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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

关于印发《丽水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丽农发〔2023〕3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丽水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大数据局

丽水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3年4月19日

丽水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宣示,以更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构建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监测体系,在市县监测标准构建、监测网点布局、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争取取得新突破。以种植、养殖等非能源碳排放为重点突破口,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规模养殖场节能减碳等,将农业碳排放强度纳入“十四五”目标;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行动,稳定提升农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农业碳汇能力,力争农业自身实现碳中和;构建以资源管控、环境监控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从技术研发、推广示范、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统筹发力,探索丽水农业碳汇交易机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丽水碳达峰行动。

二、基本原则

——贯彻新理念,实现“农业碳源”向“农业碳汇”转型。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趋势的前提下,预测我市农业碳排放的趋势,评估固碳减排的潜力和成本。坚定不移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紧盯硬任务、狠抓硬举措,确保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的同时,以可量化交易为目标,实现农业碳源向碳汇的转变。

——搭建新平台,组建农业农村碳达峰协同创新平台。由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国(丽水)两山学院牵头,共同组建市级农业农村碳达峰协同创新平台,支撑农业碳达峰理论、技术集成示范和产业化路径研究。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为基本动力,强化与国内外科研、推广、教学、生产、加工等先进前沿机构协同合作,吸取成功经验,勇于创新。

——创设新样板,支持农业减排固碳和碳汇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充分认识农业减碳面临的挑战,一方面低碳绿色农产品需求的数量和质量面临双升,同时农业生产规模、开发强度持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带来更多排放,集成构建具有丽水特色的农业固碳减排技术模式,率先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乡镇、大型种养企业等进行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构建农业碳中和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企业,为低碳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主要目标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严格控制“十四五”期间农业领域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同时,统筹兼顾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在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一批低碳(零碳)农业试点,充分发挥农业领域减排固碳潜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低碳农业技术,集成构建具有山区特色的农业减排固碳技术模式,进行关键技术集成和场景示范的应用推广,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农业碳达峰工作。加强农业碳汇资源培植,积极挖掘农业固碳增汇潜力;充分利用农业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推动农业由碳源向碳汇转变。低碳(零碳)农业试点有序推进,到2025年底,累计争创70家低碳生态农场。

——形成一套研究技术体系,重点支撑农业领域双碳方法研究。农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目前不尽完善,尽快启动市县两级农业碳排放核算的方法学研究,形成一套管理部门、生产主体、碳交易主体公认的核算方法体系,为农业碳汇量化交易奠定方法基础。到2025年底,市县两级农业碳汇监测和核算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做到全流程、各环节规范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统计核查。根据温室气体清单和碳汇能力评估,量化分解农业碳减排和碳汇能力提升的具体指标和任务。

——赋能一股绿色金融力量,创新扩大低碳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建立健全绿色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和农村金融制度,财政和金融要加大力度支持化肥农药减量、秸秆回收利用、农牧对接等环境友好行为,为农业减排和固碳持续提供激励。农业机械节能降碳,将节能降耗作为进入农机补贴目录的重要标准。特别注重农业碳汇金融保险信贷等机制独创性,为实现碳汇交易提供金融支撑。同时扶持农业主体建立现代化治理制度,构建金融支持下的可持续发展的碳汇农业发展模式和产业体系。

四、主要任

(一)农机渔船整改提升行动--规范引导迭代升级,探索打造零碳农业。

1.加速农机换代升级。借力“农业双强”行动部署,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强农”项目建设。实施省农业“双强”项目31个,其中丘陵山地宜机化与农艺农机融合基地建设项目22个;实施黑木耳全程机械化重点突破协同攻关、智能采茶机器人及茶叶全程机械化研究与示范应用重点突破试点项目2个等等,统筹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合理设定补贴比例,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推广应用,完成本地籍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清退外省籍在我市的变型拖拉机,解体已注销未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引导企业建造示范渔船,体现节能增效的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引进先进水产养殖技术,推广清洁生产理念,水产养殖总面积稳定在9264公顷左右。积极发展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技术、稻渔生态种养模式,充分利用水产养殖环境的区域特点进行混养或轮养的养殖模式,构建养殖生态环境,通过现代化技术运用和生态养殖理念的结合,建立因地制宜的水产养殖模式,带动水产养殖周边产业共同发展。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五大行动”,加快发展稻田养鱼、茭鸭共生等新型养殖模式,不断拓展养殖新空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动社会化集约服务。有序推动闲置耕地向家庭农场、合作社集中,通过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协同发挥农业机械化优势。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规模化、专业化、“一站式”服务,积极搭建农机化服务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二)畜牧业绿色发展行动--引进推广关键技术,减少畜牧养殖排放。

