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碳达峰碳中和-正文

关于印发无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无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发〔2024〕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机制初步建立,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无锡建设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林木覆盖率达到27.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林木覆盖率持续提升,确保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统筹谋划,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达峰、能源低碳转型、城乡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低碳、节能增效提升、低碳技术创新、绿色低碳社会创建、各市(县)区有序达峰等“碳达峰八大行动”。

(一)工业领域达峰行动。工业发展对全市碳达峰和能耗双控目标实现具有重要影响,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用能效率。

1.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构建“465”现代产业集群,建强“3010”重点产业链,全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争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未来产业试验先导区。依托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努力构建产业链耦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深度推进传统制造业节能减排、两化融合、产品结构调整和工艺技术创新,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42%和5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规模达到16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省产能控制政策,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江苏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要求,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建立完善能耗预警机制。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进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能源消耗占比高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定期调度机制和用能情况报送机制。切实依规做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确保达到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钢铁行业方面,坚决严禁新增钢铁产能,科学谋划全市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推动全行业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及碳捕集与利用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化工行业方面,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严格管控初级加工项目,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推动化工园区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瞄准高端化工新材料加快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精馏系统综合提效降碳、碳捕集与利用等新型技术。建材行业方面,加快建材行业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产品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绿色建材、特种玻璃等高端品种比重。加快推动玻璃生产企业天然气能源替换,逐步提高全市建材行业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电力行业方面,按时完成碳排放报告有关数据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的信息化存证工作,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和信息披露,确保重点企业按时完成碳履约,坚持严控严查严罚,坚决打击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链数字化水平,探索构建行业企业碳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碳足迹追踪与碳核算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先行先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低碳转型行动。在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运用能效型降碳、结构型降碳和替代型降碳措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

1.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严格落实国家、省可再生能源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1%。光伏方面,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多形式促进光伏系统应用。积极推进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53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力争达到310万千瓦以上。风电方面,推进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的研究,推动风电整机制造向大型化、高端化发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部件研发,提升智慧风电运维水平。生物质发电方面,统筹布局垃圾焚烧电站项目,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生物质能,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4万千瓦。氢能方面,加强氢能长三角区域合作,加快推动氢能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场景拓展,提高氢能装备产业化水平,提升氢气制备及提纯能力,突破氢气储运关键技术,建设氢燃料电池国产化制造高地,支持合理布局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打造集制氢、储氢、加氢、氢能装备为一体全产业链发展的氢能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到2025年,建成5座以上氢气站,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100辆以上,氢能船舶运行达到10艘以上,产值超亿元的氢能和储能企业达到10家以上,基本建成3个市级氢能和储能产业特色园区,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16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持续推进非电行业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力争实现发电煤耗逐年下降。加快电能替代步伐,在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居民生活领域继续推广以电代煤、代油、代气等电能替代技术,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合理布点实施热电联产,优化燃气机组建设,积极推动大型机组供热改造,全面推广省级以上开发区(功能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鼓励园区优化用能结构,采用蒸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和燃油锅炉,同时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41.2%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控制在17.8%左右,力争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67万千瓦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发挥无锡新能源产业链齐全、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品牌化、差异化为产业发展主导方向,激发新能源产业创新动能,实施新能源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扩大先进产能,积极培育上市主体,加强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招引,推动市场化规模应用,扩大新能源消纳规模和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3100亿元,以2022年为基数,年均增幅达到25%以上。新能源产业新增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3家、累计达5家,新增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8家、累计达10家;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累计达23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4500亿元;打造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市级新能源特色产业园区(集中区)1个,超100亿元的产业园区(集中区)2个。建成各级研发平台50个,授权专利达到4300项,参与制定省级以上行业标准50项,公共平台研发人员达到500人。

4. 强化能源安全保障。抓好化石能源对能源供给的保障兜底,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实现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动态完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重要能源产品应急保障预案,推动全市能源供给平稳有序。协同推进油气储输和应急保障等设施建设,推动管网互联、资源互济、市场互通。建立健全油气管道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型,强化民生用能保障。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下的应急保供预案,提高电力系统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满足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需求,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进燃气调峰机组等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和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引导提升外来电的调节能力。加强电网建设,完善区域主网架,积极引入区外清洁电力,开展配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构建分布式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供需双向互动,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不断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支持扩大电化学储能产能规模,研发储备物理储能先进技术,加强先进储能装备制造布局,重点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管理,探索储能应用多元化发展模式,形成技术、金融、产业深度融合的储能产业发展生态。到2025年,全市储能产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锂电池储能产能达到40GWh;符合条件的园区全面完成“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应用;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柔性互动、透明高效”的绿色智能电网系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低碳行动。聚焦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建筑用能结构优化、老旧建筑改造、城乡建设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1. 推动城乡低碳化转型。高水准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均衡的城市绿地系统。贯彻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有效杜绝大拆大建。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深入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营造绿色宜人环境。强化乡村建设密度和强度管控,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到2025年,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政园林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倡导绿色设计,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探索零碳建筑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广低碳建造方式,推进绿色施工,深入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推广绿色建材,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工程建设过程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大力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循环、近零碳、零碳、负碳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家庭、园区、镇(街道)以及市(县)、区建设试验试点行动,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国有企业、市政工程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到2025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完成10万平方米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发展装配化装修建筑,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达3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分类制定、发布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指标,实施基于用能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对超过用能限额的既有公共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绿色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引导小区人居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智能化提升的综合改造模式,提升居住品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机关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不断提高新建工业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供暖。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提高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探索“光储直柔”项目示范,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用能比例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光伏安装比例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农村户用屋顶按相关设计标准同步设计安装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系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管理局,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低碳行动。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运输工具和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出行。

