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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府〔2022〕17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浦东新区碳达峰工作,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浦东新区建设发展整体布局,紧紧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目标,抓好四个“注重”,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注重绿色低碳。坚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五个中心”建设,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注重制度创新。用足用好中央立法和法治保障授权,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探索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浦东新区碳达峰政策体系,为“双碳”工作保驾护航。

注重多元共治。牢牢把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更好发挥政府、市场、科技、公众作用,着力形成强大合力,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责、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注重示范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内涵要求,支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和先行示范,探索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在绿色低碳、创新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浦东新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商业、旅游等主要用能领域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技术研发应用取得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森林覆盖率达到19.5%,公园数量增至200座,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公共机构、工业厂房等既有建筑可安装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建成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50个以上,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270万平方米,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92%,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经济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彻到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八大任务”。

(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能源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要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和特色应用,继续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初装补贴政策,创新光伏开发建设机制,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在农业、交通、市政设施等多个领域实施“光伏+”专项行动,“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鼓励外高桥港区、老港地区、五号沟、临港新片区等风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推进东海大桥、南汇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结合老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新建一批生物质发电项目,加大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利用。扩大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的应用规模。(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建交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机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推进燃气分布式供能和氢能发展。推进科创总部湾、机场南片区等一批综合能源站建设。以临港新片区等区域为核心,在新建工业园区、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和商务区内,因地制宜实施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供能等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工程。探索多种类氢气制取方式,积极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氢储运、有机液体储氢、固态金属储氢和氢气充装,民用氢气管道以及加氢站等项目建设,逐步推进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完善。推进氢能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氢能在交通物流、分布式供能、楼宇等典型场景的应用示范。(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科经委、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3.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在陆家嘴、临港新片区等区域推广应用“钻石型”配电网。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工业用电大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充分发挥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开展建筑楼宇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示范,助力全市提升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燃料电池汽车氢气加注,构建综合能源发展功能布局。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集成应用,以及风(光)储一体化调峰模式,推动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示范应用,探索跨能源品种、跨企业、跨用户的综合能源一体化服务模式。(区发改委、区科经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加强节能降碳增效,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促进重点园区、企业节能降碳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管理,加快实现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原则上不支持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对于涉及城市运行和产业发展安全保障、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经市级联合评审机制论证可以新建、扩建的,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节能、环评审查。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进一步加强“产业基地、产业社区、零星工业用地”三级产业空间优化治理,通过存量项目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结合重点区域、镇级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企业资源利用效率评价,综合应用差别电价、财税支持等手段,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调整。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碳排放水平作为规划研究、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指标,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科学评估新增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验收闭环管理。(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5.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制造业体系,推动中国芯、创新药、蓝天梦、智能造、未来车等高端制造业加快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加速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储能和智能电网、绿色再制造、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新型特色产业。鼓励推动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等加大力度开展技术研发、商业模式、金融投资、政策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进临港新片区、张江、金桥等率先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提升电气化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鼓励建设电、氢、热、冷、气等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百一”行动,通过既有项目节能技改,“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每年1%以上的节能量。(区科经委、各管理局(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6.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区建成绿色工厂45家、绿色供应链7家和绿色园区3个,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设计和零碳制造试点示范创建。推动临港新片区绿色工厂建设,新建企业绿色工厂全覆盖,新建重点用能企业按照绿色工厂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现有区级重点用能企业全部按照绿色工厂标准进行绿色化提升改造。推动绿色设计试点示范,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成套设备和再制造行业培育若干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提升。推动企业提升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估认证。推进数字赋能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现能源消耗的实时采集、分析和控制,加强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提升生产效率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区科经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7.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制冷机、电梯等设备为重点,通过更新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系统能效水平。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等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区科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8.推动重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强新建数据中心布局优化统筹和准入管理,新建数据中心鼓励应用工信部推荐目录产品。新建基站采用一体化建设模式,加大共建共享力度,实现电信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氢储能热电联供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单位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优于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重点推动外高桥等区域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引导具备条件的数据中心采用可再生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余热回收利用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力争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加快张江卡园向金融数据港转型升级,由数据集聚向功能集成转变,打造金融数据场景应用的“样板间”,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区科经委、区发改委、区金融局)

