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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政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及中省郴驻资各单位:

《资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资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和《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郴政发〔202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降幅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降幅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力争2029年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行动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国家、省级、市级制定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为基础,结合资兴市具体情况并发挥资兴特色,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动煤矿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产业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煤炭开发,借助技术创新和设备革新以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适用绿色冶炼技术,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整合煤炭资源,改进采煤工艺,加强采选冶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合理适度控制开采规模,推进煤炭资源深加工、精加工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洗精煤、洁净煤、型煤、煤化工等产品,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坚持“适度超前、以电为主、多能互补”原则,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引导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适度超前谋划布局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依托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及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和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能源站,发展光伏、燃气、风电等分布式发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十四五”期间资兴市拟建设风电项目规模63.1万千瓦时、光伏项目规模60万千瓦时,加强电网配套建设,稳步推进调峰电源开发,提高风电的消纳能力。(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国网湖南资兴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抓紧布局新基建,提升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质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创新和转型发展提供支撑。大力推进城乡燃气管网和双回路电网改造、农村中低压输配电网等能源供应渠道和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城区气化率、乡镇通气率实现“双百”。

实施能源新基建,利用物联网、5G技术发展智能化现代综合能源服务站,大力推广微电网、智慧能源,大力支持抽水蓄能电站、综合能源站、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充电、大规模储能、智慧用能与增值服务等新领域、新技术的科技创新项目转换。(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湖南资兴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1.严格落实能源“双控”。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电力、水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执行市能源统计与核算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到2025 年末,力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达到郴州市市定任务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统计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双高”门槛。实施强制性能耗标准,推进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能耗定额管理。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实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全覆盖。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落实开展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加强工业领域电窑炉、电锅炉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有色金属行业零排放减污技术等研究。(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动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以生态型开发区、循环型开发区、绿色园区建设为途径,深入开展绿色企业评选活动、清洁生产企业核定等事项。强化源头控制,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十四五”期间,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不少于2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依法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创新优化清洁生产审核机制,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到2025年,清洁能源使用率、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幅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郴州地区既定目标。(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力促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升级。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低碳发展模式创新,推动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水平。大力提升有色金属产业科技水平,以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技术创新和新材料研发为主攻重点,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创建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等,改变有色金属工业的传统发展方式,促进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

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全力突破新型建筑建材核心关键技术,稳步提高建筑建材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产品比重,鼓励发展新型建筑材料产业。支持新型建材和混凝土搅拌项目建设,打造水泥建材、骨料生产、PC构件等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加快同质化产品整合,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着力推动产业升级。(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战略新兴低碳产业。聚焦“三新一高”产业培育,壮大硅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发展高纯度硅基材料、高端节能玻璃板材等产品。加快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实施产业创新、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实施东江湖创新可持续发展示范基地等项目,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在全省率先探索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加强推进建筑绿色节能发展。落实开展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创建。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大力发展建筑模板的再制造和再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强化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管,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多元化应用。持续推进老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系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鼓励中心城区使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市下达任务指标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绿色发展。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标识评价工作。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发挥节能补助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引导公共机构利用先进科技成果降耗增效。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以水、电、路、房、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建成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湖南资兴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低碳转型。推进区域交通绿色低碳化建设。扎实、稳妥、有序推进东江湖新能源船舶应用,并大力推进船舶动力燃料改造。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十四五”期间,新增城市公交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车辆全部应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交通运输智慧化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积极探索公路设施、设备数字化联动机制,如特殊路段限速、限载、限高等标志数字化并提前预报,为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以及个性化公众服务提供支持。加强养护相关软硬件装备升级,重点实现自动化巡查、长期性能跟踪、养护质量管理等软硬件系统装备升级,大幅提升养护作业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重点企业余热、余压、可燃性放散气体的回收和梯级利用;推进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冶金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适时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再生资源产业集中度。提高金属矿石和工业废渣等的精深加工和资源回收水平。打造节能建材产业循环链。聚焦科技创新,提高工业资源利用率,提升产品附加值。(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资源和能源节约。支持园区自主实施循环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技术创新和新材料研发为主攻重点,加快推进构建和延伸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利用产业链,形成各类废弃物综合利用横向扩展和再生资源产品深加工纵向延伸相结合的循环型产业。

