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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2023〕2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12月15日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本区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本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与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环型社会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加强统筹谋划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九大行动”。

(一)能源低碳绿色转型行动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安全保障硬底线、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硬任务,同时保障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硬目标。

1、大力发展光伏项目。大力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2万千瓦。充分利用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依托工业厂房、大型商业建筑、停车场、交通枢纽、学校、科研院所、医院、文体场馆、公园等建筑屋顶资源,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机管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

2、推动能源智慧化体系建设。发展与可再生能源相适应的新型电力系统,配合打造国际领先的城市配电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智能化水平。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工商业可中断用户积极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探索推进建筑楼宇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探索推进桃浦等区域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对能源、环境等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建设低碳智慧园区。引导企业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扩大绿色电力购买规模。(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管委)

(二)产业低碳升级行动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产业能级能效水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以产业能级提升有效对冲能耗刚性增长,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

1、打造高端高能级低碳产业体系。着力构建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点培育产业为引领的高质量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导入创新型、总部型服务业主体。加快提升制造业附加值水平,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发展研发型制造,引导企业向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重点培育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瞄准绿色低碳新赛道发力点,培育壮大新能源、储能和智能电网、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循环再生利用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产业,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区科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2、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提效行动。进一步完善本区节能管理工作机制,合理分解能源消费强度目标,强化落实用能单位精细化节能管理。全面推进产业园区、重点楼宇效能提升,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规划布局、项目引入、土地出让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加强特色产业集聚,着力降低载体单位产出能耗。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项目,聚焦重点用能单位、重点领域推进节能行动,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用能特点,积极探索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改造等技术应用,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冷(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等手段,加快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广与落后低效设备淘汰。(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3、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能耗增量准入管理要求,实施准入环节产业导向目录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高耗能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全面排查已建成投产的存量项目,督促有节能潜力的项目改造升级。优化完善节能审查制度,严格节能验收闭环管理。对于能耗量和碳排放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合理控制发展规模,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环保执法。(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城区建设碳达峰行动

推进城区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新建建筑源头准入、既有建筑节能挖潜、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并举。

1、推进城区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区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耗能建筑建设。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彻至城区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增强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行绿色施工,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行全装修住宅,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迁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2、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建筑按照本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执行。着力发挥绿色建筑规模化效益,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本市下达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目标,“十五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机管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

3、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有序推进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依托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和建筑能源审计,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能耗公示,引导、支持业主、物业单位挖掘设备节能和运行节能潜力,对低效建筑推动开展节能改造、节能调适、设备更新等,““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注重加强节能改造与精益调适的融合互补。(区建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机管局)

4、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鼓励开展“平改坡”、门窗、遮阳等节能改造。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翻新、装修、改扩建工程,鼓励同步实施相应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鼓励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分类研究适宜的节能改造模式,加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节能改造融资模式。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区建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财政局)

(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推进交通低碳化,加速运输工具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发展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大力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出行。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和物流体系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积极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引导西北物流园区依托便捷交通区位及现有产业基础,发展现代商贸、智能物流功能,实现物流1.0版向物流2.0版本的转型,结合物流基地转型形成智能物流配送、智能物流研发、物流总部经济集群。(区建管委、区机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运、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公共、专用充电桩1500个,新能源出租车充电示范站4-6个。居住项目严格落实新能源充电泊位配建标准,条件成熟时推动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稳步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房管局)

3、积极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确立“公共交通+慢行”主导的发展模式,构建与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相适应,与片区差异化发展特征及交通需求相匹配的“绿色、活力、便捷、可达”的高品质综合交通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绿色出行。推动长寿、长风、长征地区打造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进一步加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多措并举减少机动车出行需求。强化上海西站的TOD高强度开发,加强上海西站配套接驳设施建设,结合对外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局域线站点完善公交枢纽站和公交首末站布局,实现一体化“无缝”衔接换乘,配合全市构建由铁路、城市轨道和公交等构成的多模式客运交通系统西部中心节点。持续完善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统,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善轨道站点配套接驳设施,优化地面公交线网功能和布局。结合地区城市更新,打造安全、连续、友好的慢行交通环境,加密支路网络和公共通道,加强区域慢行走廊、重要慢行节点衔接,逐步形成串联主要功能区、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公共开放空间等的城区慢行网络。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75%,到2035年,达到85%。(区建管委、真如副中心、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

(五)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以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为理念统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打造循环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持续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区域内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园区完善固废中转、储运体系,布局利用处置设施,重点园区率先实现固废不出园。(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全面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转运设施建设,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进一步探索塑料回收专项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二次包装,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实现生活垃圾的科学计量、主动预警、评判分析、信息发布等功能,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农贸市场蔬菜废弃物产生量。优化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进一步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点和中转站建设,建成管理高效、分类精细、资源化利用渠道通畅的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畅通渠道,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3、推进建设领域循环发展。推动节约型工地建设和装修垃圾减量,大力推进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源头减量,探索实施建筑工程废弃物排放限额管理。鼓励采用模块化部件、组合式设计、易回收和重复利用材料进行建筑内装,鼓励大型展会、赛事采用可循环利用装饰材料。稳定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推广泥浆干化、泥沙分离等预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工程渣土利用消纳途径。打通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途径,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广,促进再生建材高水平利用,力争实现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全量资源化处理。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快建成一批通沟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疏浚底泥的全过程全覆盖跟踪监管。(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

