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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姑苏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苏州市姑苏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名城保护〔2024〕72号

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第

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苏州市姑苏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2〕8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22〕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4〕34号)部署和要求,推进全区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按照市委“统筹谋划、节约优先、防范风险、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将“百步之内,必有芳草”的生态环境优势和历史文化底蕴转化为清洁发展优势,深入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绿色变革,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结构,推进姑苏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全国城区碳达峰提供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坚决服从上级战略谋划,加强总体设计、整体部署、系统推进,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谋划组织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碳达峰行动。

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能源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能源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调动全社会开发降碳项目积极性,激发企业节能减污降碳内生动力。

深化改革、节约集约。弘扬“四敢”精神、传承“三大法宝”,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除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机制障碍。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助力绿色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处理好节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稳妥有序推进全区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可能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能力和推广应用不断增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有序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现代化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基本构建,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顺利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目标,为实现碳中和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开展能源结构低碳转型、重点产业领域达峰、历史文化名城低碳建设、交通领域绿色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低碳社会全民创建等“八大行动”。

(一)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行动

严禁煤炭消费,合理控制油气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加快构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城区用能绿色低碳转型。

1. 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楼宇、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场地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因地制宜推动新建建筑安装光伏,推广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建立光伏与市政用电互补模式,实现多杆合一综合应用。到2025年,全区光伏发电装机量达到13.83MW以上。推广发展氢能应用。立足全市氢能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氢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氢能在交通、物流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探索掺氢天然气在商业领域的应用,丰富氢能商业化发展路径。(区发改局、区住建委、区经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 稳妥有序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禁止煤炭消费。严格落实禁燃区控制要求,全区全面禁止煤炭消费。合理控制油气能源消费。控制石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积极参与全市天然气调峰设施建设,推动天然气输气管道互联互通,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到2025年,成品油消费总量力争达峰。(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运行韧性。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增强可再生能源接入消纳能力,加快多元融合电网建设,打造局部坚强电网。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构建以智能电网为基础,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的能源互联网,加快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加快建设城市能源互联网,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能源在生产存储、传输配送、消费利用各环节和整体循环过程中的综合最优,提升全社会综合能效水平。(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住建委、苏州供电公司市中供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产业领域达峰行动

立足全区优质的自然环境与深厚的文化底蕴基础,严格项目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持续推动重点产业领域节能降碳,大力发展文商旅、数字创意、高技术服务等生态适宜型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整体质效。

1.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1+2”产业体系,推进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着力提升文商旅核心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文化经济,强化文商旅深度融合,聚力发展文化旅游、特色商贸等产业,将商圈、历史文化街区、古建老宅等连成片,推动古城保护与产业发展实现双赢,重点发展酒店业、创意文化产业、旅游业、时尚商业、婚纱婚庆产业、演艺产业等业态,加快打造文商旅中心。加快发展数字创意和高技术服务产业。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意为主导,加快数字赋能引领产业升级,打造具有姑苏区特色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加快创新、创业、创意向古城的回归和集聚,同时立足我区在科技服务业方面的现有基础,充分发挥新城产业空间集聚效应,聚焦医疗健康、专业中介服务、专业设计、信息软件服务等细分领域,加快构建形成高技术服务产业的比较优势。(区发改局、区古保委、区教体文旅委、区经科局、区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持续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深挖存量项目节能增效潜力。

持续巩固“去产能”工作成果,开展存量项目能耗大排查行动,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分行业领域推动完善企业能效合作服务机制,面向企业开展各类节能服务,宣传推广节能提效改造案例。引导苏州市自来水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应用新技术等措施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企业单位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持续开展智能化数字化行动。持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支持头部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和数字化管理,协同研发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进生产源头节能减碳。(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区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坚持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控制,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尽早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政策。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控新增能耗。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配合市级单位,实施重点区域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全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支持本地运营商推动老旧通信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快先进绿色技术产品应用,推动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区发改局、区住建委、区经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历史文化名城低碳建设行动

持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创新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模式,加快推进城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助力“美丽姑苏”建设。

