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海府〔2024〕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江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
江门市江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我区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江海实际,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全方位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低碳转型和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全区碳达峰工作,为全市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探索新路径、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为全区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基本完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水平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坚决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重点实施“碳达峰九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规划调峰气电布局。到2025年,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万千瓦以上。有序推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逐步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推进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全力推动新供地产业项目光伏发电全覆盖。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万千瓦以上。
2.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信息畅通、经济绿色、先进环保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推进110千伏金瓯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工程的建设实施。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本地新能源全额消纳,大力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调节能力,完善市场化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加强关键电力基础设施抗风险能力建设,优化完善电网主网,规范强化配网,保障外部电力送入。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3.推进片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打造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智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天然气管道接入地下综合管廊,对老旧燃气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全区城市燃气管线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充电桩,形成布局合理、使用便利、技术先进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开创交通领域能源服务新模式。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4.全面提升节能减污降碳管理水平。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监测预警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探索区域能评、碳评工作机制,推动区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综合提升。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
5.深入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提升,深入挖掘重点领域企业节能潜力,实施清洁生产、能效提升、循环利用等节能降碳工程。加大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一级及以上能效水平重点用能设备的采购力度。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6.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以能效领跑者和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为参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7.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坚持工业立区、制造强区,推动“江海智造”品牌“走出去”。围绕“1+3+2”产业集群着力招大引强,打造更有竞争力主导产业,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深入实施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积极落实工业技改奖补政策。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新兴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整合江海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资源,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高端机电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链完整的集聚区。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5%。
8.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促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提升工业电气化和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动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江门广悦电化、江门崇达电路、江门建滔电子等重点用能单位持续赶超引领行业能效水平。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9.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尚未饱和的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深入挖潜存量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全面落实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0.推进城乡建设模式低碳转型。将碳达峰碳中和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各环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在规划前端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要求、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杜绝大拆大建。着力推进旧村、旧厂房改造项目,鼓励绿色农房建设。高标准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示范区,全域完成城央绿廊建设及重要节点区域的提升改造。
11.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低碳建筑。全区新建建筑贯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积极应用装配式示范项目,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城镇建筑的推广比例力争达到40%。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材料,加大材料的循环利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结合城乡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老旧小区同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施工管理。
12.提升建筑绿色运营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在住宅、酒店、公寓、厂房、宿舍建筑中应用,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对能耗较高的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能耗限额管理,对能效水平较低的公共建筑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开展节能改造。以公共建筑为重点,推广建筑能源分项计量改造及能源审计,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考核。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完成市下达的目标。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3.优化交通用能结构。积极推进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建立城市“公交+慢行”出行系统,全面完成公交电动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出租汽车、农村客运、城市配送、城乡物流、营运货车等纯电动化替代,推动长途重载运输卡车使用LNG清洁能源或氢能源。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推广应用LNG动力船舶。到2030年,当年新增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
14.构建低碳化交通运输体系。全面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加快接入大湾区“半小时轨道通勤圈”,提升连接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等重要通道的便利度,全力支持深江铁路建设。推动中长距离大宗货物和集装箱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发展铁路-水路联运、多式联运。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加大绿色出行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优先采用公交出行。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城际客运的无缝衔接,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15.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建设高新区公共港区码头管理信息化平台,拓展公铁水等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发展综合客运一体衔接的全程电子化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能源系统。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建设智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5G和北斗导航系统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公路、水路、铁路、通用航空中的应用。
(六)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16.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升农村人民生活电气化水平,加强绿色生活知识宣传,营造低碳生活风尚。鼓励和开发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高效制气及分布式气、热、电联产技术。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快淘汰老旧农机、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适用农机应用,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17.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以提升循环利用率为目标,开展农业产业循环化改造,推动农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改造。推广节能种植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废弃物闭环循环利用。加快淡水养殖转型提质,加快建设“蓝色粮仓”。推动礼乐葡萄、蔬菜、锦鲤、桃花等优势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8.深化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主动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强化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区域协同创新相互促进。加强与香港、澳门一流大学的合作,主动承接港澳优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研究团队在江海规划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能效评价平台、能源金融服务平台。
19.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制定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切实加大绿色低碳、特别是重大技术攻关等领域高精尖人才引进力度。引进短期工作和双聘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促进高端人才与我区开展项目、技术合作。鼓励支持区内科技创新企业与五邑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建设本地绿色低碳领域人才队伍。
20.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经贸合作。加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积极拓展东盟、中东国家等潜力市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枢纽的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开拓国际市场,带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培育一批低碳外向型企业。
(八)生态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2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构建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完善全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2.增强山水林田湖系统碳汇能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形成城市绿化和森林植被相结合的城市生态安全体系。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实现全域河流全面达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增强山水林田湖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推进城央绿廊外滩等河滩生态景观建设,加强河滩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
(九)全民参与碳达峰行动
23.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灯节能产品。完善再生能源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积极参与广东省碳普惠制建设工作,鼓励居民生活领域自愿开展减排行动。到2025年底,全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4.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行业龙头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监测、信息披露机制,引导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自觉履行低碳环保社会责任。
25.加强绿色低碳宣传培训。加强全民节能降碳宣传,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节能降碳工作。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全民行动,将节能降碳等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教育实践,在校园普及绿色低碳理念。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普法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各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节能降碳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绿色低碳发展专业本领。
26.碳达峰试点示范创建行动。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近零碳/零碳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在各大产业园区的转化应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等开展碳达峰示范企业创建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
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依托市级能源统计体系,做好分领域、分行业、分能源品种的能源统计。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和精确度,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应用于碳排放监测领域,进一步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和精确度。在市一级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监测体系基础上,开展各类自然资源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
(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广碳普惠制及生态产品在绿色金融、循环经济、低碳发展、节能降碳等领域的应用。
(三)完善财税、价格、信用、金融等政策
统筹好财政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重点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补贴力度,对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予以加计扣除。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积极探索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准公益性产品或服务价格形成及周期性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信用评价、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拓宽绿色低碳企业融资渠道,为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投融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领域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各有关部门建立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道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