤,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新上耗煤项目实行等(减)量替代。提升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煤耗。石油消费增速控制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逐步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全面完成西气东输管网工程建设,确保城区和工业园区长输管线天然气供应稳定;完成居民天然气供给到户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南桥、澄江等圩镇天然气管网及燃气配套设施。强化能源安全监管,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年供气量达1亿立方米以上。(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安全可靠、智能经济的输配电网,保障电力资源的合理调度。强化电力调峰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寻乌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建设工作,鼓励发展电力各环节和场景中的储能应用,探索建设大型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助力赣州市乃至赣州市周边区域新能源的消纳。强化电网骨干网架,优化现有电网结构,规划建设中心110kV输变电工程,澄江至筠门岭110kV线路工程,扩建澄江、留车110kV变电站工程;新建三标至水源、留车至丹溪、罗珊至剑溪、上坪至寻乌35kV线路工程,扩建改造丹溪35kV变电站工程。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完善输配电网络和变电站增容,增强用电保障能力,稳固供电公司治理农村“低电压”的“最后一公里”成果。到2030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持续提升,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输配电系统。(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推动传统优势加工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坚持把培育发展低耗能的中高端制造业为工业主攻方向,推动实现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步下降。
1.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实施工业倍增升级行动,按照“产品终端化、产业高端化、工厂智慧化”发展方向,着力打造机电设备制造、稀土新材料和锂电新材料三大百亿产业集群。机电设备制造行业做好用能规划,聚焦永磁电机、数控机床、空压机、水泵、智能包装设备等领域,促进产业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做大做强先进通用设备制造产业。稀土新材料产业重点争取恢复稀土绿色矿山开采,引导现有稀土企业向高性能材料、永磁电机延伸发展。锂电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锂电池回收利用及锂矿加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加大5G及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改造。积极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绿色工厂2个,引导企业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进一步优化建筑陶瓷行业能源消费结构,生产制造陶瓷产品使用的燃料逐步由煤制气过渡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促进陶瓷行业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支持鼓励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利用自有设施、场地实施太阳能利用、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努力提升企业能源自给能力,减少对化石能源及外部电力依赖。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建筑陶瓷行业向轻型化、终端化、制品化转型。到2025年,力争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持续提升。(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推动稀土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稀土行业在稀土材料及终端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完善稀土行业完整产业链,开辟一条以稀土废料回收为上游,稀土金属冶炼、稀土磁性材料生产为中游,稀土永磁电机及其他应用产品生产为下游的产业链条。鼓励稀土加工企业对标行业先进。加快稀土产业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冶炼分离、深加工等环节关键技术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余热回收水平,保障稀土行业满足或优于江西省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科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评审查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用能量和能效水平满足能耗“双控”的要求。严格实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污染物排放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或办理相关手续。(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融入低碳设计理念,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的中心聚集能力,构建起核心带动、廊道串联的“一主两次”“两轴三片”县域空间规划布局,加快打造赣东南门户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生态园林城市(镇)、“无废城市”、海绵城市等,增加城市气候适应的韧性。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结合寻乌县智慧城市建设,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大力推动公众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城市配套,加快城区道路改造提升、污水管网改造及深寻大道项目,推进星级酒店、垃圾焚烧发电、黄岗山公园休闲设施、马蹄河综合治理项目。(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绿色化水平。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其中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群体建筑(含居住小区)应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支持寻乌调查红色文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两星级绿色建筑,五星级宾馆申报星级绿色建筑。引导绿色建筑与寻乌“客家韵”相结合,探索建设具有寻乌特色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充分发挥县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和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计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100%计容建筑面积占比实施装配式建筑,且单体装配率不得低于30%;计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工业建筑等项目,按不低于40%计容建筑面积占比实施装配式建筑,且单体装配率不得低于30%。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推广绿色建材,加大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管力度,各类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限制、禁止材料(产品)的目录,切实加强绿色节能建材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工程应用质量。推广绿色施工,推动建材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鼓励选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积极推进以节能门窗、建筑外遮阳、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方式,探索新改扩建建筑“光、储、直、柔”新型供配电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仓储物流园、民用建筑屋顶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积极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进而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用面积占比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达到50%、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80%。