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的通知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关于发布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的通知
机场协会发明电〔2024〕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按照《民航局关于同意机场协会组织开展中国民用运输机场“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意见》及《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2024版)相关要求,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申报、资格初审、现场审核、专家评价、评委会审定和评审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公示期内,机场协会未收到对评价结果的异议,现将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进行发布。
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
一、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一星级机场(5家):
柳州白莲机场
鸡西兴凯湖机场
北海福成机场
中卫沙坡头机场
固原六盘山机场
二、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二星级机场(5家):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
沧源佤山机场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贵州遵义茅台机场
三、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三星级机场(7家):
无锡硕放机场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舟山普陀山国际机场
库尔勒梨城机场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四、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四星级机场(3家):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