(三)优化城乡空间格局,推进城镇建设绿色转型(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城乡建设是浦东新区碳排放的重要领域,对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城市建设、更新改造和乡村振兴都要加快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9.构建开放紧凑的市域空间格局。重点以生态基底为约束,以重要交通廊道为骨架,以城镇圈促进城乡统筹,以生活圈构建生活网络,优化城乡体系,培育多中心公共活动体系。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中明确的城镇空间格局和发展规模,严格管控高耗能建筑建设。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出让、建设项目管理等规划建设全过程。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迁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推行绿色施工,优先采用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降低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区规划资源局、区建交委)

10.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部实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270万平方米,“十五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25年,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在开展规模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区建交委、区机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1.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以公共机构为引领,结合住宅综合改造和大修工程,有序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低碳改造,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10万平方米。通过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强化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鼓励投入使用后实际运行能耗未达到合理用能指南先进值的新建建筑开展节能调适,推动单耗过高、管理粗放的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调适和设备更新等。(区建交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局)

12.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全面排摸现状及潜在资源,按照“能建尽建”原则落实新建项目开发,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等既有建筑可安装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推进浅层地热能、氢能、工业余热等多元化能源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科经委、区机管局)

(四)推进绿色交通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出行(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

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快推动运输工具和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13.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生物质燃料、氢燃料电池技术的示范试点。鼓励社会乘用车电动化发展,大力推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到2025年,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公交、巡游出租基本实现“新能源”,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持续提高船舶能效水平,鼓励内河船舶加快向电动船舶、燃料电池船舶更新,新增公务船等内河船舶原则上采用电力、氢能或液化天然气驱动。支持内河码头内的非道路移动源的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替代。(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浦东邮政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4.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岸电设施、加气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油、电、氢及站内“光伏+制氢”综合能源站试点示范。推动新增公共建筑、经营性备案停车场库按照标准建设公共充电桩,“十四五”期间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11500个以上。鼓励企业建设和申报充电桩示范小区。加强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推广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在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主、分布式充电桩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到2025年,建设14座加氢站(含油氢合建站)及三级加氢网络。(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5.积极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持续完善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提升慢行系统品质,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织密轨道交通网络,配合轨道交通线网优化研究,推进中运量示范线规划建设,推动地面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铁路网协调融合发展。推进轨交配套公交枢纽建设,持续推进“一镇(域)一策”研究和实施,满足城镇圈内居民的日常出行需求。开展公交智能调度、信息化站牌等建设,打造智慧公交,推进按需响应的新型智慧交通服务体系。构建由市政道路慢行基础网络、休闲健身网络、社区综合慢行网络等构成的多层次慢行交通网络,持续提升慢行交通环境,优化出行体验。依托“15分钟生活圈”及慢行交通项目建设,形成适宜漫步的慢行交通空间。提升农村地区慢行出行条件,完善上南路等城镇化地区公路慢行功能。推进交通标志标识、交通管理系统、道路感知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引导车辆有序增长和合理使用。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

(五)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打造高品质生态空间(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打造开放共享、多彩可及的高品质生态空间,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

16.完善公园绿地生态结构。加快构建由国家(级)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微型(口袋)公园为主体的城乡公园体系。持续推进外环绿带改造提升和开放共享,向内连接楔形绿地,向外沟通生态间隔带,打造“环城生态公园带”。加快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扫盲,基本实现中心城区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推进郊区公园绿地建设,力争每个镇有一个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公园。加快完善绿道体系,重点推进外环绿带内绿道贯通,推进骨干河道两岸、专项地块、社区毛细绿道建设。聚焦内环、外环、杨高路高架等重点区域,建设城市立体绿化网络。“十四五”期间,新增绿地1500公顷,新建绿道100公里,新增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到2025年,全区公园数量增至200座,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

