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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交〔2024〕16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奋力推进新时代“后发先至”、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港城的总体要求,锚定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定位,发挥综合交通融合发展和陆海联运特色优势,以构建“海陆空铁管”互联互通、高效低碳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为目标,以减污降碳、增绿提效为根本路径,着力推动交通工具低碳转型、能效提升和绿色能源替代,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和出行体系,加强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新局面,有力支撑我市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兼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整体推进、以点带面,统筹谋划“双碳”政策措施。

分类施策,重点突破。遵循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特点,聚焦减污降碳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合理确定远近期目标,科学把控工作节奏和力度,坚持先易后难、先增量后存量,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稳妥有序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促进交能融合,有序推动不同场景逐步实现碳达峰。

创新驱动,长效发展。坚持创新引领,注重科技赋能,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发展水平,注重供需互促,坚持需求牵引、源头治理和供给侧绿色转型齐抓共治相统一,构建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

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低碳交通建设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摩托车,下同)比例达到2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5%左右。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能源结构、出行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交通技术应用、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基本形成,交通基础设施基本适应动能升级需要,交通运输领域直接碳排放量增速逐步放缓,力争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达峰。

二、推动交通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四)加快运输车辆电气化替代。坚持市场主导,稳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各领域应用规模合理增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气化替代,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环卫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电动车辆占比达到80%以上,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机关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五)推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发展。探索开展纯电动、氢燃料、可再生合成燃料中重型货车试点,制定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便利通行政策,设置城市低排放区或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鼓励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宗货物短驳重卡以及为市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重型卡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短驳重卡、渣土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达到10%以上。鼓励企业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开展液化天然气、电池动力船舶和甲醇、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动力船舶的研发应用。发挥市港口控股集团研制国内首艘纯电动拖轮“云港电拖一号”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纯电动拖轮产业化发展,提高港口运输装备电气化水平。积极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强化岸电建设使用监管,不断提高岸电使用量。到2025年,完成内河港口非危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600总吨及以上运输船舶的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全市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电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推进干线铁路建设及既有线的扩能、电气化改造,充分挖掘与利用既有铁路资源,提高铁路通行能力。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电动车辆设备占比达到25%以上;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连云港海事局、市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机场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有效把握消费需求,推广应用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支持交通工具轻量化设计制造,引导轻量化交通工具成为市场主流产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和碳排放限值标准、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全面实行超标排放汽车的检测与维护闭环管理,到2025年,实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汽车排放检验系统对接互联。鼓励道路运输企业更新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货运车辆。加快大型标准化集装箱船舶推广应用,协同推进连云港港至京杭运河苏北主要港口的河海直达船型研究。研究出台鼓励政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完善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积极推进绿色智能船舶应用,因地制宜选择公务船、救捞船以及重点航运企业的运输船舶等开展绿色智能船舶试点,推进北斗终端设备、节能装置和能耗在线监测设备在船舶上的应用。到2030年,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全面推广应用。引导行业选择和使用高能效车船,提高车船能效标准。到2025年,全市营运货车、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均下降3%;到2030年,全市营运货车、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分别下降6%、5%。(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连云港海事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绿色高效货运体系

