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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浔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浔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3〕54 号

南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级有关单位:

《南浔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湖州市南浔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南浔区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坚持绿色和创新并举,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拉长产业链、扩大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强化两大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全力实施工业绿色低碳升级、节能降碳增效、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十大重点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优质生态资源催生新生产力,为奋力重塑“世界文化遗产·水晶晶南浔”,加快打造绿色共富的美丽繁华新江南贡献硬核力量。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分类施策。坚持全区一盘棋,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谋划,突出系统观念,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各领域、各街镇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区域协同,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园区引领作用,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促进南浔高质量绿色发展。

产业引领、数字赋能。以产业发展为引领,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以强度下降带动总量下降,形成低碳高效的紧凑型、集约型空间格局。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制度创新,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创新深化绿色金融的全方位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科技、制度、管理创新协同并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耦合,深化产业等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稳存量,扩增量,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安全降碳。

(三)主要目标

产业发展低碳转型取得新突破,引导鼓励低碳产业做大做强,推进电梯、电机、木业等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精准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紧密配套。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取得新进展,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开展企业产品能效“领跑者”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新成果,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推进绿色采购,创新碳普惠,探索低碳(近零碳、零碳)公共机构、政府机关、会议等碳中和实践。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取得新实践,开发利用好南浔水域的独特资源,提高水资源转化“含金量”,率先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辅助开展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建筑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进展,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各类型低碳零碳试点示范形成典型经验模式。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均完成市下达目标,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印发南浔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第1张

“十五五”期间,低碳高效产业体系全面建成,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市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重点实施工业绿色低碳升级、节能降碳增效、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城乡建筑节能提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升级、农业减排固碳、绿色生活倡导、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创建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工业绿色低碳升级行动

统筹协调好碳减排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贯通发展,积极构建低碳高效工业体系,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工业碳生产力。

1.    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聚焦“2+6+N”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以“高质量”为主线,全面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向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培育形成3家以上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培育新星产业,加快在开发区、高新区平台内定向布局新能源汽车、光电通信等新兴产业链;聚焦产业链龙头项目、大项目,加大招引力度;加快推动吉利、屹丰等项目竣工投产,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做强优势产业,家居产业以“高端化、定制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加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电梯产业以“整合做强整机、引进做精部件、聚集延伸配件”为主攻方向,形成电梯整机、关键零部件、检验检测、维保服务等完整的产业链条;电机产业以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人工智能等领域为发展方向,做大做强传统家电电机,拓深拓宽新型电机;到2025年底力争三大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深化智能电梯、绿色家居两个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到2025

年,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力争分别达到60%、40%。以半导体及光电、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控)等产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500强企业、军工企业、高市值上市公司,引育一批引领未来的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大数据中心)

2.    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工业发展与碳排放控制,全面推行湖州“工业碳效码”,强化碳减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和低碳发展,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低完成市下达目标。实施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工业全域有机更新,加大高碳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低散乱(四无)”企业整治反向倒逼。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围绕工厂、供应链、园区等,构建多层级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建成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00家,力争创建省级绿色低碳工厂10家以上,新增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家,建成市级绿色低碳园区3个,力争创建省级绿色低碳园区1个。聚焦家具、纺织、木塑制品、电梯等重点企业,积极培育具有南浔产业生态特色的绿色认证企业,构建绿色发展生态圈,到2025年,绿色认证获证企业达到65家。深入实施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建设,扩大绿色产品、低碳产品、节能产品供给,到2025年,绿色认证获证产品达到100个。率先探索构建双碳认证体系,推动主导产业质量提升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3.    推动重点高碳行业碳达峰。全面推进纺织、化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提升,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从严控制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通过节能提效技改、调整用能结构、优化工艺流程、调整产业链等措施,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推动富钢等钢压延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低碳产品比例。严格限制印染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绿色印染、生态染整、纺织绿色制造、纺织智能制造与装备等关键共性节能减碳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到2025年,力争印染行业水重复利用率达50%。开发高附加值、低能耗纺织产品,提高优质绿色纺织产品比例。以尤夫等化纤企业为重点,指导化纤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建设,降低物料消耗和单位能耗水平,引导化纤行业功能性、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自身厂区或租赁空置屋顶推广光伏发电,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企业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