17.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近郊绿环、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为骨架,持续构建森林生态网络。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完成S2、S32、G1503等市级生态廊道以及大治河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泐马河、团芦港等生态走廊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林地抚育、开放林地等项目建设,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森林基底。严格控制林地减量化,对于占用林地按照“占补平衡、区位相当、品质对等”进行补偿。“十四五”期间,新增林地5万亩。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9.5%。(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8.强化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合理降低开发利用强度,保护并有效恢复生态系统承载力。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对浦东滨江森林公园、南汇嘴自然岸线周边海域开展生态监测,加强洋山深水港、临港港区具有特殊功能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港区海洋岸线的植被恢复与重建工程,实施临港新片区世纪塘海岸带修复工程、南汇东滩促淤整治工程生态补偿项目。推进蓝色碳汇研究和蓝碳摸底调查,试点二氧化碳海底封存技术,研发缺氧/酸化海区的负排放技术等,不断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19.加强湿地系统保护。以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为重点,构建水、城共生的“湿地城市”体系,确保湿地总量不减少。聚焦南汇东滩,加强新生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营造多类型湿地生境,提升生物多样性。启动老港造林区域内湿地修复,积极推进临港赤风港生态园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有湿地生态功能的公园绿地建设。开展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治理试点工程,努力恢复湿地原生植被。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以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为理念统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20.打造循环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固废源头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结合城市旧改和报废汽车拆解等工作,推动废钢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引导企业开展固废减量工艺改造,促进源头削减。建立危废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促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收运体系,推动落实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加强危废处置和利用企业监管。强化再制造产业链布局,在临港新片区建立高端智能化绿色再制造示范区,开展关键工艺试点示范和高端技术创新应用,扩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规模,引进和培育一批再制造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打造上海绿色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先行引领区。(区科经委、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

21.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开展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全面巩固垃圾分类实效。在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协同推进,力争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小型菜场与有机肥厂协同处理,推进湿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研究。落实限塑政策,提倡绿色包装,实现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超过90%,推进包装减量,45毫米及以下瘦身胶带使用比例、电子面单使用率达100%,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制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实现规范包装操作比例超过90%。完善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废弃物协同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垃圾房、收集站等社区基础设施更新,完善不同场景设施设置和设计要求。完善生活垃圾中转设施体系,加快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等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跟踪推进老港三期等湿垃圾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及分散处理设施达标改造。打造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网络,建立有效便民的可回收物投放模式,加快培育回收优势主体企业,形成多方参与、多元经营的可回收物市场体系。到2025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5000吨/日,湿垃圾集中与分散处理能力达2000吨/日(含市属老港基地部分处理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浦东邮政管理局)

22.推进建设领域循环发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形成建筑垃圾收、运、处、用一体化运作模式。推动节约型工地建设,推进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源头减量,探索实施建筑工程废弃物排放限额管理。鼓励采用模块化部件、组合式设计、易回收和重复利用材料进行建筑内装,鼓励大型展会、赛事采用可循环利用装饰材料。完善建筑垃圾分拣分流体系,推动三林装修垃圾分流转运中心原址新建,探索增加1-2处区级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及2处大件垃圾分流中心。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保障黎明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稳定运行,完善“一镇一点”(装修垃圾、拆房垃圾临时堆点和资源化设施)体系,促进规范运行,推动资源化产品的推广应用。跟踪推进老港基地装修及拆房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努力挖掘区级、镇级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完善工程渣土消纳体系。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推动独立焚烧和电厂协同焚烧方式,全面实现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开展疏浚底泥的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加强检测分析和分类处置。(区建交委、区生态环境局)

23.发展绿色循环型农业。加强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拓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种离田利用方式,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规模化园艺场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布局一批集中利用设施,到2025年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完善废旧农膜、黄板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量回收。鼓励农用棚膜的资源化利用,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试点应用,将地膜纳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备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推进农药化肥减施,运用专业化设施装备、测深施肥等技术,推进减施增效,鼓励增施有机肥料,使用生物农药,建立8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到2025年农田化肥和农药施用量下降率达到5%左右。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七)发挥科技金融支撑,抢占绿色低碳新赛道(科技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

