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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乡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乡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发〔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安乡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安乡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县碳达峰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新能源消费占比逐步提升,煤炭消费占比稳步下降,绿色低碳技术大幅推广使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常德市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常德市下达指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减碳行动、绿色低碳创新推广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全民践行绿色低碳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 优化调整煤炭消费结构。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除符合国家、省、市规划布局的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积极引导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因地制宜减少散煤消费,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促进煤炭消费尽快达峰。创新煤炭监管方式,精准、动态监测全县煤炭消费。(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动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将光伏发电与高效农业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利用江河周边、工业园区等空闲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稳妥推进生物质发电,推广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开展农村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到2025年,风电累计装机达到10万千瓦,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50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0万千瓦,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控制石油消费,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推进生物柴油等替代传统燃油。扩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鼓励推动全县客运、货运燃油汽车向电动、混动汽车升级换代。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提升天然气储备输配能力,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扩大天然气在民生、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利用,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实施城区燃气管网改造升级,启动乡镇管道燃气布点,建设安康乡液化气储配站,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保障燃气供应安全。逐步提升天然气消费覆盖范围和应急调峰能力。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显著提升,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左右。(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加快建成“安全可靠、优质高效、智能互动、服务多元”的现代化智慧配电网。简化城区配电网接线模式,解决城区配电网突出问题。改造农村配电网老旧线路,提高农村供电质量。进一步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加强电网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全力保障安全用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和多能互补模式,合理配置储能电站,推动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储能项目建设。加快大鲸港集中式储能电站、黄山头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到2025年,新增储能电站装机规模10万千瓦,到2030年,新增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20万千瓦。(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和碳排放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坚决遏止用能和碳排放绩效水平落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开工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各级公共机构严格落实湖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做好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用户创建及填报运用。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节能减煤降耗重点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加快公共机构煤炭减量步伐,到2025年实现全县公共机构煤炭消耗清零。严格新建“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原则上新建项目能效水平须达到行业先进值。推动电力、水泥等行业对标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对涉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建立全县煤炭消费数据库。推进涉煤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能源替代、产能整合和技术创新示范引领,实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全面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工艺设备。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高能耗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通过采用新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源头减量。(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推动既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低碳技术。对标国内先进水平,逐步提升新上数据中心能效准入标准,构建先进绿色低碳网络。到2025年,新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3。(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加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推广使用喷灌、滴管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农业;加快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田氮磷拦截,推进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协调碳排放控制与大气污染物减排,实施行业标准、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等相关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标准统筹融合,发挥好“三线一单”在环境和低碳准入、园区绿色低碳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 推动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大力推动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全面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生态产品。综合运用节能诊断和节能监察等手段,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增效。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到2025年,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基本淘汰出清。(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化工行业达峰。积极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引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促进化工行业高水平集聚发展。支持金牛化工等重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适度增加油气用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代替煤炭作为燃料。促进化工与建材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化工副产品高效利用,推动物料循环利用,打造高端、精细化、高附加值和低污染的化工产业。(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建材行业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推动水泥、建筑陶瓷等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能耗进行节能改造。控制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严格审批和向上申报水泥产能置换。以南方水泥、顶春新型建材、鑫顺混凝土、鑫旺沥青为龙头,重点发展新型水泥、新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彩色透水砖产品;以标迪夫为龙头,重点推动空心楼盖、装配式建筑等功能性建材稳步发展;以金牛铝业为龙头,创新金属及玻璃建材发展方向;以汉创新材料为龙头,着力提高板材环保水平。推广节能技术设备,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水泥混合材料。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按照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严格落实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培育低碳新兴产业。以高端化、高质化、成套化为导向,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增长极。重点发展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精密加工与新材料、体育健康与医药医美产业。创新发展壮大精密加工与新材料产业链,打造新型装配式建筑核心部件产业园、环保建材产业园、新型铝型材生产基地。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拟在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5G电子信息产业园。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25%左右。(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以绿色低碳理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公共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布局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提高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到2030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鼓励采用智能建造技术、超低能耗等节能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装饰装修技术等绿色建筑技术,推动绿色建筑稳步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节能关键部位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抽查或专项检查,积极落实省、市住建部门对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要求。