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规范再制造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应用机制。推进节地,强化城乡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城镇建成区改造挖潜和闲置土地回收处置力度,加强产业建设节约集约用地,鼓励“零增地”招商引资和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矿井水资源化技术的应用,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投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资兴经济开发区、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化。规划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城市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餐厨废弃物、粪便、园林废弃物等协同处理。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通过垃圾预处理或异地转运后焚烧等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目标。(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资兴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实施重点产业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围绕资兴市三大优势工业产业链,在硅材料、电子信息、大数据等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支撑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新型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有关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着重注意多晶硅副产品四氯化硅的循环使用以及有机硅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推广金属矿生产方面的井下尾砂、废石回填技术以及综合、联合选矿技术;非金属矿生产方面要推广超细粉碎技术和联合选矿技术。提倡通过变频调速节能和回转窑无烟煤煅烧技术改造,提高水泥生产效益。围绕重点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用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设备对传统工业企业进行改造。(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资兴经济开发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省、市优势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金融资本等,组建分领域、分类别的专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联合开展重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研究。对于联盟牵头产生的技术成果,通过两型产品、绿色产品、节能技术新产品等优先在全省、全市进行推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聚集。围绕绿色低碳产品自主突破、聚焦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重点培养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壮大绿色、低碳研究人才、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绿色低碳人才积极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建立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机制,采用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引进海内外从事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高层次人才。聚集一批高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鼓励引进外国高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人才和专业人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完善生态机制建设。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等内容。深入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稳定健康的以林草植被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尽快建立林业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一步做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工作,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市自然资源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碳汇建设。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以科技为支撑,大力造林,普遍护林,封、造、改相结合,提高森林质量和数量。坚持森林分类经营,完善森林经营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为基础的资源管理机制。以提升农田质量和土地产能为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继续实施城乡造林绿化、长江防护林建设、森林抚育及退化防护林修复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不低于306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9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286万立方米以上,天然林保有量稳定在120万亩。(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基础知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鼓励非盈利组织依据自身职能特点,组织贴近大众的实践活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树立学习榜样,曝光反面典型,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加大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关注、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可持续发展基础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开展可持续发展基础教育,培养和增强公众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市委宣传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公众生态素养,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构建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习惯;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贯彻并坚持“节水即治污”的生活理念,加大节水宣传、节水器具改造。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减少过度包装,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推动绿色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市委宣传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水利局、市妇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各单位提倡无纸化办公,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网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复印次数。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与再制造、绿色包装等方面实施工艺技术革新。鼓励企业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激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引领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绿色金融支撑行动

1.加大绿色领域金融支持。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增加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绿色信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重点打造升级“光伏贷”、“绿色项目贷”等多种绿色金融专属信贷产品,创新开展以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业务,推动特色信贷产品升级换代。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风险担保机制,为商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提供资金担保和风险补偿。

推动银行机构实施绿色评级,拓展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金融资金参与绿色产业发展,为重点绿色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双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绿色债权、股权等方式融资。(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资兴支行、国家税务总局资兴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绿色金融发展支撑。建立健全辖区内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定期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向全市金融机构进行重点推介,加大入库企业的绿色标识力度、政策支持和融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提高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析和管控能力。优化绿色金融配套机制,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统计能力建设和数据质量治理。加强财政性科技投入资金的统筹管理和整合优化,加大研发奖补政策实施力度。(中国人民银行资兴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资兴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项目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企业予以奖励。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资兴支行、国家税务总局资兴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国家、省、郴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机制和基本管理制度,明确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相应激励或约束的要件,明确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形成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以及绿色低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的财税支持力度。利用好现有节能、环保类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工程、试点示范、能力建设、绿色制造企业与再制造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新能源车船等税收优惠和碳减排税收政策。税收方面,在严格执行国家省级税务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对重要的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相关研发和技术推广及产业化的企业在本地留存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税等方面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土地利用方面,对技术密集度高、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中处于关键节点位置的综合利用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龙头地位的企业、公共基础设施等用地优先供给,依法在土地利用价格方面给予优惠;节能环保方面力争获得与自身产业属性、发展定位相匹配的节能环保产业定位,从而依据节能环保产业的相关政策、行业标准进行监管,为后续在建、拟建项目的资质审批、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资兴市税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资兴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鼓励重点行业在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户。推动碳资产管理和开发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筹建碳资产管理部门。培育和支持从事碳咨询、碳资产管理、绿色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助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碳排放减排量项目开发,鼓励清洁能源、节能技改、林业碳汇等途径的低碳减排,为碳市场注入活力。(市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资兴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筹研究、协同推进。市碳达峰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工作进展,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细化实化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要对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方案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资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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