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桑植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桑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桑植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桑政发〔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桑各单位:
现将《桑植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桑植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推进桑植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3〕11号),结合桑植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优化,各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基本形成有利于减碳增汇、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平稳状态,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成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低碳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升,全社会普遍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达峰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市定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行动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协同、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节能减排、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农业减排固碳强基、资源循环利用降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参与等“碳达峰九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产消比重
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风电项目,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强天然气页岩气开发利用,重点推进西气东进入张项目建设。到2025年,完成“1+4”乡镇及芙蓉桥、空壳树等7个乡镇天然气管网系统建设。推进产业园区新能源化转型,打造绿色低排高效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探索县域绿色电力消费模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十五五”期间,风光新增装机容量达到省市下达目标。有重点、有秩序地推动全社会用能结构调整,逐步推广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等新能源应用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桑植县供电分公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2.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探索推进桑植县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集中区域的综合智慧用电模式,推动数字化电网改造,实施智能化电网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电网输送体系及配套设备,加快电力生产、传输、消费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坚强可靠智慧、源网协同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以新能源为供给主体,具备高度安全性、开放性、适应性的新型电力系统。着力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协调各级电网发展,融合多种电网技术,接入高新能源承载比例电力电子设备,提升广域资源化配置。强化新型电力系统的开放性,兼容各类新电力技术,包容各种新设备便捷接入,多元支撑各类能源交互转化;增强新型电力系统的适应性,紧密衔接协调源网荷储各个环节,高度智能运控海量异构资源接入和密集交互。积极接入储能站建设及屋顶光伏新型业务,充分挖掘中央空调控制系统建设潜力客户,促成智慧用能和综合能效项目落地。积极应用“同杆双回”“同杆多回”高压走廊架设技术,促进区域现代电网电力系统成型。积极开展山中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纳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到2025年和2030年,全县抽水蓄能装机容量分别达到省市相应阶段的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桑植县供电分公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桑植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
在保障能源安全前提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推动落实工业、服务业和居民消费端“煤改气”“煤改电”,扩大散煤禁燃区域,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推动桑梓火电厂、桑植华新水泥厂自备电厂等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施老旧煤电机组延寿升级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
依托大湘西天然气管道支干线项目在桑植县的配套建设,推进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桑植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项目、桑植油气合建站建设项目、桑植“1+4”乡镇天然气建设项目,优先在桑植县“1+4”乡镇建设GNS储配站和供气管网等配套设施,提高桑植县燃气普及率,努力实现“镇镇通燃气,家家用燃气”的发展愿景。合理控制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推进燃油清洁能源替代和能效提升。(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桑植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4.优化能源产业市场布置格局
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大力实施和巩固涉保护区小水电站关停及生态恢复工程,着力实施清洁能源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实施以南滩为核心的风电开发和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推进南滩新能源综合开发产业园建设。着力推进风能、光伏开发、优质水资源利用,加快推动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及落地投产。依托现有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到2025年,全县电力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力争总产值达到15亿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二)节能降碳增效协同行动
1.优化节能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低碳节能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出行等综合性、社会化和可持续的专项行动。加快编制桑植县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各环节全过程监管,促进节能管理持续改进,推行能源定额管理,实行能源使用计量、计划功能、定额管理、总量控制。加强特殊行业能源使用管理,严格建材、化工等特殊行业用能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节能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园区节能评估。
实施“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多元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平台优化完善桑植县现有的能源管理,持续深化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测,构建统一完善的能源消耗运行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推动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节能信息化水平。建立节能数据处理分析系统、信息平台、节能监测(检测)流动实验室。
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监察水平。健全县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度挖掘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法规和节能统计培训力度,增强社会企业节能意识。建立节能信用体系,加快节能领域失信行为的认定与记录,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
