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碳达峰碳中和-正文

关于印发《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府发〔2023〕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虹口区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虹口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与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环型社会和绿色低碳示范高地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指标。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和绿色低碳示范高地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打造“上海北外滩、浦江金三角”、推动虹口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碳达峰八大行动”。

(一)北外滩“双碳”示范行动

坚持高标准定位,在北外滩4平方公里打造“双碳”示范区,在多重目标、多重约束下,寻求绿色发展的“最优解”。到2050年,基本建成北外滩近零碳排放城区。

1.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北外滩“一心两片”规划布局,确保控详规划与落实“双碳”战略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等协调一致。落实《北外滩地区绿色生态总体规划》,着力构建呼吸自由滨水区、绿色更新前沿地、通达共享商务区、智能时尚会客厅,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低碳城区。赋予北外滩更多先行先试任务,加快推动建筑绿色低碳转型、绿色金融支撑、分布式清洁能源供应、集约高效交通保障、绿色低碳生活、绿色低碳经济等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为全市乃至全国“双碳”试点示范提供虹口方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北外滩开发办、北外滩街道)

2.打造辐射全球的“绿色金融”总部城。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能级提升,发挥北外滩金融产业优势,稳步推进碳市场国际合作,助力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建设。围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提升绿色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吸引一批国际、国内优质绿色金融企业总部集聚,积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北外滩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分(支)行等组织机构,支持绿色低碳指数在北外滩区域研究发布,推动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发行。到2030年,汇聚国内外绿色金融总部企业达15家,成长型企业35家。(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投促办)

3.构筑引领未来的“双碳”技术策源地。联合大学大院,联手大所大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境等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更多实体经济、高新企业提供科技服务。通过央地合作、市区合作、政企合作,导入更多“双碳”领域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端项目,争取国家和本市碳中和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专业服务平台、研发与转化功能性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落户虹口。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主动对接上海“海聚英才”等工程,大力吸引“双碳”领域国际顶尖的科学家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更多青年英才。(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组织部)

4.打造引领性绿色低碳示范高地。在北外滩全域推广超低能耗、近零排放项目,推动新建建筑运行期间单位面积能耗应达尽达合理用能指南先进值,高标准建设中央绿轴、无车区,推行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探索建设可再生能源综合试点项目,综合运用分布式光伏、水源热泵等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多元建筑群试点。“十四五”期间,力争推动1—2项光伏一体化和多元化能源供应项目落地。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结合轨道交通19号线建设,推广TOD开发模式,优化地面公交网络功能和布局,以及公共交通站点与楼宇衔接,着力提升绿色出行比重。(责任单位:区北外滩开发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北外滩街道)

(二)绿色金融产业引领行动

坚持全球资产管理高地定位,积极融入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建设,加快绿色金融发展,为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利条件,持续强化金融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作用。

1.促进碳金融产业做大做强。建设碳金融集聚区,大力吸引从事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碳资产开发与管理、碳市场咨询培训等碳金融类企业,以及为碳金融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管理、创业孵化等服务的功能性机构落户。提升碳金融产业发展环境,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市场拓展和产业交流,以及具有一定影响力、优化虹口绿色金融领域、碳金融产业发展环境的会议或活动落地。(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区投促办)

2.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信易贷”“科技贷”“虹企贷”等平台,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供长期限优惠利率融资。推动金融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联动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发展碳资产抵押融资、碳资产托管、碳回购、碳基金、碳租赁、碳排放权收益结构性存款等金融产品,提升碳市场流动性。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保险服务和绿色债券等业务,助力低碳技术推广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工作局)

3.以金融支持绿色技术产业化。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向绿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促进科技创新要素与金融资本要素深度融合,完善基于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链。依托绿色技术银行,鼓励区内金融机构与上海绿色技术创业投资中心开展合作,聚焦资源节约与再利用、清洁能源、能源节约与储存、能源管理等绿色低碳重点领域中的先进实用绿色技术,强化金融资源向绿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倾斜,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本化,推动绿色技术应用。加强对提供绿色低碳产品或服务企业上市的支持,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区科委)

(三)能源低碳发展行动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底线,加快能源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双向发力、有序推进”,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6万千瓦。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建设效能,推动光伏与“美丽家园+”“公园+”“道路+”“生活圈+”等实事项目有机结合。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按“能建尽建”原则落实新建项目光伏开发,新增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2.推动能源智慧化体系建设。打造国际领先的城市区域配电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配网的智能化水平,在北外滩核心商务区探索试点钻石型配电网建设。建立健全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工商业用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持续发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本区能源监测水平,适时开展建筑楼宇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示范。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积极探索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新型储能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区北外滩开发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区科委)

(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行动

强化高端产业引领,聚焦“五型经济”发展方向,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基础上,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释放发展新动能。