1.引进推广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养殖技术。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和执法检查。改善动物健康和饲料消化率,研究和推广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关键技术。到2025年,创建“两化”试点场68家以上,规模养殖场“两化”技术推广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提高畜禽废弃物利用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以粪污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着力打通种养循环堵点,加强沼液配送、贮存链条建设,合理配套消纳田块,形成养殖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在畜禽主产区配套建设同等处理能力的有机肥加工厂。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对标欧盟肥药双控行动--实现肥药减量增效,推广低碳生产方式。

1.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建设、示范主体培育工作,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更好地掌握农业生产主体的投入品来源和数量。发挥农资协会的行业自律和引导作用,支持在“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推行高毒农药退市、配方肥替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农资打假行动,加大对假劣农资的查处力度。到2025年,建成“肥药两制” 改革农资店100家,主体培育1000家,肥药实名制购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2.化肥农药定额减量。开展肥药定额制示范区建设和“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培育,指导农户科学施肥用药,重点加大有机肥、缓(控)释肥、生物农药推广力度,示范应用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技术模式。到2025年,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累计达10万吨,统防统治面积累计达150万亩,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控制在0.17、23.5公斤/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3.做好碳排放监测、计算和评估。深化农业生产全程追溯建设,通过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在流通和使用环境增减挂钩联动,加快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用量可查”农业投入品全周期闭环体系,在此基础上构建粮油、果菜茶等主导产业的肥药“碳足迹”模型,通过分析测算不同农作制度的化肥农药用量以及碳排放情况,筛选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土壤清洁提质行动--强化碳汇科技支撑,提升农业碳汇能力。

1.巩固农业固碳成果,提升农田碳汇能力。包括秸秆、生物炭或有机肥还田、茶果园生草覆盖等)和减少土壤侵蚀,提高农业土壤的固碳量;扩大农田自然碳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建设高标农田1万亩。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 秸秆利用、土壤改良、绿肥种植等技术应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高农田固碳增汇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    2.优化养殖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低碳有机农业,满足日益多样化市场需求的同时,实现农田生态系统从“源”向“汇”转变。

在大型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沼气发电工程,推动秸秆离田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和气化清洁能源等技术模式。有序推动“农光互补”,在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用地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水面等发展光伏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农业数字化改革行动--融合数字空间治理,探索农业智慧发展。

1.加强数字化智慧农业技术推广。依托丽水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字乡村·智慧三农”云平台,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打造“易居通、“农品宝”、“肥药控”等数字化应用,推进全市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主体“三农”数据“全面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应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为农服务“上下联动、实时高效”,全面提升全市农业数字化治理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

2.推动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推广土壤结构密度传感、自动化温室控制、病虫害监测以及动植物生长感知等智能设施装备,实现按需灌溉、准确施肥、精准饲喂以及病虫害精准生物防治,最大限度地优化各项农业投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推动农业碳排放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率先从示范性农资店和试点主体入手,依托数字化手段打造开展肥药超限额、超范围预警和生产记录全程追溯,提供病虫害精准测报、测土配方施肥建议、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在线解答等服务。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提前预警、事先干预和精准管控,提高渔船安全监管。通过生猪全周期全流程服务管理,指导农户科学养殖、健康养殖,减少兽用抗菌药使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

五、保障机制

(一)成立组织机构

在省碳达峰工作专班领导下,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领导小组”和“丽水市农业碳达峰课题组”,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任务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山区农业碳中和研究和指导,协同省市不同工作目标和方案,保障碳达峰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评价制度

建立重点区域、农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评价制度,建立相关核算和监测体系,结合全省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对碳达峰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实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目标评价”,压实属地责任。将碳达峰、碳中和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起纳入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减碳控污协同考核激励机制。同步研究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标准,建立低碳消费制度,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定与可持续。

(三)提供科技支撑

围绕制约农业绿色发展的耕地质量提升、肥药减量、秸秆循环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等重大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和技术集成推广。研发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开发工厂化农业、规模化养殖、农渔机械、屠宰加工及储存运输的节能装备;创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体系;集成农业温室气体减排固碳技术模式,在农业绿色先行区开展减排、固碳、能源替代等示范。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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