(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科创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保护塑造乡村风貌,注重地域特色,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大填大挖,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西洋化,突出村庄的生态涵养功能,保留“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风貌。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烂房烂墙现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村庄保洁覆盖率均保持100%。(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高效运输体系。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运输线路为主骨架,县乡村道路运输为支架,县火车点、县汽车站、乡(镇)客运站等重要客货运输网点建设为支点,构建“安全、畅通、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继续推进瑞梅铁路建设,补齐铁路短板,促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公转铁”,实现寻乌县铁路交通设施零突破,力争赣龙厦高铁等铁路途径寻乌并在寻乌设站。2030年前完成寻乌-安远-赣州三百山高速公路建设,寻乌县县城城西片区至规划火车站站前大道快速路网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建成“两纵两横”的高速公路网络。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使农村公路建设向进村入户倾斜,重点推进以县道三级和乡道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出行环境。到2025年,力争全县县道三级以上公里比例、乡镇双车道以上公路比例持续提升。大力发展旅游路、产业路和资源路,着力改善云盖岽、青龙岩等县域重要景区的交通可达性,实现通往县内重要旅游景点的公路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公路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布局中心城区和15个乡镇全覆盖的公用充电设施,确保车辆在合理服务半径内能及时进行充电,在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共区域建设充(换)电设施建设,高速服务区每处充电设施不少于16个,到2030年,力争县域设置公用充电桩不少于2500个,中心城区共设置公用充电桩不少于1800个。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推动向阳大道、环城两路,新妇幼保健院开通公交线路,实现城镇公交路线全覆盖。新建三标乡、项山乡、罗珊乡、龙廷乡等四个乡(镇)的农村客运汽车站,鼓励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到2030年,力争全县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有所提升,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不低于70%。依托瑞梅铁路寻乌站,谋划建设瑞梅铁路综合物流园,引进培育一批商贸物流企业,打造赣粤闽三省物流集散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大县城和乡镇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引导新能源车替代老旧传统燃料车,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化的比例。探索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政策,提升城市配送车辆的新能源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和碳排放标准,有序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发展智能交通,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车,根据县城实际情况及群众需求,科学布局投放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增设临时停放点,同时积极督促运营公司将所有共享电动车登记上牌。到2030年,努力将寻乌县建设成为江西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城市,当年新增新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引进和发展冷链物流、仓储物流等新业态,形成内联外通、覆盖城乡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道路货运转型升级,重点突出公路货运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加强运力整合、车货匹配以及供应链与物流链融合。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加快城乡配送节点、农村末端网点等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广城乡绿色智慧物流新模式,健全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行动
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控制能耗增量,落实项目能源评估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针对陶瓷、稀土、锂电等重点行业,推出能效领跑者,树立能效标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原则上新上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超过全县能耗强度,从源头上控制高碳产能、设备准入。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技术创新,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完善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和用户。(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谋划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升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推动现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科创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等相关目标任务。推动统计调查统筹融合,在环境统计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统计,将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将温室气体管控与排污许可进行整合衔接,形成完整制度合力,打造基于减污降碳协同的温室气体管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政策标准统筹融合,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推动实施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减污降碳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
1.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寻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进一步进行优化,积极培育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业,改造提升稀土新材料、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传统产业。积极推广集中供电供水供气,加大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建设完成循环经济产业园、东区标准厂房、杨梅标准厂房,实现园区土地的节约集约发展。促进产业循环链接,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鼓励开展节能降碳工程,支持企业以智能化、数字化等手段再造设计、制造流程,着力提高技术装备的信息化水平,引导通用设备制造用信息化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和资源消耗,提升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寻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寻乌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赣南离子型稀土资源基地典型固废循环利用集成示范项目,实现稀土行业清洁、绿色发展。重点建设钼矿、萤石矿、铅锌矿、钨矿、高岭土矿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保障井下空场充填的前提下,利用矿山废石和尾矿生产建筑石料、机制砂、陶瓷原料、加气砖等,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莫可铸造等重点企业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工业固体废物乱倾倒、乱堆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大量堆存的现象。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7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寻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稳步发展。