以服务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和产业低碳转型为主线,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有力支持浦东新区双碳工作。

24.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依托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载体,布局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科技项目,聚焦深远海风电、储能和智能电网、绿色制氢、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生物质航空燃料、核动力船舶、碳捕集和封存、超高效光伏电池、人工光合作用、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集中力量推动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高效光伏、大容量储能、新能源船舶、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广智能电网、先进储能和高效燃机等关键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区科经委、区发改委)

25.加大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企业和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融资,严控对“两高一低”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对绿色项目的识别、环境效益的测算。优化、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投贷联动业务。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等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支持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有序推进绿色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行业组织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探索设立区级气候专项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在沪各类绿色股权投资基金聚焦浦东新区绿色发展领域开展投资。积极打通国际资本引入通道,争取引入成熟的国际气候专项基金。(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

26.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研院所资源,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碳中和研究机构。积极配套支持国家和本市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专项,设立区级重点科技专项,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打好绿色低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探索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各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金介”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支撑创新成果转化。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强化碳核算与碳信息披露,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以市场手段强化各类资金有序投入,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更快辐射,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的金融一体化、生态一体化发展。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区科经委、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

(八)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和全民行动)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推进各类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27.持续开展各类绿色低碳示范试点。推进临港产业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持续开展国家级绿色工业示范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探索适合园区特点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和路径。推进世博、前滩、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国际创新协同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等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统筹考虑控制能源和碳排放总量、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效提升等工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节能降碳重点领域不断创新理念、应用先进低碳技术和模式,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项目。(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科经委、各管理局(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8.重点区域低碳示范行动。临港新片区加快研究制定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创建低碳实践区。建设低碳产业新高地,大力发展氢能产业。打造低碳创新示范,依托先进智造片区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张江科学城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编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双碳实施路径专项报告,开展低碳发展示范区创建。重点引进培育一批面向碳中和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创服务平台。前瞻布局若干面向碳中和的先导产业,构建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国际旅游度假区在度假区核心区、南一片区、西片区、北片区和东片区开发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模式、应用低碳环保技术、提升低碳旅游服务,最大限度实现旅游休闲与生态的融合共生,为上海乃至全国推进旅游业低碳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低碳发展实践区、现代化旅游城、中国潮流娱乐体验中心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自贸试验区陆家嘴片区积极引导绿色金融创新,鼓励开展ESG信息披露,推动碳核算、碳金融产品、氢能大宗商品、气候投融资产品研发。大力发展绿色智慧航运和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打造小陆家嘴世界级地标商圈,引领绿色消费新时尚。自贸试验区世博片区推进以世博文化公园为核心的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率先创建零碳公园示范,结合文化演艺、总部经济等主导经济打造,积极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努力建成国际一流的可持续低碳城区典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陆家嘴管理局、张江管理局、世博管理局)

29.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以绿色积分和碳普惠等机制引导鼓励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持续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推进2个市级及一批区级低碳社区(含近零碳排放社区)创建。(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

30.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公共建筑绿色智慧照明系统建设,推行集中空调使用限温制度和数字化办公,促进企业践行低碳行动。推动区内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金融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经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加强区委、区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领导,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市和本区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编制本区双碳系列方案文件,形成本区碳达峰政策体系。(区发改委,相关部门、单位)

(二)实施目标责任考核。细化各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落实碳达峰各项任务,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能源消费、碳达峰相关指标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发改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区域制度供给。用足用好中央立法和法治保障授权,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研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制定,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支持区内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及时清理各类制度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经委)

(四)加强资金政策引导。继续发挥节能低碳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修订《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支持范围,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落实对企业相关研发投入给予税收抵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科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交委、区国资委)

(五)完善“双碳”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支持区内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健全重点领域能源计量和统计监测体系,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经委、区建交委)

(六)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分阶段、分层次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统性的认识。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创新宣传方式,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影视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开展市民低碳、减塑限塑等专项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科经委、区建交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管局)

来源: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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