细化分级监管,建立和完善节能监测评价,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低碳用能设备推广应用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和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加大先进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的推广力度,推广使用变频无极变速风机、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新型节能设备。提升优化环保设备、矿山机械、机电设备的研发及生产水平。积极引进新型农用机械,减少农业产业的能耗和污染。推行绿色制造,支持环保涂装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推进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工业窑炉、制冷机、环保治理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通过节能审查、技术改造等方式全面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水平,提升基础设施能效。推进设备节能增效,组织实施锅炉(窑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电机系统及变压器提升、机电设备再制造利用、“互联网+节能”、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等节能重点工程,全面提升企业能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优化行动,探索“东数西算”工程模式与县域实情有机结合,有序推动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布局,提升新基建能效,向数据绿色低碳化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
严格落实省、市级对于桑植县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碳排放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和强度控制的目标任务,加强对于大气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工作,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进清洁能源动力使用,加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推进农村大气面源综合防治,严禁秸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建立秸秆、生活垃圾焚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大气污染监测点位建设,实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区域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联动治理。严格控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节能减排降碳行动协同开展。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完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关闭取缔高排放、高污染企业,推动重大项目及重点领域的减污降碳和技术升级。加强华新水泥公司等重点用能企业环境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到2030年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三)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
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高耗能、低能效项目重复建设和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强化地区与行业能耗总量的源头管控,加大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动重点企业通过替代原料、改善生产工艺、使用节能设备等方式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重点推进化工等行业炉窑深度治理,鼓励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依托高分子合成复合材料制造家装家居产品,替代木材、钢材、铝材等高耗能和不可再生资源,打造新型环保家装家居产品示范性窗口。鼓励企业自愿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2.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打造绿色产业体系,以水资源和农产品加工为特色产业,以新材料、新能源为辅助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紧扣绿色综合产业开发,加快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一个绿色园区、一堆绿色产品和一片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出台生态健康产品绿色企业支持政策,鼓励引进绿色产业企业落户桑植。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资源循环利用等新兴产业,提高绿色产业的规模和质量。加强空壳树乡莲花台玻璃用砂矿项目、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项目等工业项目实施,推动硅石新材料、高附加值药业等领域上下游相关产业链低碳绿色综合发展。充分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推动桑植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积极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节能低碳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环保提标绿色改造工作,积极做好市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3.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园区
对园区内重点高耗能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低碳转型。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主要目标,推进建设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争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的园区品牌。
加快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对标国家要求,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优化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提高资源产出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动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桑植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四)城乡建设节能减排行动
1.打造绿色低碳空间格局
健全区域开发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坚持合理分工、优化发展思路,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区域发展格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融入低碳理念。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置房。加快集中建设区绿地系统、老官潭青龙山城市公园等城市绿地、绿色廊道建设,不断提高绿地品质。通过拆违透绿、墙体挂绿等方式,构建以门庭、墙面和屋顶绿化为主体的城市立体绿化系统。到2025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3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到203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9%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
2.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
