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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政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中央、省、市驻江华有关单位:

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以“低碳、绿色、清洁、共享”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节约优先、源头管控、科学有序、防范风险、重点突破、项目支撑”的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县一盘棋,强化总体部署,发挥制度优势,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各领域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节约优先,源头管控。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持续降低,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空间格局。

科学有序、防范风险。合理评估发展阶段的承受能力,科学、稳妥、有序推进降碳节奏,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杜绝运动式减碳。处理好减污降碳和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关系,确保降碳行动方案可落地、可实施。

重点突破、项目支撑。深入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居民消费等主要用能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和高效利用,针对全县重点领域有序推进实施一批绿色低碳项目。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逐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市下达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指标,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为如期实现全县碳达峰目标,重点推进碳达峰十大任务。

 (一)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1.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

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效准入值,鼓励对标先进值进行建设。大力支持烟叶等农产品烘烤及水泥生产采用原煤替代技改措施,降低原煤消耗量。提高工业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发展城镇气化工程,完善乡镇燃气输配系统,推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

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有序开发、保障消纳”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风电场、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建设,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县。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考核管理,实施小水电改造和监管。加强已建风电、光伏发电、水电项目的运营管理,合理配置蓄能规模,提高项目运行利用小时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就近消纳保障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合理控制油品的消费量,积极推动油品品质升级;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及能效提升。积极推进县城长输管线门站建设,完善城镇、产业园区燃气管网,重点发展居民、公共建筑和商业用气,鼓励使用高效能燃气灶具。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燃料替代,采用高效节能燃气设施。(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安全高效新型电力系统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区域配电网网架,提升县域供电能力,电力系统效率、供电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供电体系。配合上级电源补点建设10千伏线路,满足开发区用电负荷强劲增长需要,完善不同网格间通线路通道,提高区域网格供电能力,优化配网网架结构,强化线路互联互供能力,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降低供电线路供电半径,提高供电的安全性。积极发展产业园区“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量消费比重。(国网江华供电分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节能减污协同降碳

 1.有效提升节能综合管理能力

坚持节约优先,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发布高污染燃料名录,加强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监督,鼓励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协同推进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降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县域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设备能效升级

鼓励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优先选用达到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产品设备,采用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实施工业能效“领跑者”制度,推进电机、风机、泵、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能效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诊断、主要耗能系统的能效测试评价,推进实施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服务,提高系统能源利用效率。(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严格落实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优化、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协同控制。加强资源节约利用等“十四五”重点环境保护工程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选择及效果评估管理。推动建材、冶炼等重点耗能企业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稳步推进主要耗能企业实施年度碳核算申报。(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产业低碳绿色发展

 1.全力打造低碳绿色高新区

按照国家级高新区、低碳绿色工业园评价体系要求全力推进江华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树立省级低碳绿色园区标杆。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电机等优势产业,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进清洁生产建设绿色工厂。推动产业循环链接,鼓励园区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鼓励园区企业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分布式光伏+储能”、分布式风电等自备电源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2.积极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推动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绿色能源、矿冶循环精深加工、稀土新材料、新型环保建材、轻纺服装和特色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水泥企业积极向混凝土建筑部品、市政工程构件等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推动新型电子元器件、物流电子条码、电机制造等首位产业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碳标签认证,塑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江华制造”优质品牌。推进稀土新材料、先进储能材料的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水泥企业节能降碳行动

严格控制新增水泥熟料产能,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鼓励采用节能、环保和循环利用技术,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水泥混合材料,开发绿色化、智能化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落实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同步推进的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实施燃料工艺流程升级改造,采用RDF燃料部分替代煤炭进行熟料煅烧。充分利用场地条件,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高绿电比例。(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低碳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积极推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材循环利用,杜绝大拆大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标准管控,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实用技术,加快既有建筑照明灯具、热水系统、供冷系统、电气设备等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督促试点单位全面开展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在农村适宜地区逐步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同时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结合绿色建材、绿色家电下乡活动推广农房使用绿色建材、绿色家电;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绿色建造方式。加强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合理推进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广使用节能炊事炉具、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设备,切实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大力推广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等节能环保车型,有序推进节能环保型小客车、重型货车的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确保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比例达100%。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交通行业运输能耗与污染排放监测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车船运输能耗与污染排放的数据采集、动态监测、科学预测工作;开展加油站、油库废气和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精准减控汽油车辆的排放污染;加强对涔天河水库运输船舶的管理,支持开展新能源动力船舶的示范应用。(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抓好与周边城市基础交通设施的对接,打造县城沱江至广东粤港澳大湾区三小时经济圈,构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与航空运输多头并进的对外交通大通道格局。推广智能交通,鼓励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车联网”。积极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铁路货运量占比不断提高。(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大交通领域绿色科技创新与应用,全面推广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核心的沥青温拌、路面冷修补、隧道节能照明等低排放养护技术和材料。完善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公共交通场站配套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江华供电分公司、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生态系统固碳增汇

