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虹口区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建委〔2023〕10号
虹口区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本市碳达峰总体要求,科学有序做好本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2〕17号)、《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上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建建材联〔2022〕545号)、《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虹府发〔2023〕3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加强既有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为主要方向,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需要,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为本区实现总体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虹口区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在合理区间。建筑节能水平稳步提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建筑能效在现行节能标准基础上提升30%,推进北外滩绿色低碳示范高地建设。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系统建成,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打造一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新建建筑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
到2030年,虹口区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建筑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建筑节能水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实现对不少于86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实时监测分析,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5%。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本区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改造一批具有未来视角、彰显城市形象的绿色建筑。聚焦北外滩绿色低碳示范高地建设,探索超高层建筑节能降碳技术创新,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组织实施本区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推进落实5大方面11项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1.持续优化城区空间结构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中,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优化“南部辐射、中部转型、北部发力”的城市空间新格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统筹布局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打造北外滩特色滨水生态绿廊。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和公共交通导向(TOD)原则,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建成区域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在北外滩打造海绵城市样板。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拆迁管理制度,提升建筑平均使用寿命。(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规资局、区发改委、区生态局、区绿容局、区房管局、北外滩开发办)
2.全力提升绿色低碳建造水平。按照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绿色低碳建造理念,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进全装修住宅,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北外滩地区新建建筑在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面应用BIM技术,北外滩核心区内的新建建筑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全面应用BIM技术。推行绿色施工和节约型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垃圾和扬尘管控,有效控制施工过程碳排放。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提升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水平,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区房管局、北外滩开发办)
(二)全力打造北外滩绿色低碳示范高地
3.强化绿色生态总体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北外滩“一心两片”空间规划布局,确保控详规划与落实“双碳”战略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等协调一致。落实《北外滩地区绿色生态总体规划》,北外滩核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商办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打造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高品质建设北外滩91街坊超高层绿色建筑三星级集群,研究超高层建筑绿色技术措施。推动北外滩核心区绿色低碳专项规划纲要和北外滩绿色超高层建筑能碳双控技术导则的编制,构建北外滩核心区超高层建筑能碳双控场景。(责任单位:区规资局、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生态局、北外滩开发办)
4.打造引领性绿色低碳示范高地。在北外滩核心区推广超低能耗、近零排放项目,推动新建建筑运行期间单位面积能耗应达尽达合理用能指南先进值。探索建设可再生能源综合试点项目,综合运用分布式光伏、水源热泵等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多元建筑群试点。“十四五”期间,力争推动1-2项光伏一体化和多元化能源供应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北外滩开发办、区发改委、区建管委)
(三)大力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5.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本市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建筑能效在现行节能标准基础上提升30%。在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建设过程中,加强能耗与碳排放的监管。严格实施建筑碳排放计算,碳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建筑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制度。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对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规资局)
6.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对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全过程监管,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十四五”期间,高品质建设嘉兴路街道122街坊、嘉兴路街道251街坊、万安路城市更新项目等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项目,探索低碳区域、零碳社区建设。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生态局)
(四)加强既有建筑运行节能降碳
7.大力提升建筑智慧运行管理服务水平。依托本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升级建设本区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聚焦建筑碳排放监测管理、能源与环境智能服务、可再生能源监测等核心功能,实现空间维度上覆盖本区建筑碳排放、大型公共建筑碳排放、公共机构建筑碳排放,时间维度上覆盖建筑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动数字建筑建设和建筑调适,引导建筑由“传统运维”向“智能运维”模式转变,提升建筑运维智能化水平。建立本区公共建筑运行碳排放量动态地图,到2030年,实现对不少于86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实时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8.有序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落实本市公共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限额监管要求,加强全区公共建筑能耗对标与公示。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源审计,针对高耗能建筑开展碳排放诊断,向突破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的建筑“亮红牌”。落实本市公共建筑节能控碳的相关价格机制,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建筑业主动减少建筑碳排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建管委)
9.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做好全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工作的统筹设计,排摸项目情况,符合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展时,须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将建筑节能改造监管要求纳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和能源审计,鼓励大型公共建筑更新淘汰低效设备,打造高效制冷机房,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打造一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推动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打造一批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示范项目。到2025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4万平方米,其中综合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到2030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10万平方米,其中综合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高质量完成九龙宾馆修缮工程、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大修工程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同步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节能门窗、节能家电的使用。到202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到2030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持续推进路灯照明、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进一步降低城区能耗。加强本区道路照明全过程管理,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90%。(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机管局、区房管局)
(五)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10.不断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应用。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同时进一步开展本区可再生能源应用资源深化调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后评估。到2025年,本区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落实本市建筑配套充电设施推进要求,在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落实充电设施配建及安装条件预留要求。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商务委、区房管局)
11.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规模化应用。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实现能建尽建。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推进四川北路街道18街坊、嘉兴路街道122街坊、北外滩街道59街坊以及北外滩街道91街坊等项目太阳能光伏建设落地。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合理调配用电负荷。(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机管局、区房管局、区科委、区投促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建管委、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凝心聚力。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把准发展方向,严格推进落实,促进建筑领域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二)加强政策扶持。区财政加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对建设领域的支持,加大对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三)加大宣传培训。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好建筑领域“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碳行动。
(四)开展创新探索。针对建筑主体多元、单个建筑碳减排量较小的特点,探索适合建筑领域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针对典型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开展碳达峰预测研究,探索节能改造降碳技术的有效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