大力支持全装修成品房示范项目,培育绿色建材产业园区、生产基地,推动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建设。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发挥浅层地热能储量丰富优势,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能源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增强地热能清洁供暖制冷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太阳能,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太阳能照明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建筑或小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大力推广先进适宜的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建筑保温绝热板系统、外墙保温系统等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技术,努力降低建筑综合能耗。建筑市场应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行业或我省地方标准要求,尚无标准的应进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湖南省建筑节能新材料、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目录》。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推广适合绿色农房建设的关键技术及产品。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低碳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农机等。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持续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合理推进村庄合并,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完善乡村水、电、路、气、物流、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施农村饮水提升工程,提升人畜饮水质量。建立清洁长效机制,倡导清洁卫生。(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精准完善集疏运体系,提升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铁、水”多式联运比例。积极争取打通长江第二黄金水道和启动常岳九铁路前期,加速沙安、安汉高速建设进程,提升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集成化物流管理水平,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湘北水陆联运物流体系。统筹推进县域“智慧交通”应用平台建设,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建设,依托县城中心站、乡级和村级服务站,建成县级营运中心、计算机中心和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完成物流管理、仓储管理、发货、结算、监管、售后服务等软件开发和平台集成,形成城乡一体标准化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力度,打通交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交通运输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县,持续加强省级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后续管理工作。到2025年,全县绿色低碳出行比例逐步提升。到2030年,全县绿色低碳出行比例不低于80%。(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引导推动出租车、私家车、公务用车、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和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的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的占比。加速推进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与更新和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降低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新增及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通勤等公务用车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推广船舶岸电、水上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等清洁能源技术应用,加快港口码头岸电工程建设,根据实际需求落实到泊位。到2025年,公共交通体系中新能源车的数量达到300台,占比达到100%。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中心、县交警大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积极推进交通枢纽站场绿色化改造,创建绿色港口、绿色场站、绿色公路示范工程。实施智慧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智能路侧设施;提升物流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设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加快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站、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光储充”一体化模式,在交通枢纽和专用车辆停车场建设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系统,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加速推进居民区充电桩建设,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积极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推广矿渣、废旧轮胎等工业废料和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废旧路面材料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均达到100%,服务区充(换)电站覆盖率达到100%。(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1. 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科技强农行动,争创“数字渔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数字蔬菜应用基地。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降低氧化亚氮排放。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拓展“稻田+”等模式,高标准打造三岔河镇长明村万亩稻油轮作、安丰乡永槐垸村小龙虾秋养冬捕等10个生产示范片。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稳步推进安丰青螺滩、陈家嘴宏发等水产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在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前提下,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和智慧渔业,实施池塘绿色高标准建设,提高渔业绿色生产能力。在保障肉蛋奶稳定供给的同时,推进畜禽品种改良,推广新型绿色环保饲料和精准饲喂技术,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到2025年,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到2030年,力争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加强农田保育建设,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和周边禁入产业清单;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风险管控,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清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农机绿色节能水平。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旱作农业、抗旱保墒和绿色防控等适应技术。加快农机智能化进程。到2025年,力争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双减”行动,创建千亩绿肥示范片。通过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冬种绿肥、粪肥还田等措施,运用翻耕深水灭蛹、健身栽培、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扶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企业,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严禁秸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农村散体物料、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建立秸秆、生活垃圾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台账,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工程。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鼓励构建医药食品循环经济产业链、智能制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新型绿色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及企业之间能量和物质交换为主循环产业链。鼓励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特别是在能耗物耗较大、涉重、涉危、涉味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利用余热余压余气资源,改善企业用能结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提质改造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提高雨水、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园区循环化改造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园区废物管理交换平台、循环经济技术与研发及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园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建设项目布局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保障用地需求,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鼓励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废渣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林固废利用项目,对工业废渣和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机油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到2025年,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城管执法局、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覆盖全县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清理河湖沿岸垃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5%左右,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5%,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主动参与废旧农用物资回收。鼓励乡镇集中开展农用物资回收设施建设,健全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灌溉器材、农机具、渔网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体系。以耕种技术科学化改良助力农业发展低碳化,推广畜、禽、鱼、粮、蔬、果立体种养模式,构建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工农复合延伸发展的生产链。积极推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积极构建养殖户、种植户、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粪肥还田可追溯台账,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试点,支持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开展粪肥产品质量监测和应用效果评价。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6%左右、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3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8%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创新推广行动

