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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小蓝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3月1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来源:南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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