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川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宜川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发〔202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级驻宜单位:
现将《宜川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宜川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推进宜川碳达峰,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24〕3号),结合宜川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系统观念,兼顾能源资源禀赋、用能安全和减排需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努力探索以最小碳排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布局,统筹推进。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对我县的深远影响,强化通盘谋划、整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引导全民参与,凝聚攻坚合力。
坚持节约优先,源头降碳。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不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促进源头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坚持双轮驱动,协同联动。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产业、科技和制度创新协同并进,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探索节能降碳新路径,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坚持立足实际,稳妥有序。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实事求是、先立后破,处理好减污降碳和经济发展、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民生保障的关系,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严防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源头低碳、过程减碳、末端固碳的碳减排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情况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积极建设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综合利用等新能源项目,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到2025年底,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经发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调控油气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天然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提升清洁高效开采水平和生产能效。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探索工业企业大用户直供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乡镇气化,加大天然气入户力度,提高天然气覆盖率。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到2030年,全县天然气覆盖率达到100%。合理布局家用车加气站,加强气源保障,鼓励油气两用或者燃气车辆的使用。(经发局、工信办、工业园区、天然气公司,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新能源。启动全县新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推广屋顶光伏,加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铺设,逐步向乡镇、农村推广。合理引导企业、园区开发应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在果树枝桠等资源丰富地区,重点建设以农林资源为主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生物质发电);主动对接古贤水利枢纽项目,落实县属国资企业在水电项目上参股合作;做好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纳规核准、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电站选址纳规,推进建设。到2025年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兆瓦。(经发局、工信办、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机关事务所、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电力局,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设能源节约型县区。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科学实施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强产业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有效衔接,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的准入。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县级节能监察机构,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经发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夯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能源计量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评价。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和时效性,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经发局、工信办、工业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镇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到2030年,供热收费实现计量收费。(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经发局、工信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随着中省市对化石能源方面减煤、控油、支持天然气的政策导向,要坚持发展才有出路的理念,围绕我县资源优势,全面发展天然气深加工,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早日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一低”项目上马,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优势产业链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构建具有本地特质的产业体系。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经发局、工信办、教科体局、工业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区域天然气应急调峰中心。加快推进全县天然气立体开发,推动建设宜川探采集输销一体化天然气产业开发带,全力打造上游天然气产建开发、中游LNG加工存储、下游工业和民生用气全产业链集群,把化工园区作为天然气下游转化利用的主阵地,把绿色低碳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作为化工园区发展的主线。同时注重推进政府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增强能源储备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力争把宜川打造成为综合能源储备供应应急基地和LNG 生产调峰中心。到2025年,天然气年产能达到15亿立方米,年产量达到10亿立方米,LNG年产量达到50万吨。(工信办、工业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设绿色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全县工业发展核心载体和平台,合理确定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及时调整产业布局,统筹园区功能布局与城镇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实现设施的共建共享,严格节能环保标准,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工业集中区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把绿色园区发展与小城镇建设、产业扶贫、农业产业化、全域旅游有机融合,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工业园区、工信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进城镇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着力提升中心城区能级,推动中心城区与各乡镇规划共绘、产业共链、交通共联、生态共治、平台共享,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向心发展格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气候韧性。科学有序推动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宜居低碳县城。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绿色建材规模应用和循环利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机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严格执行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5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鼓励房地产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进行设计、建设。加强适用于宜川本土气候的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建设。以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推行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保障性住房、政府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政府机关、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和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住建局牵头,城管局、机关事务所、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在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推进太阳能光热技术。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低碳取暖,大力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动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鼓励采用太阳能、热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进生活热水、供暖、炊事电能替代,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示范。(住建局牵头,经发局、工信办、城管局、机关事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开展低碳宜居乡村建设。结合宜川传统民居特征,推进低碳型、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实施集中连片宜居农房示范点项目。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实施村镇清洁能源建设行动,争取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应用示范点,推动太阳能清洁供热供暖与高效温室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等节能低碳的生产生活用具。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探索乡村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农业农村局牵头,经发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网络优化和有效衔接,积极发展绿色物流,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智慧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合理配置城乡物流配送点,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广甩挂运输,创新货车租赁、挂车共享、定制化等集约高效的发展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密优化公交线网,着力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网约车为补充的一体化县域公共交通系统。