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碳发〔2023〕1号
宝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0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22〕13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领域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省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左右;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7.0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25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基础逐步夯实。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能源利用效率处于全省前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左右;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保持2025年水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二、完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体系
(一)构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规划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能源、产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市级专项规划要全面融入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全市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县(区)、各领域在落实全市碳达峰、碳中和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协调统一。
(二)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强化空间功能分区管控,细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着力构建“三屏两水一平原”生态基底,高水平推进渭河百公里现代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带、渭北县域经济发展带、秦岭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加快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
(三)推进绿色生产转型。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适应低碳发展要求,提升低碳生产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深入实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构建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推进绿色生活方式转变。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设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家庭、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等。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低碳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崇尚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构建绿色循环产业发展体系
(五)大力发展低碳增汇型农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业生产加工清洁能源供应,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落实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措施,鼓励开展节水灌溉、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畜禽养殖低碳减排行动,提高秸秆、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有效降低农业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两高一低”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和用能预警,建立健全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
展长效机制。
(七)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钛及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优势装备制造和食品工业等四大优势产业开展低碳工艺革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严格能效约束。大力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对能源消耗占比高的煤电、煤化工、水泥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开展示范性改造。推动凤翔高新区化工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商贸流通、信息服务业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系统推进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推行产品绿色设计。
(八)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产业,聚焦航空航天、新能源、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设备五大新兴产业,强化技术攻关、试点示范和场景应用,推动产业化、规模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龙头保链工程,努力成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和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四、构建低碳安全能源体系
(九)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控制力度。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刚性约束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
量,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科学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加强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奠定基础。
(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精细化用能管理,强化节能审查,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合理布局信息化基础设施,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加大先进高效装备和产品推广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十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确保能源安全可靠稳定供应,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发挥煤炭原料功能,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利用率。加快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巩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成效,推广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动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凤翔长青工业园区与中科院、国内能化产业大型央企、高校深度合作,建立煤炭开采与转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低碳零碳负碳能源技术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陕西麟陇能化基地。
(十二)提升非化石能源供给能力。推进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在陇县、千阳县、凤翔县、麟游县等县(区)发展农光互补电站项目和风电项目。以金台区和岐山县为示范,引领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鼓励园区建设综合能源及微电网项目。结合城市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宝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推动新建居住小区地热能分布式供热,加快提升地热能在建筑供暖中的应用比例。积极开展氢能利用工作。加快推进陈仓区大庄里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做好渭滨区大沟口(神沙河)、眉县大镇沟、陈仓区狮子沟抽水蓄能储备项目论证工作,争取进入国家计划。
(十三)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全市330千伏主网架,在工业中心和开发重点区域增加33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布点,形成分片辐射型供电网络。加快电源调峰能力建设,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深化电力市场改革,探索增量配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强化电力需求侧能力建设,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建立智能化电力监测调度运行体系。
(十四)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参与建设用能权交易市场。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五、推动绿色低碳交通运输能力建设
(十五)积极引导绿色出行。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精准化、综合性拥堵治理。
(十六)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落实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鼓励新能源车辆在干线运输、城市配送、场站作业等领域广泛使用,同时加大对物流配送企业车辆排放量的审核力度,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引导企业对配送车辆进行升级改造,持续提升新增新能源车辆占新增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研究划定城市绿色物流区,逐步管控区域内高碳排放货车通行。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科学布局物流配送专用充电桩、充电站等设施。
(十七)优化低碳运输体系。推动“公转铁”行动,推进西宝高铁达速运营,积极利用既有国铁通道实现城际功能,优化区域客运组织。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推动招贤煤矿、崔木煤矿尽早确定修建铁路专用线或利用现有铁路专用线实施“公转铁”方案,并适时启动建设。实现铁路向重点工矿企业延伸,着力解决运输“最后一公里”和“最先一公里”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
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十八)构建城乡绿色协调发展新格局。构建“一核引领(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三屏维育(秦岭国家生态屏障,关山生态屏障,千山生态屏障)三带协同(渭河百公里现代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带,渭北县域经济发展带,秦岭绿色生态发展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促进各区域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高城镇空间发展效能。合理确定城区、县城、乡镇和农村的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实施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有效杜绝大拆大建。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推进城乡绿色发展。
(十九)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推动绿色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发展。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稳妥推进绿色建材循环利用。提升项目绿色设计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现代化农房和村庄建设,有序推进农村高效清洁低碳分散式供暖。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七、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十)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要求,严格保护各类重要生态系统,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坚持“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改革,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十一)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一体化保护修复,持续实施秦岭、渭河流域、渭北台塬和北部山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以凤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扶风县、陈仓区为重点,实施和带动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增加树种,改善林分,丰富山林,逐步提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储量。显著提升草原、湿地、土壤和城市碳汇能力。
八、提高开放合作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二十二)积极开展绿色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宝鸡“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区位优势,依托中国(宝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宝鸡港务区、综合保税区、各级开发区,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等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提升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国内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鼓励钛及钛产品、纺织、食品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走出去。
九、完善绿色低碳转型配套支撑体系
(二十三)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制定宝鸡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宝鸡)服务示范基地作用,依托秦创原创新平台,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快开展新能源材料研发、装备制造、运能及储能等方面的专项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零碳电力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进高碳行业零碳流程重塑,在煤电、煤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积极引进培育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军人才及团队。建设国家大气本底站,服务“双碳”战略,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数据支撑。
(二十四)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落实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节能降耗、低碳能源等建设项目财税支持政策。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等电价政策,鼓励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建立碳达峰、碳中和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二十五)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及时修订不适应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对接国家和省上标准,建立健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地方标准体系。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能源消费核算、评估、审计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细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发挥秦岭国家太白大气本底站作用,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识别生态系统碳汇功能重要空间,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
十、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配强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专业智库建设,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二十七)强化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落实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县区重大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二十八)加强监督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有关落实情况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作出突出贡献县(区)、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年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宝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