1. 强化低碳城市建设。加强古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坚持历史文化传承和有机更新发展并重,积极探索友好宜居、绿色节能的古建保护利用模式。深入实施《保护区、姑苏区古城保护更新三年行动计划》,以“平江九巷”、古城细胞解剖工程、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等系列行动为重点,进一步串联强化平江路与观前街“景区+商圈”的互动关系,确保城市更新中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实现片区综合保护更新。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发挥“绣花功夫”,采取渐进式、微更新方式,推进街坊片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园林式街区”等项目建设,提升市政基础配套、景观环境,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服务,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社区服务圈”和“15分钟便民生活圈”。积极探索近零碳旅游新模式。依托姑苏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围绕“历史文化街区”“古典园林”等特色旅游产业链,开发低碳旅游项目活动,建设近零碳文化旅游设施,提供近零碳旅游产品体验,统筹打造近零碳景区。探索建设全电气化近零碳生态景区,围绕大运河“姑苏六景”,推广大运河姑苏段“水上无废低碳旅游”,构建近零排放、零污染的船舶污染防治体系,打造出鲜明的“近零碳生态+智慧柔性+沉浸互动”城市标签。(区古保委、区住建委、区教体文旅委、苏州名城保护集团、名城发展集团、名城建设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组织编制《姑苏区绿色建筑规划与导则》,为辖区新建建筑、老旧住区改造、传统民居改造提供设计指导。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执行国家建筑能效“三步”提升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及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建筑,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星级项目。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强化建筑能耗数据监测、采集和分析应用,推进全区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新建城镇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全面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将历史文化街区、古建老宅、历史文物等整体考虑,围绕历史空间格局和形态整体保护,加快推进“孪生古城—CIM+智慧住建”建设,持续推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在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等方面,推进绿色节能改造。实施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绿色化、信息化、集约化建造方式,并有序开展项目和企业试点。通过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和运营管理。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转型,加强建筑领域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积极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发展,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普及率力争达到10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不少于8%。(区住建委、区古保委、苏州名城保护集团、名城发展集团、名城建设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城市绿色示范试点。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高水准设计引领城市绿色转型,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雨水吸纳、蓄渗和综合利用设施,完善海绵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加快构建“一核、两带、多廊、多点”的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到2025年,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绿色商场。积极融入全市绿色商场创建活动,鼓励华贸中心、仁恒仓街、金地广场、龙湖胥江天街等优质商业综合体建设智能化管理系统,重点围绕机房、空调、自动扶梯等设施开展能源分析管理,全方位提高绿色运维水平。鼓励安装雨水回收系统、中水回收系统和节水洁具,有效降低水耗量及运行成本。创建绿色示范学校。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运行。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引入信息科技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化校园建设与升级,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运行管理。(区住建委、区教体文旅委、区经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领域绿色发展行动

加快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效能,推进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健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化转型。