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点加强稀土生态循环技术研究,引进推广节能、环保的稀土生产技术,加快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探索构建稀土领域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支持纳米金属氧化物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制备的应用研究,新型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研究,新型储能材料、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开发与应用研究。鼓励全县通用设备制造产业及环保设备制造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探索研究太阳能光伏、绿色照明、风力发电、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发与应用技术研究。重点支持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到2030年,努力实现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县科创中心、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寻乌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技术扩散效应,夯实科技创新支撑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用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与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江西理工大学、南昌工程学院等高校校地合作,争取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在我县设立创新平台,新增市级创新平台2家以上。定期开展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会,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引导永磁电机、智能包装设备、水泵、空压机制造等机电制造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打造一批创新平台。定期遴选一批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支持转化应用,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试点,引导社会投资支持绿色技术发展。(县科创中心、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对低碳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并以此带动绿色低碳创新团队的建设。围绕寻乌特色优势产业,建立特聘专家库,鼓励域外专家以兼职、顾问、项目合作等各种柔性灵活方式助力寻乌发展。到203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60人以上,其中国家级20人以上。完善职业院校定向培养机制,探索委托定向培养、联合办班等模式,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探索多渠道师资培养模式,加快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创中心、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通过实施废弃矿区复绿、宜林闲置地整治等措施,实现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保证林地保有量。健全“林长制”管理架构,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护林巡山报告制度,实行“赣林通A PP”巡护管理系统全覆盖,实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的智能化、网格化。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稳定森林面积,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加大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和桠髻钵山、张天堂、黄畲山、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项山甑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管理。以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采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2.37%以上,湿地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499.17公顷以上。(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森林、草地、农田、湿地碳汇建设,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系统,逐步提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储量。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增加森林、草地等植被总量。通过全面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中幼龄林抚育,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森林集约经营,不断健全营造林质量监管体系,实现全县森林资源整体质量明显提升。积极开发林业碳汇,有序开展碳汇林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挖掘森林经营和碳中和潜力,增强森林系统固碳能力。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增强固碳能力。到2025年,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550万立方米以上。(县林业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业减排固碳。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重点推动在菖蒲乡、晨光镇等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连片区农田基础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确保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推动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力度。推进全面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重点推广丘陵山区适用的农业机械及高效节能环保农业机械,推广果业、蔬菜生产特色农业机械,积极推广农机新技术,着力打造果业、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到2030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达5.25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寻乌转化为全县人民自觉行动。
1.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把节能减碳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介、自媒体等新兴媒介手段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办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教科体局、县委党校、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品材料使用量。推行“123”绿色出行行动,鼓励拼车或购买小排量和新能源等环保车型,培育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简化商品包装,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发挥政府和机关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比例。积极落实碳普惠制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低碳出行、垃圾分类、低碳消费等碳普惠平台的各项活动,提高公众绿色低碳生活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大型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特别是县龙头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履行减碳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环球陶瓷、世纪陶瓷、恒源科技等耗能大户摸清碳排放底数,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系统梳理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碳足迹,掌握各工艺环节、重点设备的实际能效以及能源资源利用情况。要主动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科学测算企业短期和中长期节能降碳目标,处理好企业当下发展和长远目标、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有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布局、率先行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典范。