1.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高效联运体系,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在大宗货物运输和中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构建便捷高效的多式联运体系,加快发展江海河联运,提升内河集装箱运输能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提升交通运输网络能效。统筹规划建设以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配送网络,加快形成集约化配送模式,构建便利高效、绿色低碳的城乡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周转量较2020年分别增长13%和30%左右,建成多式联运货运枢纽5个左右;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9.8万标箱、比2020年翻一番。(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装备和设施应用。加快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积极推广燃料电池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强化营运车船燃料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两高”老旧车辆、船舶、港作和施工机械等,新增或更新的3吨及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推动市政工程工地基本实现新能源非道路机械及渣土车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统筹布局交通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推动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在火电、钢铁、煤炭、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绿色港口、绿色机场建设。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00%,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营运货车和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无锡(江阴)港港口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到75%。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装载机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全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高效便捷、智慧互联的充换电设施体系,建成充电桩20万个、公共换电站60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优化发展公共交通,持续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推进慢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积极构建“轨道+公交+慢行”低碳出行体系,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定制公交等多种服务方式,推动便捷、绿色、高效出行。加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共享交通接驳,“P+R”停车场等绿色出行体系。提升交通需求管理,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网,科学调控高峰时段出行需求,强化城市交通堵点分级治理,减少城市拥堵。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2%。(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节能增效提升行动。坚持节约优先,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作为统领和核心抓手,以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应用为支撑,全面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热(冷)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实施能效领跑行动,深入挖掘各领域节能潜力,持续提升各行各业能效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快推动数据中心、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布局优化和绿色运行。推动电子信息产品绿色制造和使用。推动环保用能设备使用和升级改造。推动数字科技企业零碳发展,打造一批零碳智慧企业、零碳智慧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机关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强化能耗强度刚性约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节能审查,加强能效管理,探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强化重点单位用能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跟踪节能监察体系,组织开展专项节能减排监察行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差别电价等手段推动节能增效。加快更新节能标准,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行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8%,营运货车、营运货船、港口生产、社会车辆等能耗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2.8%、2.7%、3%、3.2%,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6%、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机关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大力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扎实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全面提升能源和资源投入产出比。推动园区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争创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项目。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持续推进江阴秦望山、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力度,提升雨水、再生水等利用占比。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低碳技术创新行动。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切实强化低碳领域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

1.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围绕可再生能源、零碳负碳排放、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生态系统增汇等重点领域,超前部署实施一批前沿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太阳能光伏、智能电网、氢能、储能、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推进零碳负碳先进技术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应用示范,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在基因技术、空天与海洋开发、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建设未来低碳产业试验区。着力推动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强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碳排放监测水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生态碳汇等领域取得科技成果5项以上,在重点行业、典型区域,组织实施绿色低碳科技示范项目5项以上。(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协同推动环太湖科创圈建设,健全太湖湾科创带建设运作机制,提速建设梁溪科技城、蠡湖未来城等科技新城。积极争取布局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太湖实验室承担更多重大战略任务,支持国家超算(无锡)中心迭代升级。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制造、新型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引进布局一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10家产业创新中心;建成1个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绿色技术科技创新项目组织机制,实施“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用好“揭榜挂帅”“赛马”等有效模式,探索完善科研经费包干制、研发风险共担机制和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机制。完善绿色低碳创新企业培育机制,大力培育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建设绿色产业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完善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进绿色低碳技术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绿色低碳成果转化效率,构建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的完整链条。到2025年,全市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家。(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托“太湖人才计划”,加强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的“引育用留”。完善碳达峰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一批绿色低碳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社会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1. 加快推动全员思想认识转变。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知识,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强化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低碳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制定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市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编制实施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社会责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属国有企业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各类绿色低碳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实行绿色采购,引导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管理局,市属国有企业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稳定现有林地、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林业生态建设,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修复环惠山、翠屏山、军嶂山等山体生态,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社区等空间绿化潜力。强化湿地保护,推进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形成健康稳定的湿地碳库。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持农田土壤生态系统的长期固碳能力。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到202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7.8%,湿地保护率达到52.7%。(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各市(县)区有序达峰行动。坚持全市“一盘棋”,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动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转变,稳步推动实现各地区的有序梯次达峰。

1. 科学制定达峰方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主体责任,根据全市碳达峰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立足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基础条件,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因地制宜有序达峰。达峰条件较好的地区,要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坚持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统筹并重,强调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获得经济增长。达峰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加快实施传统产业更新升级和绿色化改造,坚决遏制“两高一低”产业盲目发展,推动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反促产业体系加快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发展。(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打造试点示范。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和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试点等工作,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无锡经验。高水平规划建设中瑞低碳生态城、宜兴零碳创新中心等试点示范,支持无锡经开区建设全域“双碳”示范区。推进新吴区零碳科技产业园与三峡集团、中国能建等央企开展“零碳”项目引进、环保基金设立、绿电直购等方面合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省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适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温室气体排放监管能力,定期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及变化情况。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着力推动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强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碳排放监测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清理和修订不适应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立更高标准的绿色产品、低碳产品、碳足迹、碳中和等绿色认证体系。支持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行业和团体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政策支持力度,明确责任单位,保障方案实施。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支持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碳排放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碳达峰目标实现,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实行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调整机制。抓紧研究制定与产业结构调整、低碳绿色转型和推进生态保护等相关的要素支持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委金融办,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助省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履约及清缴工作。积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市场交易与推广运用,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绿色低碳科技项目落地。探索建立碳汇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化。(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低碳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项目,扩大新能源技术、服务和产品出口。坚决贯彻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与国内外城市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管理,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加强对全市碳达峰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程、发布重要数据。严格落实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综合评价制度,实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推进。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