(七)促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打造高铁枢纽城市,补强铁路货运体系,支撑运输结构调整。构建公铁水、海江河联运为特色的沿海港口集疏运体系,整合货运场站资源,推进货场转型升级,分层次打造多级铁路物流节点,构建铁水联运、公转铁有机衔接,对港口支撑作用强、推进港城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化绿色物流体系。加强连云港港煤炭、矿石、焦炭、粮食等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管理,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原则上以铁路和水路为主。推动铁矿石、煤炭、有色矿、粮食等大宗散货“散改集”,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比重。加快海河联运发展,推动港口与内河沿线重点园区及大型工业企业合作,共同构筑海河联运货源体系,积极推动集装箱“公转水”业务。到2025年,铁路和水运大宗货物运输量占比达到86%,重点港区铁路进港率完成省级下达目标。到2030年,与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需求相匹配的港口集疏运体系基本形成。(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建立多层次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公铁水空多种运输方式的网络化效应和协同融合的综合效能。以加快打造横贯欧亚、便捷高效的陆海多式联运“大动脉”为要求,以“东西双向开放、陆海联运统筹”为目标,加快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一单制”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提档升级,打造海河、海公联运品牌,实现“港、航、路、园”无缝对接。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多式联运示范成果的推广应用,建设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信息资源共享水平。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人建立多式联运专业化设备的共享、共用、共管平台,鼓励发展集装箱、半挂车以及托盘等多式联运设备的租赁业务。构建辐射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的海河联运、海铁联运的多式联运体系。到2025年,力争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0%。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构建经济高效的内河集装箱通道,畅通苏北至连云港港内河集装箱示范航线,提升辐射带动苏鲁皖豫内陆地区的能力。到2025年,连云港内河“一港四线”海河联运通道畅联高效,集装箱航线联通“苏、鲁、豫、皖”内河港口。以“巩固中欧中亚、拓展东南亚”为发展目标,扩大中欧班列辐射范围,推动中欧(亚)班列提质增效。以创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连徐淮宿枢纽板块等为契机,完善以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为骨干、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为支撑的货运枢纽场站体系。(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海事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推进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赣榆港区散粮长廊带式输送系统工程等设施建设,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原油、LNG等鼓励采用管道运输方式,支持徐圩港区原油运输管道、赣榆港区LNG运输管道、LNG储配站项目建设。支持引导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品牌连锁等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发展。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强化源头环节道路货物装卸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标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加快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按照“一级网络重衔接、二级网络重分拨、三级网络重覆盖”的原则,完善以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配送网络,优化城市配送运力调控和通行管理。鼓励探索应用无人配送、智能快递柜等新技术拓展末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加快推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农村物流节点,不断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省级农村物流达标县(含示范县)创建和提升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申报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

(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坚持绿色优先和公交优先,推广绿色出行城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经验,加快推进以城市轨道交通和中运量公交(BRT等)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网约车、社区巴士及公共自行车交通为辅助,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公共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市域铁路线路建设,发挥大运量公交节能减碳作用,提升公共交通供给能力和绿色出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实现轨道网、常规公交网、慢行网“三网融合”。完善公交设施配置,加快公交换乘枢纽、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港湾式停车站等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完善车载智能终端配置,提高公交车辆安全运营、智能调度水平,打造更加便捷的一体化出行服务体系。探索发展商务快巴、大站快车、社区接驳公交、高峰通勤班车、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加快推进公交设施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3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推动城区公交服务向外围延伸,加快形成层次合理、协调互补的城区、城乡、镇村三级公交网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城建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构建多层次一体化轨道交通网。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布局,集约高效利用铁路运能,打造“轨道上的连云港”。加快连云港“五向扇形”高铁网规划建设,推动连云港进一步融入国家“八横八纵”高铁主通道,提升与京津冀、长三角、淮海经济区的铁路互联互通水平。到2025年,力争沿海高铁、连临高铁纳入国家级规划。到2035年,便捷高效、绿色安全、智慧先进的现代化铁路客运系统基本建成。(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慢行交通和共享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和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或新建城区重点商圈、商务区域和重要枢纽站周边必要慢行道,改善行人过街设施条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连续性、通畅性和安全性。引导共享汽车、共享(电)单车行业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合理规划停放区域,规范停放秩序,改善绿色出行环境。(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

(十三)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工艺工法和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进废旧路面、疏浚土、尾矿土、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与碳排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尽量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占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和绿色枢纽场站等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无害化穿(跨)越和工程无痕化生态修复。开展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推进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建设,增强交通基础设施碳汇能力,打造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到2025年,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过程、全周期绿色化。(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连云港机场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鼓励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因地制宜建设光伏设施,发展临港风电能源系统。新建铁路场站、民用运输机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仓储分拣设施等按照“能设尽设”的原则增设光伏设施,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落实国家和地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推进国二及以下的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支持以更换发动机、油改电等方式推进工作。鼓励以大宗货物短距离运输为主的港区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水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械。到2025年,沿海集装箱港口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集卡占比达到60%。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内部车辆装备和场内作业机械等完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更新替代。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的推广应用,到2030年,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安装率、使用率达到100%。引导枢纽场站研发应用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用能负荷,大幅提高节能水平。(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机场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新能源与清洁能源配套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建设,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重点推进公路服务区、公路水路客运枢纽、公交场站、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公共停车场、物流园区、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在公路沿线、交通枢纽、内河高等级航道等适宜区域开展充(换)电、加气、液化天然气加注等设施规划建设,开发分布式发电与储能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度超前开展加氢站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及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骨架,促进能源网与交通网融合发展。到2025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具备条件的服务区能提供基本充电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内部配套充电设施。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科技创新示范引领作用