4.    推动重点碳排放企业低碳转型。强化节能减碳标准约束,引导支持企业低耗能、低耗水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大对年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力度,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推动入企碳核查全覆盖。鼓励高耗能企业要主动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科学测算企业短期和中长期节能降碳目标,处理好企业当下发展和长远目标、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能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提升综合能效水平,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1.    落实能耗“双控”机制。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推动用能管理精细化、数字化、科学化,实现用能高效配置。完善能耗“双控”与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计划、投资审批监管、招商引资目录和产业扶持政策等有机衔接。实施区域能评2.0版,积极推行工业碳效码,加强重大平台能效治理。(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2.  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排查存量“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评审查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强能评事中事后监管,将已建成的“两高一低”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坚决暂停整改。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严格实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以低碳为引领,强化碳强度为核心指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实施分行业亩均评价,力争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开展重大平台工业项目“绿色标准地”管理,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重点办)

3.    提升综合能效水平。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新上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准煤/万元能效标准,局部区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标准提高至0.50吨标准煤/万元,严把“2456+节能减排”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高碳产能、产品准入,推广先进高效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新上八大高耗能行业项目变压器、空压机等公用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建立能耗标杆机制,赶超领跑者,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形成推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能效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落实绿色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到2025年,新增1至2家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力争区域内数据中心入选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效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

(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1.    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效率。全区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园区集中供热,完善集中供热设施和热力管网建设,推进减煤降碳工程。不断完善和创新超低排放技术,持续推进大型燃煤机组节能、环保改造。推进全区高耗能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大高温次高压热电联产机组淘汰力度,鼓励转为天然气热电联产。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落实“整县光伏”建设计划,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整体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支持居民利用屋顶发展户用光伏,鼓励工业企业在厂房闲置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在新建工商业企业建筑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鼓励利用农业大棚、养殖厂房等农业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全省率先实施“标准地+光伏”出让模式,创新多元化的“光伏+农渔业”场景模式。推进生物质能发电等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热效率。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南浔供电分公司)

3.    大力推进天然气消费。积极布局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加强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推动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城郊村、中心村延伸,提高管网的覆盖率和居民气化的普及性。优化用气结构,优先发展和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大力推进交通领域天然气替代。引导有需求的大用户自建储气调峰设施,支持企业参与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降低终端用气成本。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和热电联产,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南浔供电分公司、区财政局)

4.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增强电力系统清洁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持续优化配电网结构,消除薄弱环节,建设一批“不停电示范区”。深化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能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运营能力。大力推进绿色储能发展,鼓励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绿色储能项目,加快菱湖大规模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型储能新增装机5万千瓦。充分挖掘移峰填谷资源,积极参与需求侧响应,创新源荷双向互动模式,试点开展“储能+空调”“储能+光伏”“储能+岸电”等柔性调控应用,探索“车-桩-网”移峰模式,打造移峰填谷响应资源池。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引导产业园区和企业购买绿电,提高全区绿电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南浔供电分公司、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减少资源消耗和节能降碳协同增效。

1.    完善循环资源利用体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相关行业整合集聚,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落实固体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构建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切实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争创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试点。提升建设废旧木材回收与综合利用基地,推进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产塑源头管控,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    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优化全区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南浔智能机电高新技术产业园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争创国家级绿色园区,到2025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现绿色循环化改造。加快数字服务绿色转型,推进现有及在建数据中心扩大清洁能源应用,坚持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推动企业“设计机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处置企业”循环生产模式,初步形成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园区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持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力争通过清洁生产审核60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城乡建筑节能提质行动

加快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制度体系,提升能效水平,转变建造方式,优化用能结构,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

1.    提升新建建筑低碳化水平。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节能绿色低碳设计标准,推广应用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率,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加强适用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谋划一批具有高辨识度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到2025年,超低能耗建筑认证

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认证项目达到1个。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鼓励星级建筑绿色标识评价,建设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到2025年,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40%以上,高星级绿色建筑认证项目达到2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2.    推进绿色建造行动。全面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加速推进浙江大东吴绿色建筑集成产业基地建设。在中心城区新建住宅率先探索开展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应用现代技术和整体集成式设施设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比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40%,到2030年,力争达到45%。促进绿色建材评价及其推广使用,到2025年,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严格实施建筑设计、建造过程全流程监管,减少建筑垃圾产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

分局)