(交通局牵头,经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加快运输服务领域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鼓励中短途客运、旅游客运以及物流园区等车辆电动化替代。完善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引导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依法依规加大柴油货车淘汰报废力度,推广电力、氢燃料等重型货运车辆。(交通局牵头,经发局、城管局、公车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合理规划各种运输方式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线位、土地等资源,提高通道运输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加快智慧交通发展,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智能管理平台,完善智能调度系统,提升交通运输效能。建设精品示范绿色公路,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科学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重点推进中心城区、重点镇充电桩建设,推广“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光伏+充电基础设施”模式,建成布局合理、清洁高效、全域覆盖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交通局牵头,经发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坚持循环高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大宗固废利用率,支持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再生制品-新型建材”产业链,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到2030年,全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加快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化肥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络体系集中处置利用设施。深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住建局牵头,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在丹州街道办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站点、绿色分拣中心和交易中心,鼓励“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行业规范管理,鼓励专业化、规模化回收。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落实再生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再生原料使用。(经发局牵头,城管局、工信办、招商服务中心、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体系。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强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引导,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整治,促进源头减量。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应用可降解包装材料,促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宜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降低填埋比例。完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以工业利用、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8年,建成宜川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的目标。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城管局牵头,经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招商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学校、单位进行绿色低碳创新。建立与高校、科研所等机构合作,引进一批绿色低碳科技领域人才。加强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低碳建筑、绿色智慧交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协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部、人社局、教科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加快氢能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应用。(教科体局、经发局、工信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河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县域实际,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土壤等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荒坡综合植被覆盖度。加强河流、土地保护修复。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旧村生态修复工程。(林业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林业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体验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治污。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山上风电”等低碳农业模式。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土地保护工程,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宣传部、文旅局、教科体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各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率先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推进“光盘行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推广可降解环保塑料包装使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产品销售,落实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推行绿色产品优先。(经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县属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经发局、财政局、工信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民政局、税务局、金融工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校、宣传部等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培训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学习,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坚持试点先行,开展区域、园区、重点企业等多领域、多层次试点示范,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县碳达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积极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深入研究探索,积极创建绿色低碳领域试点示范,推进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低碳近零碳试点园区、绿色园区等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各乡镇、行业领域开展碳达峰实践,推进各重点用能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主动探索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增强低碳发展动力。(经发局、工业园区、工信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坚持全县一盘棋,统一部署,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步伐,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和路线图,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巩固提升生态碳汇功能,力争尽快实现碳达峰。(经发局、财政局、工信办、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绿色低碳交流合作行动
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建好用好工业园区秦创园总窗口地市协同创新基地和新吴宜川(西安)产业协作中心,布局实施一批绿色产业转移承接、绿色产品加工贸易、绿色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强化与周边地区在能源绿色转型、产业优化升级、低碳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治理等关键领域协同发展合作,构建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合作模式。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合作项目,提升产业合作绿色度。(经发局、教科体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工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举措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和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办法,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依托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体系,增加碳排放统计核算功能,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探索构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摸清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评估碳汇潜力。加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碳排放管理,常态化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健全碳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及履约情况的督促检查。(生态环境局牵头,经发局、林业局、工业园区、工信办、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标准和省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司法局、经发局、工信办、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落实经济政策。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奖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财政局、经发局、工信办、生态环境局、税务局、水务局、电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双碳工作专班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构建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组织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各相关部门、重点领域工作进度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衔接一致,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县双碳工作专班牵头,县双碳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县双碳工作专班牵头,县双碳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的部门按规定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要每半年向县双碳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双碳工作专班牵头,县双碳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