 1.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明确全县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发展重点。严格落实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将其作为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沱江镇、河路口镇(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生态管控,以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加强涔天河水库、西河流域等水系治理和水生态恢复,构建良性循环的城市水系统。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安全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控,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控。(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推进封山育林,加强村庄四边绿化,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健全动植物检测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任务,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对现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继续增加县级公益林区划面积。(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全县森林碳汇潜力评价,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快全县针叶纯林提质改造,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森林植被和森林土壤碳汇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建设,争创全省碳汇交易示范县。巩固提升创建森林城市成果,持续推广巩固“天然氧吧”生态名片,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25年,全县森林保有量达到31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285万立方米。(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巩固农业生态碳汇能力

做精做优特色优势农业,着重发展优质茶叶产业,提升茶树品质,通过经济林发展,达到固碳增汇和增收目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农牧结合,合理利用空间,减少资源浪费。(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助力江华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大力发展节水增效农业,推广健康养殖技术、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引导和支持规模化养殖户加强畜禽粪便清运、储存,鼓励广大农民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治理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推动低碳发展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零碳负碳等技术研究方向,积极组织县内有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承担一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设研发(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开展低碳人才培养,开发增汇减排项目,通过建设江华创新创业园众创小镇,打造集技术成果交易、中介服务、咨询服务、项目孵化为一体的公共创新平台,打造完整产业环境,吸引各类所需的高端人才聚集。积极推进“大湾区科技创新+江华制造”模式,把江华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基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动低碳技术研发

大力发展高性能储能电容及适用于风能、太阳能灯产业的先进储能产品。以江华智能终端产业园为龙头,布局氢燃料电池产业;推进盛华达锂电池产业园、亿远新能源项目等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先进储能材料龙头企业,推进先进储能材料梯次利用,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回收利用体系。以节能、节水、节土、环保、可再生资源利用、循环利用为重点,利用新技术,开发绿色化、智能化新型建材,发展节能、环保和循环利用技术。

推进发展农林减排增汇技术,重点发展农业非二氧化碳减排、林下养殖、农林碳汇等农林降污减排与固碳增汇融合技术。(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推动矿冶循环精深加工、稀土新材料、新型环保建材、绿色能源、轻纺服装和高端电子信息等产业的低碳技术发展,推进低碳产业集群建设。扩大绿色产品认定范围,在现有节能环保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的两型(绿色)评选认定。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智能电网、绿色建筑技术、储能新材料等领域示范项目和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80家。(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分拣硬件水平。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总部经济建设项目,实现废旧金属、废机电设备、废电线电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推广电商原件直发,不使用二次包装,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和专业化回收。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对废机电设备、废电线电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池等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马达、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

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围绕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产业园区集中供能项目,新建集中供气等配套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完善园区生产废水和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鼓励园区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研发中心等,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提高园区循环技术科技创新水平。到2025年,产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发展;鼓励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为重点,依托水泥、混凝土、新型建材等企业,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有序推进玉米、烤烟、水稻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积极发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池,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100%。推进餐厨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争农膜回收率达90%。持续推进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构建县域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协同降碳工作机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推动绿色金融

 1.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发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构建有利于气候投融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市场运行环境,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加快推进江华国有林场林业碳汇试点项目,为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提供基础目标对象。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进行绿色投资,开展绿色项目债券融资,拓宽绿色低碳企业融资渠道。(县金融办、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绿色金融对接机制

统筹建立县碳达峰碳中和绿色金融重点项目库,挖掘高质量绿色低碳项目。引入合格的绿色金融评估机构,帮助市场更好地识别绿色经济活动,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领域,助力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强化数字赋能,积极谋划江华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终端消费者在碳金融、碳核算、碳交易等全方位信息共享。(县金融办、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考核评价力度,扩大考评结果应用场景。推动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推进绿色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绿色贷款贴息、绿色融资担保机制建设,加大财税政策对绿色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推动绿色金融项目库内企业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办、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 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巩固提升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全民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体系,将生态宣传内容列入思政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生态意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和生态法制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创产品和公益短视频,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广绿色低碳旅游和生活方式

推进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盘王殿、豸山、黄龙山等旅游景区低碳化,打造绿色低碳的旅游环境,着力发展生态旅游、徒步旅游、自行车旅游等低碳旅游活动,推进生态旅游栈道建设。引导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低碳出行、绿色消费、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激励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家电和节水器具,减少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实行光盘行动,杜绝食品浪费,自觉实行垃圾减量分类。鼓励居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立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重点碳排放企业要制定企业级的碳达峰行动方案,认真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一企一策”的达峰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鼓励企业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激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县委组织部、县双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分阶段、多层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执政能力。同时将组织相关技术岗位的负责人参加技术培训,尽快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建立统一规范化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重点耗能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碳排放统计报表制度,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鼓励高新区重点企业、科研机构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碳汇等方法学研究及应用。(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林业局、江华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双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完善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

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的财税支持力度。利用好现有节能、环保类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重点行动、重点工程、试点示范、能力建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新能源车船、碳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央行“绿色金融支持工具”,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双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绿色债权、股权等方式融资。(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积极支持重点碳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监督碳配额履约等工作。鼓励具有条件的企业筹建碳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碳资产开发,引导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鼓励企业加强碳汇交易、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期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支持碳排放减排量项目开发,鼓励清洁能源、节能技改、林业碳汇等途径的低碳减排,为碳市场注入活力。(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推进达峰方案实施。领导小组定期调度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工作进展,分解督促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落实,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领域。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碳达峰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碳排放监测和管理,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低碳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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