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南省建筑节能条例》,根据《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稳步提升节能型建筑比例。研究制定桑植县建筑节能工作方案,对现有高耗能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施行建筑节能先进标准,对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得开工、验收。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建立绿色建材认证标识制度以及不同环节的绿色建材产业认证体系,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探索符合县域情况的建筑工业化建造发展模式,推进绿色生态园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园区以及近零碳建筑建设示范。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对标和能源审计工作,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率先在党政机关、大型医院等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分别达到省市下达目标。到2030年,绿色低碳建材产品在城镇绿色建筑工程中的使用比例达到6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分别达到省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强化低碳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构建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中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理念,深层次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推进县域基础设施全面提质,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平。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更新淘汰低效设备,合理配置高效电光源、照明灯具、电器附件及调光控制设备、节能型供热设备、节能型空调设备等高效设备。稳步推进城市老旧供水、供气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绿色照明节能工程,推进绿色照明设备在酒店、学校、商场等场所的使用,提高LED等高效节能灯具的使用率,坚决避免过度亮化,减少光污染。加快建设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促进可再生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有效化利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4.推动农村建设低碳转型
结合桑植县村庄地形地貌特征,山体、水系等自然条件,综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规划,优化村庄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和自然风貌,减少资源能源消耗。稳步推进现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建设低碳、零碳农房。倡导农村住房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积极推广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推广使用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灶具、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等设施设备。加强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农村中的推广和应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
1.构建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路水铁空”绿色、清洁、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桑植县交通运输绿色、集约、高效发展。推动安康-张家界-衡阳铁路项目建设,与黔张铁路交汇形成铁路网。推动搭建大宗物资“公转铁、公转水”交通网。加快内外交通网建设,加速推进桑龙高速公路建设,打开西南西北大门。加快推进桑植至鹤峰高速、桑植至慈利高速规划,对接张桑高速,着力构建“一纵一横”高速公路网。加大县内交通“微循环”投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体质改造扩面,全面提升县乡镇公路服务水平,搭建以县城为中心的“放射性蛛网状”县域交通网。做优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产业大道、瑞中、官瑞二期、竹黄、定大、天刘等旅游等级公路,提质升级红色景区景点区间道路,优化环景区公交线路。推进澧水,溇水航道整治,加强标准化渡口码头改造,着力打造提供优质水路旅游服务的“旅游港”,深化航道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具备旅游等功能的区域性通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加快公交站场建设,建设县城汽车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城乡(公交)首末站、乡镇运输服务站等大型综合客运枢纽和城市换乘中心、县城客运站、乡镇公交站点三级换乘体系,优化城乡客运一体化体系。
立足交通区位优势,围绕打造连接西北市场“桥头堡”目标,充分发挥县城商贸物流对武陵山区域的辐射聚散作用,加快专业市场设施建设,升级电子信息网络,加速现代物流业发展,打造大型物流中心。发展绿色仓储,建设生态绿色物流园区,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支持物流企业推广使用新能源技术,提升快递包装全链条的绿色效益,实现快递包装减量化、加强绿色回收,推广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及循环共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工业品、旅游产品及文化产品的储运、集散、配送及小商品贸易、会展交易等现代服务业态,放大湘西北区域商贸物流门户效应。(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彻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在公路基建领域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推动LED照明、风光互补照明技术以及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路、航道、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中的应用,推动绿色公路、绿色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水平。加快推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公交为核心,推动桑植县车联网,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逐步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交通数据统一管理平台,共享数据资源,建设智能交通网、智慧停车场。积极发展零碳化公共交通,优化公共交通计费策略。加快推进充电桩、充(换)电站、加氢站、配套电网、港口岸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慧充电桩、慢充桩、公共领域快充及换电设施,加快布局各乡镇、私人领域充电桩。结合主要旅游景点的分布情况与主要旅游路线,有序推进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十四五”期间,新建充换电站17座、充电桩1303个以上。到2030年,新建充换电站39座、充电桩2932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推动运输工具及装备低碳转型
结合新时代发展要求,推动交通运输用能绿色、智慧、可持续发展,稳步提升电力、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比例。全面推动公共领域(公务用车、出租等)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县交投公司降碳减排合作,确保城乡公交电动一体化项目落地。加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开展引流和促销活动,重点突破个人用桩业务,提升公司运营充电桩利用率。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老旧车辆;引导货运车辆向轻型化、重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采购运营新能源汽车和洁净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城区公交车全部使用节能环保车,农村客运车辆使用节能环保车。加快推进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等慢行系统建设。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及不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的运输船舶。稳步提升船舶能效水平,新增游船、环卫、轮渡等内河船舶原则上采用电力或液化天然气驱动,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新增公交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下降率达到省市下达目标。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下降率达到省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农业减排固碳强基行动
1.推动农业绿色节能增效
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大力推广绿肥种植,推进病虫害的绿色防控和科学用药,鼓励应用现代精确、智能植保机械。加快推行健康养殖,推进禽畜规模养殖场(园)“一场一池、一园一场”改造,推广清洁养殖、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新技术、新设施设备,实现农业发展与节能减碳融合推进。普及高性能免耕播种绿色智能农机装备,专业农场探索滴灌、喷灌、膜上灌水等新型施灌手段,山区普通农户鼓励集雨灌溉,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全面推进水产养殖装备现代化、生产管理智能化,加快捕捞节能技术改造。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全部实现绿色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加强农业生产减污降碳