1. 加快先进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围绕现代农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依托科技型企业、省内外高校(院所)等实施“优质水稻精深加工技术攻关”“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及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攻关”等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绿色湘军”行动,支持和培育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实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揭榜制”,收集整理县域内企业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由县科技局发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揭榜,在县内企业进行转化。依托常德市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及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湖南省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争取一批新技术产品入选《湖南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围绕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新型电力系统、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低碳、负碳技术,加大力度开展技术应用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在全县推广应用。到2025年,力争将“芦苇高值化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优质水产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中成药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等纳入省、市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计划。(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鼓励产学研结合,与名校、名院、名所合作,以技术研发为重点,开展重大科技创新攻关,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产业联合创新、企校联合创新专业研究开发等新型研发机构,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整合人才、技术、研发等环节,撬动社会资本投放到科研项目上,实现科研、产业和资本的三方对接。对接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配合实施“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高层次人才团建设计划。大力创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级创新平台。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平台2个以上、市级创新平台5个以上。(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 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森林最低保有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充分利用适宜绿化空间扩大增量规模,优化存量结构。积极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促进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1.66%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48.80万立方米;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2.19%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56.89万立方米。(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稳步提升耕地湿地碳汇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监管,对耕地面积核定、协议签订备案、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力度,重点推进安乡书院洲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保持在67.95%以上;到2035年,湿地保护率保持在75%以上。(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探索林业、农业、湿地、草地等碳源汇计量监测技术基础研究,围绕安乡县大湖口旱改水生态修复区、安乡县“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等生态修复工程碳监测试点,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开展修复前碳储量本底评估与生态修复方案比选、修复过程中的关键指标动态监测以及修复完成后的生态修复效果与双碳成效评估,形成可监测、可报告与可核查的生态修复与双碳战略行业标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民践行绿色低碳行动

1.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民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和资源能源环境国情教育。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等为契机,深入开展低碳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节能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探索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积极探索碳普惠、碳积分等。(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责任意识,提升绿色低碳创新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广泛使用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认证产品。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推进节能降碳。充分发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对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域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撑队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委党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逐步充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力量,选派熟悉能源、工业生产相关业务骨干参与碳排放核算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省市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摸清重点用能企业碳排放底数,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完善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为碳核算打下实践基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加大对碳达峰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点企业以及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落实国家、省、市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燃煤发电基准价上浮20%限制,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执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有序推进电力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运行管理。推动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积极开发经国家核证的自愿减排项目,推动大型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清查,为后续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积极储备。(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和技术密集高技术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加快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合作,积极参与湖南—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贸易洽谈周、“沪洽周”、湖南异地商会等平台合作,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的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以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为基础开发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低碳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金融机构给予国家、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企业优先贷款、简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限、降低贷款利率等金融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加快建立县级碳达峰重点项目库,挖掘高质量的低碳项目,不对违规“两高”项目提供信贷资金等金融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乡监管支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相关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建立完善碳达峰重点项目库。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加强对部门和企业的指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指导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牵头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完成碳达峰工作目标任务。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评估管理。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强化底线意识,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和预案设计,积极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同时,要加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监督评估,定期跟踪、分析、评估主要部门碳达峰目标的完成情况,按年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范围。(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安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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