(六)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为本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1、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依托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和中以(上海)创新园,大力发展原创性绿色低碳基础研究。支持华东电力设计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等科研型企业发展低碳技术,聚焦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碳捕集和封存、超高效光伏电池、人工光合作用等低碳零碳负碳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转化。(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在能源电力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广建筑领域“光储直柔”建筑能源系统、近零能耗建筑等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提升重点领域绿色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重点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推进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华东师大、同济大学等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区科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4、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中以(上海)创新园和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吸引低碳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各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以生态城区建设目标为引领,优化布局体系,提升生态质量,打造开放共享、多彩可及高品质生态空间,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持续增加公园绿化供给。完善由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微型(口袋)公园为主体的城区公园体系。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推进沿岸生态空间与城市功能的整体建设,加快串联长风公园与长风西片区沿岸绿地,提高华东师大、上海化工研究院等滨河地区的绿色低碳城区建设。统筹区内苏州河滨岸公共空间,植入滨水文体核心,补强西部地区公园绿地的短板,打造以公共活动、文体艺术、生态休闲为主的风貌苏河。立足大型外环郊野空间的生态保护功能和居民游憩活动的康体休闲功能,通过人文和自然的生态嫁接,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普陀外环休闲绿带。以绿道布局串联节点公园,构建公园绿道网络体系,形成承载市民活动的绿色连续空间。到2025年,实现3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

2、巩固提升城市绿化碳汇能力。落实“一带”——外环绿带,“两楔”——桃浦楔形绿地、吴淞江楔形绿地重要生态空间。推动建设以真如绿廊为核心的连续性绿地廊道,以苏州河、桃浦河等滨水空间为亮点,完善结构性绿地布局。结合主要道路,增加沿路绿带,积极推进交通干道两侧、大型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构建点上造林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连片成网的城市绿化体系。结合现状原生河道、湿地等水系进行驳岸微地貌处理,对生态进行自然倡导普及。因地制宜提升城区绿地面貌,提高公园绿地乔木种植比例,营造城市绿化资源群落。(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活垃圾分类等主题活动加强宣传,鼓励参与市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小组、减塑限塑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专项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托“新普陀报”等传统媒体、“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节能低碳理念、政策、案例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全面推行光盘行动。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细化可回收物分类等实践,鼓励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机管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支持区属国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深入分析节能减碳潜力,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动区域内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4、强化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行政学院)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分阶段、分层次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拓展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九)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积极推进各类低碳示范创建,探索各类低碳零碳试点示范,有力支撑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打造低碳城区发展典范。围绕“一带一心一城”空间发展布局体系,融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导向设计,加大力度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能源开发应用、低碳交通发展、海绵城市建设,着力打造以紧凑集约的空间布局、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智慧韧性的基础设施、畅通便捷的公共交通和优美低碳的人居环境为特点的低碳城区发展典范,深化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桃浦智创城绿色生态城区、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苏河水岸办、桃浦智创城、真如副中心)

2、持续开展各类低碳示范试点。推进真如低碳发展实践区完成验收,总结推广曹杨街道南梅苑“低碳示范社区”创建经验,““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桃浦智创城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长征镇、桃浦镇创建低碳社区工作。推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引导制造业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创建。积极探索超低能耗建筑、智慧城市、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新项目,以能效提升为核心,兼顾环境优化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管委、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各街道镇、桃浦智创城、真如副中心)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和本市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落实本市对我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能源统计工作。着力构建能耗大数据综合平台,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计量监测,提升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功能。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探索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区域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碳中和、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机制,调整现行规章制度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制度间的衔接。支持我区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三)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带动。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带动作用,围绕区域双碳及节能工作重点领域,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聚焦,大力支持产业领域节能技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新产品开发与推广、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适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依托本区“3+5+X”产业政策体系,发挥多层次、全周期扶持举措“组合拳”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市级重大专项扶持,推动区域双碳节能服务产业在应用成效、技术创新、经济贡献等方面不断形成突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四)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能动性,引导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供长期限优惠利率融资。提高高碳项目的融资利率或融资门槛,严控对“两高一低”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开辟绿色信贷业务快速审批通道,将绿色信贷占比纳入业绩评价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行业组织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有序推进绿色保险服务,围绕安全降碳需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助力低碳技术推广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上海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积极作为,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要对照国家、本市和我区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有关部门)

(三)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能耗控制和碳排放控制考核任务,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有关部门)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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