3.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优先对建成2000年以前的存量建筑进行能效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建成于2000年以后的行政办公楼、政府投资工程等能效提升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能耗审计,有效实施综合能效诊断。扩大农村天然气利用,推动城市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率先建成一批乡村电气化示范村,到2025年,城乡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4.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推进新建公共建筑电气化。科学引导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民用建筑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万千瓦,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大于12%)达到7万平方米;到2030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完成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南浔供电分公司)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升级行动

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运输装备低碳升级、基础设施低碳建设,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以打造浙北公水多式联运中心为目标,积极推进海河多式联运、江河海联运、多式联运,全面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引导适箱货物“散改集”,着力提高航空货运的吞吐能力,到2025年,水路承运比例和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进一步提升。加快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以公交减碳减排为核心,持续深化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公交系统为主导,出租车、网约车等为补充,慢行交通为特色的绿色化城市出行服务系统,打造“区域公交”节能减排示范区,到2025年,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    推动交通工具升级转型。落实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严格新能源汽车技术选型,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行便利、停车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新能源车更新和推广。聚焦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等领域,推广应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鼓励低排放、新能源、重型化、厢式化、专用化货运车型发展。到2025年,全区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80%,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加大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推动城市居民领域新能源车更新,到2025年、2030年,当年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量占全市汽车注册登记数量比例力争分别达到20%、40%。以高频营运车辆为重点,建立不达标车辆市场禁入制度,加快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到2025年、2030年,营运货车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占比分别达到25%、28%;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比例(公路和水路运输)分别达到5.5%、16.5%。加快淘汰高能耗的旧型船舶,加大标准化清洁能源船舶推广。(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3.    加快建设低碳交通基础设施。推动交通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慧铁路、智慧公路、智慧水运和综合交通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进程,推广镇村预约公交模式,镇村预约公交覆盖率达40%。大力推进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协同推进南浔-乌镇省级绿道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隐患美丽公路创建行动,创建全省首个无隐患美丽公路示范区,到2025年,无隐患公路实现全域覆盖。推进低碳水上服务区示范工程,在全区率先打造练市等低碳水上服务区,积极打造绿色生态港。优先在石淙公交场站等地利用棚顶部空间铺设太阳能板。合理推进充电站(桩)设施布局与建设,到2025年,充(换)电桩个数达到1300个。(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七)农业减排固碳行动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碳汇能力,降低农业领域碳排放水平,全力塑造绿色均衡共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示范区。

1.    推进农业设备低碳转型。规范实施农机补贴和报废补偿,用好用足各项农机惠农政策。实施“机械强农”工程,鼓励和引导耗能高、污染重的存量农机报废淘汰,推广无人植保机、自动化投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先进智慧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建立一批农机化示范基地。推动农业大棚、农业排灌、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电气化改造。推进农机标准化、规模化作业,降低农机机械单位能耗。改善农机能源消费结构,增加生物质燃油使用量,减少汽、柴油的使用量。到2025年,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2.    促进养殖业绿色转型升级。建设高标准、高科技、高智能现代化畜牧养殖场,加快推进现有养殖场的标准化、生态化和技术装备改造,推动畜禽养殖向低投入、低排放、高效益的集约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粮、菜)”“青贮料包-湖羊养殖-羊粪发酵-果蔬种植农牧结合”等生态循环模式,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推行多品种立体养殖、鱼菜共生、稻鱼综合种养、油(果)基渔塘等生态养殖模式。做强做优渔业、湖羊、家禽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生态渔业、数字渔业、智慧渔业,推广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生态循环种养技术和模式,创建一批数字渔场、美丽牧场。到2025年,农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5.5%,培育7家省级低碳生态农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    强化肥药减量替代。以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方向,实施“肥药双减”行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销售、生产过程管控,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广应用新型高效、低残留农药和缓控释肥、配方肥、商品有机肥,集成示范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建设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先行示范主体,建立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施肥强度降至16.4千克/亩,单位播种面积用药强度降至0.167千克/亩,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4.    提升碳汇能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除治攻坚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加强千金、菱湖等省级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逐步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0%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9.5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扩大农田的自然碳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着力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建设水晶晶南浔转化为全区人民自觉行动。