加快普及先进高效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进农业节约用水,建立全县农业节水体系。改进传统肥药施用方式,提倡和普及种肥同播技术,推广和普及缓释肥、水溶肥等肥料新品种,加快水肥一体化技术落地等系统性的肥药减量化工作,切实降低肥药施用强度,提高肥药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建立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农副产品加工产物资源化利用。集中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落实国家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再利用。到2025年和203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相应达到各阶段省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3.推广农业农村新能源替代
积极推进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鼓励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电气化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秸秆焚烧制度,推进秸秆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依托龙头企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利用率,建设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试点。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管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养殖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健全农村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农村建筑节能试点示范,推广省柴节煤炉灶,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加强沼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增加桑植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取暖炊事、农业生产加工等用能侧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能效提升。推广新能源技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七)资源循环利用降碳行动
1.推进园区循环生产发展
统筹园区规划,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中建设供水、供电、供能、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成集约使用的公用工程和物流传输体系,促进生产配套、公用辅助等设施资源共享。推动园区内产业企业设计生态化和可循环化,实现源头减量增效,采购绿色化,实现生产减能提质,探索固废、废气、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模式,促进综合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循环改造,强化产业链延伸,增强产业关联度,提高循环产业政策的规范和引导。推动园区清洁生产、环境监控、循环管理等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园区资源管理效率。加强园区循环经济技术探索,推动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技术链闭环建设成型。到2030年,力争实现园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桑植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2.加强大宗固废高效利用
加强对不同种类大宗固废资源循环利用的认识,主动转变循环利用管理方式。加强大宗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推进,适度加大高附加值利用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大宗固废产出企业向资源高效回收处理方向发展。推进大宗固废产业化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培育固废资源利用精干企业。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强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品类为主的大宗固废规模化、高附加值利用。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机制,着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市相关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3.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加快推进废旧物资源循环利用系统规划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专业化。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推动闲置资源优化利用,积极探索生产企业“逆向回收”“互联网+”等回收模式,创建“原料-产品-废物-原料”循环产业链条。推动“无废园区”“无废城市”建设,从整体把控废旧资源再利用。规范再制造服务体系,积极响应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应用机制,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加强太阳能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碳纤维材料、生物基纤维、复合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4.推进生活垃圾减产再生
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多元主体共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合理对政、企、社会组织和居民等主体进行规划分工,明确各方职责。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加强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创新再生处理技术。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物流快递、产品包装等易产生生活垃圾的环节管控,引导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生活垃圾由传统处理方式向资源化再生方向转变。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分拣系统基本完善。到2030年,城市生活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达到省市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生态系统保护能力
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确保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不突破,采取新建省柴灶、节煤灶、沼气池等方法,严控森林资源消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不减少。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草地、湿地保护修复,确保“林、草、湿”地区综合植被盖度不降低,稳定现有“林、草、湿”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以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大鲵自然保护区、峰峦溪森林公园和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为重点区域,加强各类自然生态资源、古树名木保护。重点加大澧水、溇水、郁水流域及澧水源头保护和治理。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研学,建立珍稀动植物基因库,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力抓好河湖水库安全运行,系统开展水文、水质、水生态和空间监测。(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三线一单”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大人工造林、退化林提质改造等植树造林力度,加快矿山区域生态修复,重点加强已关闭煤矿等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全面推动废弃露天矿山复垦复绿,对历史遗留矿山开展恢复治理,改善矿区水土环境。制定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开展湿地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监测和综合管理,加强澧水流域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库)生态系统,形成丰富的湿地植物生态系统,增加湿地碳汇。加快推进澧水、溇水为主的生态廊道建设。到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省市下达目标,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42%以上,全县森林蓄积量达到1413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面积达30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