1.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加快构建功能完善、联系便捷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充分释放轨道交通发展效应,加强城市功能、业态、景观、设施、道路、地下空间等与轨交系统对接协同,提高交通运行效率。积极发展高效智慧绿色物流。加快公铁水多式联运设施升级和智能化物流枢纽建设,通过运力整合、车货匹配以及供应链与物流链融合,提高货运组织效能。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智慧包装、智慧配送,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推动停车资源扩容提效。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建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建筑配建停车泊位,多渠道增设停车场资源。深入推动停车共享,着重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泊位共享力度,鼓励商业区、办公区、旅游景区等实施停车错时共享。到2025年,全区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1万个,开放共享停车场不少于20处,共享泊位不少于1500个。优化城区慢行系统。提升慢行交通比例,打造轨道为主、公交为辅、品质慢行的交通结构,加快完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换乘、机非隔离和行人安全岛、步行连廊、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慢行交通网络。深入探索公交优先、“公交+慢行”、单行、“B+R”“P+R”等治理交通拥堵策略,打通古城内部公共交通微循环。创新运游结合新模式,鼓励各地探索景点门票与绿色出行联动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个体机动交通出行转向绿色出行。逐步推进在古城区内设置共享单车疏导点,持续优化公共自行车管理,确保绿色骑行系统发展规模与市民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和停放设施承载能力动态匹配。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姑苏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装备。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扩大电动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车辆、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应用。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使用财政性资金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100%,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92%。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给设施建设。优化公共充电桩和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布局,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设,有序开展建设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按照“全区域、全种类、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健全完善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引导“三定一督”长效机制全面铺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良性循环。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依托“易丢丢”互联网+垃圾分类平台,提高可回收物线下收运效率。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推进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开展古城内直排点整治行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有序推进雨污分流与排污管网升级改造,合理建设公共储水箱。逐步探索落实市政污泥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机制,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利用处置。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艺改造,推进市政污泥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动污泥掺烧发电、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等项目落地。推动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市场化应用。加快完善有机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厨余(餐厨)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市政污泥)、蓝藻(藻泥)等重点有机废弃物应收尽收,鼓励优先使用区域内园林绿化废弃物制备的符合要求的营养土、基质和有机肥,推动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高值化发展。到2025年,全区各类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质化)达到95%以上,建成管理体制协同高效、处理方式先进集约、市场转化渠道畅通的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严格塑料制品源头管控。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要求商户提供合规的塑料购物袋或绿色环保替代品。在市集增加便民服务,推出购物袋集中购销或临时租用制,引入环保袋公益组织,帮助市集推广使用环保菜篮。到2025年,全区所有宾馆、酒店等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探索“塑料垃圾全量回收”新模式。充分发挥金阊街道低值废塑料软包分类回收利用试点作用,推动PP餐盒饮料杯/PET果蔬包装等低值塑料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探索LDPE购物袋等膜袋类低值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技术。(区城管委、区教体文旅委、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深入推进“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积极构建上门、定点等多元回收场景,打造以城投再生公司为主、其他民营企业为辅的社区回收网点、区域分拣中心为主体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全面提升回收加工利用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推广线上智能回收系统,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绿色包装回收箱,建立快递绿色网点。(区城管委、区经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生态,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攻关和推广应用,打造科技服务业产业高地和重要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

1.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深入实施高等院校基础研究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区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力争在低碳零碳负碳前瞻性基础研究、原创技术、技术装备研发等方面实现突破。加速成果转移转化及推广应用。推进龙头企业、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专业化队伍建设,争取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所,在姑苏转移转化绿色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发挥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深化与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的合作,畅通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推广应用一批前瞻性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加强绿色低碳机构建设,培养一批绿色低碳第三方检测、评价、改造、认证等服务机构。(区经科局负责)