1.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建筑等七大领域的“绿色生活细胞”创建。推广“碳达人·惠湖州”平台,推进“123”绿色出行专项行动,倡导光盘行动,推广应用“碳惠湖州”数智应用场景。落实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对企业生产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利用“互联网+”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产品营销模式。支持电梯、电机、木业等行业探索开展碳标签碳中和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2.    宣传绿色生活理念。开展全民节能型消费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低碳校园建设,以教育带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开展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公共机构等各类主体的低碳主题宣传和培训。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履行减碳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全民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和规范居民低碳生活行为。倡导全民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利用“湖州8·15生态文明日”、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到2025年,建成1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聚焦绿色低碳、节能增效等放方向,推动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南浔智能机电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深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引进计划,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推动组建产业应用型研究院,积极融入全区实验室布局。推进南浔高新区领先发展,示范打造南浔(上海)科创中心等飞地园区,搭建与沪杭等地双向互通的创新空中走廊,实现研发在沪杭,转化在南浔。围绕上海湾科创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协同创新示范先行区。围绕绿色低碳技术,建设打造一批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推进智能电梯、绿色家居等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南浔计量校准测试中心、机电原材料测试中心建设,完善贯穿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全链条创新平台体系,争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2.    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浔英计划”,加强具有国际视野的绿色低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魅力南浔”招硕引博活动,加速集聚青年优秀人才。借助“南太湖特支计划”,

培养复合型绿色低碳本土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办)

3.    强化应用基础研究。聚焦纺织、绿色智能开发、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应用成本大幅下降,争取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发展光电领域的基础研究、为高端光电子芯片研发和生产提供绿色低碳技术支撑和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十)试点示范创建行动

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开展区域、园区、重点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试点工程,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    开展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建设。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源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特点,加强练市镇、南浔镇、和孚镇四联村省级低碳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引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申报创建新的省级低(零)碳试点,因地制宜探索特色化低(零)碳试点示范的制度实践和行动实践,全面系统推动区域低碳绿色发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综合运用市场、财税、金融、土地等手段,在碳生产力水平提升、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2个、省级低(零)碳村(社区)试点10个。(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2.    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示范。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化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的开发应用,利用特定地域单元(项目尺度)VEP核算成果,有效支撑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培育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示范点,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结合頔塘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深化未来社区低碳场景设计,鼓励在低碳建筑、低碳交通、智慧低碳能源供应体系、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化管理体系等领域实施探索低碳未来社区。深化应用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建立与排污许可证相适应的“碳账户”管理体系,引导企业从能源供给、生产工艺、高效处理、资源利用等方面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措施,积极创建省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落实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体方案,积极建成无废城市综合应用场景,到2025年,建设100个无废城市细胞,建成省级无废城市。(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3.    打造低(零)碳示范样板。以低碳、零碳发展为导向,积极探索各领域差异化低(零)碳建设路径,打造一批先进示范案例。推广南浔智能机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经验,探索推进练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低碳园区建设,并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创建的基础上,全力打造一批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建设,到2025年,建设零碳公共机构2个左右。以练市水上服务区“被动房”改造项目为基础,持续完善水上服务区绿色低碳功能,全力打造近零碳特色水上服务区。积极发展绿色旅游业,鼓励旅游景区清洁化能源替代,引导旅游景区使用低碳环保旅游交通工具,推动景区内低碳零碳建筑应用,努力将南浔古镇建成碳中和低碳示范景区。积极开展零碳会议等碳中和实践,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区,力争十四五期间各类大型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体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财税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速培育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能源汽车等低碳高效行业的发展,加大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的倾斜支持,探索降碳减排水平与支持资金相挂钩。强化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机制,完善全区污水、垃圾等排放和处理的差别化绿色收费机制,对高耗能行业实行阶梯电价。(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绿色金融+“碳效”,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创新发展碳排放、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美丽乡村等多领域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创新发展。积极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绿色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落实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推进“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项目发展。实施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挂钩的激励机制,推动金融资源流向绿色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技术创新等领域。推进绿色金融改革标准化工作,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优化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等绿色金融服务,完善丰富“绿色低碳贷”等系列产品。加快推进南浔农村商业银行开展“碳中和银行”网点改造,探索打造“碳中和”银行。(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银保监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用能权交易、水权交易,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交易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生态产业、生态企业、生态技术集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

(四)提升统计监测能力

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落实市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统一核算口径。支持本区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方法学研究,规范后争取纳入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探索湿地碳汇统计核算和监测方法研究。(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统计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政对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建设重大工程。区发改经信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指导,定期对各镇街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市场主体应主动践行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对成效明显地区、部门给予奖励,在要素配置、试点申报、评优评先等上予以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地区、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问责约谈。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要组织开展碳排放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印发

来源: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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