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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六安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2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以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全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增进六安老区人民更大福祉,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新局面,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不断完善,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到2030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到2060年,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碳排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实现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优化中心城区规划布局。积极开展低碳片区、绿色发展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等创建行动。(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负责,不再列出)推动组团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围绕城市功能元素,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新城区有序拓展和外围组团建设,构建通勤高效、功能互补、生态隔离的现代都市区空间布局。优化主城区空间结构,划分“品质老城”“六安新城”“智造北站”“绿色城南”和“魅力河西”五大片区,强化区域交通顺达、产业等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南、城北、河西板块实现更上规模、更具特色、更高品质协同发展。(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副中小城镇扩容提质,打造创新产业集群,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切实增强重点城镇辐射带动周边乡镇能力。(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城市生活圈优化设施布局,推动高等院校、三甲医院、体育中心等优质公共资源在中心城市协同布局和共建共享。严格控制建筑建设规模,新建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50.5%。(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实施“畅强补”专项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地下基础设施改造、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内容,整体推进全域治理。到2025年,全部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统筹规划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到2025年,城市完成步行和自行车道体系建设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城市绿地功能,加快推进滨水空间提升、“口袋公园”建设、边角地改造等工程,打造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公园城市”。(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既有建筑拆除管理。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总建筑规模的20%。(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基础类、完善类改造,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提升类改造工作。到2025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200个。(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完善完整居住社区布局。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和网络,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30年,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动绿色社区创建。持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创建。到2025年,绿色社区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安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力争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消费者选用绿色低碳建材产品。到2025年底,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节能节水家电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贯彻执行安徽省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舒城县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低碳片区建设,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等开展试点示范,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提升住宅品质,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积极推行住宅灵活可变的空间设计,减少资源浪费。(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贯彻《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推动绿色建筑由基本级向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探索实施基于限额指标的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数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逐步推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和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开展空调、照明、电梯等建筑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到2030年底,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市发改委牵头,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既有基础设施节能管理

推进城市管网更新改造。稳步推进老城区老旧漏损管网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到2025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到2030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厂网配套、泥水并重”要求,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进管网“雨污分流”,实施老旧管网应改尽改。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力争到2024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与延伸服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城市燃气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城市传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数管局、燃气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基础设施节能运行。持续推进城市智慧照明管理系统建设,统筹功能和景观照明,提高城市照明智能化管理水平,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到2030年底,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利用系统。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城镇用能结构

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多能互补形式的热水系统。(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5000万平方米。(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探索住宅小区分布式光伏建筑试点。到2025年底,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终端能源清洁化。开展以浅层地热能为主的城市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实施金寨县地热能、浅层低温能应用项目。稳步发展生物质能、储能电站项目,积极推进金寨储能示范试点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六安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城镇建筑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引导新建公共建筑向全电气化方向发展。到2030年底,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65%,公共建筑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六安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行绿色低碳建造

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长江精工钢构、杭萧钢构(六安)、金鸿诺科技等企业为重点,推广钢结构建筑。积极探索推动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指导中擎住工、六安宝业等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加强深化设计,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开展“绿色工地”创建行动,推进绿色建造,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环保型施工设备,推动建筑工地节能、减碳、降废,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满足“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投资类项目和星级绿色建筑须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鼓励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申报绿色建材认证。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绿色建材认证企业不少于20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木竹建材。(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绿色低碳县城村庄

1.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合理规划建设规模。坚持把县城打造成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主载体,立足各县城在资源禀赋、交通区位、规模体量等方面的差异,分类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强化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达到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要求,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步行道网络应连续畅通,新建县城内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融。实施县级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支持具备一定基础的中心镇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统筹水电气、通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引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体化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提高乡村规划引领水平。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加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导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村庄发展。充分结合现代和传统元素,发挥专业人士和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打造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彰显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农房建设绿色水平。新建农房的选址、结构形式、建筑构造等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适应村民现代化生活需要。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到2030年底,建成一批绿色农房试点项目。探索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减少农房能源消耗并提升舒适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推进“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推进集约节约用地,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有序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形成清洁、安全、高效、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开展绿色能源小镇建设试点。引导农村用能清洁化,在农作物秸秆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农村生物天然气和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下,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考核评估体系。各县区、市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落实举措,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10月中旬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二)加快转型发展。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等平台,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三)强化技术攻关。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智能建造、木结构建筑等领域,组织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开展气凝胶、“光储直柔”等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鼓励行业协会设立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奖项,促进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

(四)完善政策支持。贯彻落实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并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自主原则下,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发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五)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配合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编写绿色生活宣传手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降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来源: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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