2. 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聚焦绿色低碳技术领域,依托中广核智能科技大厦、M+芯谷、星辉1976科技产业园、新中森泰1788科创中心等科技载体,放大热工研究院、电力设计院等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效应,高标准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平台和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创新孵化平台提质增效行动,依托苏大高校科研资源及苏州自主创新广场等孵化载体,构建“众创-孵化-加速”全周期创业服务模式,同步探索布局“科创飞地”,建设具有姑苏特色的绿色低碳科技孵化载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引进和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众创、众包、众筹”等开放创新方式,整合集成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区经科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完善低碳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围绕绿色低碳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向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支持市场资本进入创新链上游环节,提升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打造更加具有姑苏特色的人才队伍。优化人才标准,创新人才政策和机制,吸引掌握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前沿科学家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建设碳达峰领域专家智库。完善人才培养和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集聚和培养一批低碳科技人才队伍。(区经科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构建绿色生态廊道,打造生态景观闭环,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 构筑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加强虎丘山、枫桥、西塘河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督,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坚决制止破坏生态行为,加大违法违规活动查处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镇开发边界,确保生态管控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严格执行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含氮、磷等污染物项目的准入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推进“消劣争优”行动,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重点推进平江历史街区等重点河道清水工程,逐步开展道前河等河道水质提升。在能源消费、道路和施工扬尘、机动车辆船、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改善空气质量,实现PM2.5浓度全面达标。强化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严格用地准入,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优化土壤修复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和运作方式。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落实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推行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城区河道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等专项考核。落实生态损害赔偿、环境督查等制度。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资规姑苏分局、姑苏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增强城市绿地固碳能力。以古城风光环、边界缝合环、城市公园环、郊野生态环及滨水生态廊道建设为纽带,加大觅渡桥-宝带桥沿岸风貌整治力度,推进干将路、人民路等城市主干道绿化提升与立面改造,积极开展地块覆绿、街头补绿、见缝插绿等绿化景观提升,形成“两片四楔四环多廊”的绿地系统结构,建设一批独具姑苏特色的高品质绿化空间。高标准建设中心公园、文化绿地公园、九曲港公园等生态公园,结合15分钟绿色服务圈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持续巩固绿地固碳能力。到2025年,古城区内口袋公园全面改造完成,“十四五”期间新增及改造口袋公园93个,改造内环高架桥下空间及沿线绿化景观约25.6万平方米,提升平海路、虎殿路等城市绿廊景观约44万平方米。增强河道绿化固碳能力。深入实施滨水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重点修缮驳岸码头、桥梁和绿植等,大力整治沿河建筑界面,提升滨水街巷路面铺装、绿化小品等景观。重点推进平门塘滨水绿地等改造提升工程,打造“蓝绿交织、水陆并行、古今辉映”的生态绿廊,推动实现主要景区、主要路段沿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到2025年,全区所有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力争西塘河、环城河、平江河3条河道创省级示范样板河湖。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坚持系统治理,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持之以恒抓好湿地生态保护,编制《苏州市姑苏区城市水网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系统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通过湿地管护、湿地修复、科普宣教等多维度推进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逐步形成健康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到2025年,完成姑苏区大运河段示范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全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面积达到387万平方米,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区住建委、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低碳社会全民创建行动

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思想认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1. 加强公众节能减碳理念教育。将节能减碳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丰富的资源能源环境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节能减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提高公众认知度和认可度。积极举办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公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支持和鼓励新闻媒体、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减碳进行监督。(区委宣传部、区教体文旅委、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积极推行“光盘行动”“无纸化办公”“垃圾分类”等低碳模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开展全区碳普惠宣传推广活动,加速应用场景落地,逐步引入水电煤气、衣物回收、快递盒重复利用等多方减排数据,助力公众盘活个人“碳资产”,激励公众产生更多低碳行为。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科学制定绿色消费产品采购指南,引导公众优先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比达到80%以上。组织实施绿色出行碳积分激励工程,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区城管委、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排放控制,提升绿色创新、绿色管理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节能减碳。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开展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报送和核查工作,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学习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制意识,提高专业素养。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把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习范围。(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低碳财税政策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投入碳达峰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完善引导低效用地退出机制。落实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资规姑苏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加快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支持绿色低碳领域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碳相关金融债券,支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债。(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持续贯彻落实《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适时开展生态补偿政策调整工作。基于姑苏区区位特征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产品价值等,在虎丘山风景名胜区、枫桥风景名胜区、西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及生态空间管控区选取生态补偿样点案例,进一步探索完善补偿范围、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内容。结合姑苏实际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姑苏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资规姑苏分局、区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低碳区域联动

加快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苏州市域一体化建设,依托长三角C9联盟等合作平台,深化与周边城市及地区在绿色能源、绿色技术、绿色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姑苏绿色低碳发展的带动性与影响力。充分发挥金阊新城交通枢纽优势,依托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释放上港集团ICT(苏州)项目潜能,建成跨境贸易、进口货物分拨分装中心,打造苏州践行“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的重要窗口。积极拓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规模,引导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规模化、特色化、低碳化发展。(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姑苏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度碳达峰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谋划、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区碳达峰行动。

(二)夯实统计监测

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要求,积极落实区级碳排放核算办法,统一核算口径,积极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能源智慧化管理,促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研究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探索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三)开展监督评价

强化指标约束,根据上级下达的能源消费、碳排放等工作指标,探索区级碳达峰评价考核办法。对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滞后的严肃督促和问责,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来源: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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