3.落实碳汇补偿机制
围绕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重点领域,增加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精准实施计量检测,丰富林木碳汇项目方法,拓宽碳汇补充渠道。在县内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实施林业碳汇工程,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促进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碳汇指标交易过程中探索加入多种生态标签作为附加产品,丰富林业碳汇产品内涵与外延,增加筹资力度。探索建立碳普惠制度和开发碳普惠平台。有效衔接气候投融资机制,完善低碳发展金融扶持政策,支持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九)绿色低碳全民参与行动
1.推进低碳景区建设
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到景区的规划设计中,贯穿于景区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各个环节。推进红色旅游贺龙纪念馆、九天洞、苦竹寨、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等旅游景区低碳化,降低景区能耗和碳排放,全力打造绿色低碳的旅游环境。着力发展户外旅游、徒步旅游、自行车旅游、森林旅游等低碳旅游活动,在景区内部设置自行车道、生态步道等低碳旅游线路。加强景区内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景区绿化、生态停车场、垃圾分类设施、低碳宣传栏等。把绿色低碳融入旅游空间格局,加快刘家坪-洪家关红色旅游区和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低碳和环保的休闲旅游小镇。推进桑植低碳智慧景区建设,为游客提供景区电子地图、景点展示、语音导览、数字化体验产品等智慧化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及旅游方式
提供便利的公共交通设施,推动慢行交通发展并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引导公众采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交通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节能型器具、环保建材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流通主体,进一步推广绿色低碳出行。积极落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源头减量。
引导构建低碳膳食结构,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绿色消费、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倡家庭节约用水用电,鼓励居民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引导企业探索绿色生产体系,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速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产能优化整改,加强对工业废气、工业废水的循环利用,将绿色低碳融入经营管理中,在生产、消费、管理各方面实现低碳转型。支持企业实施以清洁生产为重点的环保提标绿色改造,支持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充分发挥县属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围绕绿色低碳目标,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减碳技术攻关,促进经济效益、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实现有机统一。积极推进旅游商品生产加工企业节能减排,推动旅游商品设计、包装、加工、生产低碳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践行低碳消费,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倡导各类旅游企业积极推广节水、节电技术,减少废弃物、设置无烟客房、餐厅和会议室等,实行绿色经营。
遴选低碳试点示范企业,引导桑植重点企业等对标国内外规则,实施碳排放评价,实行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领域行业协会等团体及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宣传引导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低碳环保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4.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
加强对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县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利用社交媒体、电视网络、政务新媒体等传媒多渠道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编制绿色低碳宣传海报画册,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全面增强公民低碳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和勤俭节约的生活自觉。积极开展各类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通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使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
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理念,定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各重点用能企业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5年,70%左右的县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碳达峰行动部署,组建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团队,明确团队主要领导责任人,构建逐级管理推动工作格局,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分工职责,加强系统培训,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制定相关部门、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点项目,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工作团队按照碳达峰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定期对产业园区、重点行业碳达峰工作、重点项目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碳达峰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落实责任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制定落实举措,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完善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分解与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三)开展动态评估
探索形成符合国、省、市要求和县域情况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动态评估模式,依据国、省总体要求、技术进步和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科学细化优化低碳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目标、技术路径和工作任务,客观动态评估各级、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风险防范
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妥善处理好节能减碳、减污降碳与全县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和化解预案设计,确保安全降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政策衔接
切实组织开展县、乡镇、村各级关于国、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规程、体系研究学习,深入分析上级政策内容细节,有机衔接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县级相关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工作细项落实,确保各级各项工作协调一致,保障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加强县级碳达峰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对城区节能减排、园区降碳增效、乡镇村绿色低碳的宣传、指导、监管和衔接。(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