(十六)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5G、大数据、北斗系统、高分遥感、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客货运输服务品质。推广应用BIM+GIS技术,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智能化,重点推进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公路、智慧枢纽和智慧服务区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出行智慧化,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旅客出行智慧服务平台,开展出行即服务(MaaS)试点建设。完善货运物流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产业降本增效,鼓励“蓝宝星球”等货运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培育一批智慧物流示范企业。推进港口公铁水联运EDI信息交换共享,强化多式联运数据交换电子报文标准应用。建设市级综合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实现运行监测分析、交通拥堵预警、路网运营调度、道路运输执法等模式化应用。加快城市交通智慧大脑应用落地,推动城市交通精准化治理。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网一平台”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与优化升级,提高农村公路智能化水平。(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开展低碳交通科技攻关。加强纯电动及氢燃料电池车船适用性及关键技术研究,推进燃油发动机效率提升和减污降碳技术研发。鼓励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新技术在运输服务领域的探索应用。推进低碳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协同,鼓励开展绿色交通关键技术研发,聚焦节能降碳、生态防护与修复、基础设施碳汇等新技术,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节能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交通近零碳示范项目创建。支持连云港港开展“近零碳港口”建设,改进港口生产工艺,优化港口集疏运方式,实施分布式风光储微电网、港作机械电气化、集装箱和干散货码头自动化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客货运场站、服务区开展部省级近零碳示范工程创建,探索零碳发展路径,实现“低碳建造、零碳运营”。以近零碳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应用,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和区域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到2025年,全市申报交通部和省级近零碳示范区建设项目总数力争达到2个以上。(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低碳交通治理能力建设

(十九)落实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标准规范要求。落实国家和江苏省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相关政策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标准的约束作用。围绕公路水路货运、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发展、碳普惠、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以及(近)零碳港口建设等重点减排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探索交通运输行业低碳多元发展方法和模式,完善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需求引导调控。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整体效率,降低运输环节碳排放。合理确定城市规模,科学布置城市功能区,推进职住平衡和产城融合发展。完善不同区域通行管理、停车管理等政策,引导培育更多居家办公、视频会议、云商务、在线政务等工作模式。制定新能源车辆道路通行优先权、停车优先权和停车收费优惠等政策。(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交通运输物流领域能耗统计和能源计量体系,健全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推进市级绿色交通与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采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数据,建立可测算、可分析、可追溯、可预警的绿色交通统计监测与分析评估体系。(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资金支持政策。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绿色低碳交通发展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大力支持交通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绿色高效运输体系、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强对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的支持力度。探索完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港作设备、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规范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推动岸电建设运营主体实施岸电使用服务费优惠政策。强化交通运输企业节能环保主体责任,鼓励企业主动加大低碳发展资金投入。(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连云港税务局、市港口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积极推进碳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应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积极争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拓宽交通运输低碳项目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适时推动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充换电运营企业等参与国内碳排放交易。开展碳普惠机制研究,建立绿色交通出行的碳积分、奖励金等“碳币”激励制度,规范碳普惠管理。(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连云港中心支行、市金融控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统筹做好与省、市碳达峰目标的对接和任务分解,细化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强化碳减排主体责任,扎实编制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减排计划和任务清单,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十五)强化交流合作。完善科技创新合作政策,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引领行业绿色发展的示范企业,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资源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合体。坚决贯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积极推动与区域内城市在绿色交通方面的交流合作。利用首批沿海开发城市、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和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关于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二十六)严格监督评估。落实省、市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指标,完善评估考核制度,将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各级管理部门综合考核评估体系。加强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统计监测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阶段评估,落实责任主体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与项目审批、绿色低碳示范工程申报等工作的衔接和协同。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十七)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交通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舆论引导,结合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乡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低碳交通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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