1.深入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航运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现代商贸业、数字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全区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升级。加快一批载体“腾笼换鸟”,通过“换道上车、加速前行”,推动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的退出,实现区域经济能效、质效提升。到2025年,完成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对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探索开展区域重点行业低碳评估,系统梳理各行业企业经济效益和能效水平,加快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更相适应的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区投促办(区航运办)、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布局绿色低碳产业新赛道。积极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坚持聚焦产业高端、集群发展,推动前沿技术、极致能效、绿色材料、碳交易和碳金融、碳捕集及应用、智能电网等市场主体逐步壮大,打造高端绿色产业强区。到2025年,培育绿色低碳龙头企业2家。拓展特色园区新空间,支持花园坊节能环保产业园、同济虹口绿色科技产业园能级提升,加快建设上海先进材料国际创新中心、上海国际能源创新中心等载体。到2025年,力争在全市若干特色园区或精品微园中占有一席之地。继续发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作用,聚集一批节能减排、绿色认证、碳核算、碳评估等服务企业或机构。(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北科创集团、区生态环境局)

3.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产业项目。探索实行区级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产业规划、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合理控制数据中心总量规模,向具有重要功能和显著效益的重大项目倾斜,提升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持续提高相关园区效益产出要求,单位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优于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

(五)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建设、改造一批站在未来视角、彰显城市形象的绿色建筑。

1.推进城区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南部辐射、中部转型、北部发力”的城市空间新格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彻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增强城区气候韧性,在北外滩打造海绵城市样板。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

2.做好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形成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监管体系,新建建筑按照全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执行,高品质建设91号地块等超塔绿色建筑群,以及122街坊等超低能耗建筑,全面打造绿色生态城区。“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市下达的超低能耗建设目标。“十五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2030年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严格落实居住建筑、各类公共建筑设计能耗和碳排放限额体系,以及土地出让、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要求。(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区规划资源局)

3.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设备更新、智能管理等途径,提高能效水平。“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10万平方米,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

(六)交通绿色低碳行动

实施交通领域减碳改造,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构建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

1.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积极配合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久事公交集团等公交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尽最大可能降低能耗和碳排放。瑞虹等新建公交枢纽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配合稳步实施北外滩来福士、虹口足球场等既有枢纽设施的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区内充电桩总规模,持续做好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创建,严格落实新建社区配建等要求。“十四五”期间,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900个。(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

2.推动车辆低碳转型。引导各类车辆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将新能源车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公交车、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区绿化市容局)

3.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持续完善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统,配合推进轨道交通19号线、20号线建设,完成北横通道(虹口段)、南北通道建设并投入使用,优化地面公交线网和布局。到2025年,基本实现区域公交站点300米半径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停车场库收费管理机制,探索北外滩核心商务区停车收费差别化定价模式。在北外滩等重要节点建设地上地下立体交通体系,完善“一江一河”、音乐谷、瑞虹等地慢行系统,以提高可达性和便捷性为目标,逐步形成串联三大功能区、主要公共空间的慢行网络。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到2035年,达到85%。(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北外滩开发办)

(七)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市情、区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等途径,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建立多方参与的有效治理格局,举办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双碳”论坛、活动,强化企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市民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坚持以点带面、整体部署、有序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每五年至少创成2个低碳社区。对接碳普惠体系建设有关要求,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细化可回收物分类等实践。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区妇联、各街道、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3.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持续引领城市新时尚,优化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布局,提升安汾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确保全市领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力争形成1个集散场、8个街道的中转站和全覆盖服务点位的构架体系。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以品质城区建设目标为引领,积极响应“千园”计划,推进公园、绿地融合发展,让城市绿肺24小时“不打烊”,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虹口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街心花园为主体,公共绿地、立体绿化为补充的公园城市体系,建设北外滩航运主题公园,推动和平公园、鲁迅公园、霍山公园、昆山公园进一步开发提升。因地制宜地推进公共绿地、立体绿化等建设,建成顺和里、71街坊等绿地项目,提升立体空间绿视率,让绿色成为最动人的底色、最温暖的亮色。到2025年,新增公园5座,新建绿地7公顷,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投促办(区航运办)、北外滩集团〕

2.实施特色绿化品牌计划。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加强彩化力度,形成更多市级绿化特色街区、市级绿化特色道路、“一街一景”示范点,创建北外滩美丽街区示范区。到2025年,创成市级绿化特色道路2条、“一街一景”示范点2个。(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三、政策保障

(一)深入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工作机制,合理分解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层层细化落实相关部门、街道和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审查制度,科学评估新增用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严格落实节能验收闭环管理。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能源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限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挖节能潜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二)健全区域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碳中和、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清理现行制度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结合区域实际,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支持本区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绿色低碳建筑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进一步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撑。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购买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虹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碳达峰相关工作的部署和推进,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国、全市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部门、各街道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和单位、各街道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要对照全国、全市和本区相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区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组织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

附件:虹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虹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吕鸣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关也彤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刘玉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程军区北外滩开发办主任

万建辉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伍志勇区商务委主任

蔡正茂区科委主任

高庆迁区财政局局长

罗翌弘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俞慧芳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隽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吴大庆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李骥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郝立国区投促办主任

沈嗣全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鑫欧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海滨嘉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东滔曲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龚浩北外滩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璐广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忠裕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韬江湾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虹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办公室主任:万建辉(兼)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房斌区北外滩开发办副主任

蒋旭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铁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今后,虹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来源:虹口区人民政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