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低碳示范创建。深化寻乌省级绿色低碳示范县的创建成果,结合寻乌县的优势和建设基础,形成一系列符合全县生产生活实际、各具特色的低碳试点发展模式。开展低碳家庭创建行动,鼓励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开展低碳学校创建行动,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校园,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开展低碳商场创建行动,鼓励商场积极采购使用高能效用电用水设备,积极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简化商品包装,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开展低碳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工作有序推进。对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探索碳中和路径,鼓励创建零碳试点示范项目。(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干部教育培训。面向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定期开展不同层面、有针对性的培训。发挥县委党校和基层党组织干部学习教育平台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每年度教育培训课程,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
依托寻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优势,先行先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化实现机制,建立“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样板区。
1.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探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深入开展擦亮“东江源”品牌行动,实现东江源品牌对寻乌绿色发展的深度赋能,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充分挖掘红色、绿色、古色、橙色等丰富旅游资源,把寻乌打造成赣粤闽文化旅游后花园和粤港澳大湾区康养旅游后花园。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寻乌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新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市场主体参与,可持续的生态价值实现路径。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系统谋划、整体包装一批高质量项目,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部门和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拓展开发“河权贷”业务,推动实现用水权、河道使用权经营权交易,让“河道绿水”变成“金融活水”。加快推动第三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将达标的出境断面水转化为足额生态补偿金。利用好森林、湿地、草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积极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以有机富硒产业、稀土新材料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工作,提高我县产品市场竞争力。立足有机富硒的资源优势,重点围绕优质富硒柑橘、水稻、蔬菜、百香果、生态休闲农业特色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制定发布2项以上“江西绿色生态”农产品团体标准,完成5家以上企业认证。围绕稀土新材料产业,推动企业生产绿色低碳工业产品,争取制定发布1项“江西绿色生态”团体标准,争取完成1家企业认证,促进稀土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
贯彻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要求,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定期编制寻乌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摸清重点用能企业碳排放底数,健全陶瓷、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完善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为碳核算打下实践基础。(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寻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金融政策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税收政策绿色低碳导向,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费用给予税前加计扣除。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行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企业节能降碳。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支持。支持银行给予国家、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企业优先贷款、简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限、降低贷款利率等金融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人民银行寻乌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
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和技术密集高技术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节能环保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打造赣深对口合作的前沿阵地和先行示范,坚定向南融湾,巩固拓展“1+16+N”常态化支援合作机制,把深圳市及龙岗区援建项目及合作项目摆在突出位置,将其打造成深寻支援合作甚至是赣深对口合作示范性、标杆性项目。加强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政府、大企业或商会的合作,规划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重点承接粤港澳、闽东南等产业转移。(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寻乌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部门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将碳达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和约谈问责。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和工作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名词解释:
1.“一主”:大力推动以县城中心城区为主中心的城市建设,加快提升城镇化水平,增强要素集聚能力,强化对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
2.“两次”:确定澄江镇和南桥镇为城镇发展次中心,积极配合县城中心城区发展,加快城镇建设,稳步提升城镇间要素流动以及廊道串联能力,带动周边乡镇发展。
3.“两轴”:推动打造由瑞梅铁路、济广高速公路和G206国道组成的纵向城镇发展主轴,串联县城、澄江镇、吉潭镇、南桥镇、留车镇等城镇的“一纵”发展轴;着力发展横向城镇发展次轴,串联中心城区、桂竹帽镇、吉潭镇、项山乡等城镇的“一横”发展轴。
4.“三片”:依托我县产业发展优势,将整个县域划分为北、中、南三个城镇发展片区。推动以澄江镇为核心,水源乡、三标乡和罗珊乡组成的北部产业发展片区,重点发展农产品种植加工业,依托富硒资源,大力发展脐橙、柑桔等优势果业种植,打造“富硒脐橙”“富硒柑桔”,生态观光旅游业和商贸服务业,全力打造东江水源示范区;推动以中心城区(长宁镇、文峰乡)为核心,桂竹帽镇、吉潭镇和项山乡组成的中部产业发展片区,大力发展以通用设备制造为首位产业的工业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稀土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建材、食品(蜜桔)等传统加工产业,推动红色旅游发展;推动以南桥镇、留车镇为核心,晨光镇、菖蒲乡、龙廷乡和丹溪乡组成的南部产业发展片区,重点发展猕猴桃、百香果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以温泉养生为主,集休闲养生与田园旅游为一体的文化休闲旅游业。
5.“123”绿色出行行动:即1公里内步行,2公里内骑自行车,3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
6.“1+16+N”常态化支援合作机制:即明确区内11个街道、5家国企与寻乌县15个乡镇及城市社区管委会分别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并协调各级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合力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帮扶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