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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统计指南》的通知

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统计指南》的通知

西咸气候投融资办函〔2024〕1号

新区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投资合作局,新区生态环境局各新城(园办)工作部,西咸集团:

现将《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统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杨浩江33585033)

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统计指南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环气候〔2020〕57号)和《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方 案》(陕西咸党政办函〔2022〕4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 促进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开展, 提升气候领域资金数据的统计质量,引导鼓励相关单位开展气候 投融资统计工作,编制本指南。

一、统计原则

(一)系统性与科学性原则。统计指标设置概念清晰、内涵 明确、代表性强,能够反映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工作开展情况。

(二)导向性与可行性原则。统计指标选取体现国家有序推 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和西咸新区低碳发展目标,同时结合西咸新 区气候投融资发展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协调性与先进性原则。统计覆盖范围与国家、地方政 府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方向相协调,同时满足西咸新区下一步气候 投融资工作需要,并保持一定的国际先进性。

(四)真实性与一致性原则。统计单位在实际填写中应注意 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口径的连贯统一,能统尽统,可报尽报,对于 无法填报的数据予以原因说明。

二、气候投融资金统计要求

(一)统计内容和方法。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金统计包括三 部分,即财政资金、境外资金和私人资金。各统计口径的资金按 照《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标准(2023年版)》划分。

1.财政资金

统计内容:财政资金指西咸新区公共资金中指向应对气候变 化的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中的节 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附表一)。

统计方法:汇总统计期内西咸新区一般公共决算支出和政府 性基金支出中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款、项的资金,得出财政资金总额。

2.境外资金

统计内容:境外资金指气候变化相关的外商直接投资(FDI) 资金(附表二)。

统计方法:汇总统计期内西咸新区外商直接投资中属于应对 气候变化相关的资金,得出境外资金总额。

3.私人资金

统计内容:私人资金指来自私人部门投向气候领域的资金 包括金融机构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

(1)金融机构资金指金融机构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资 金支出,包括信贷资金、基金等,详见附表三和附表四。

统计方法:汇总统计期内金融机构投向西咸新区范围内的应 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得出金融机构资金总额。

(2)企业自有资金指企业直接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包括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低碳设备采购等。 详见附表五。

统计方法:汇总统计期内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中业主单位获得 的来自财政、金融机构及企业自身投入的资金。

(二)统计规则

本统计根据统计内容和资金分类,分为流量型指标统计和存 量型指标统计。流量型指标一般包括“发生额”“投资额”等相 关指标,以实际到款日或合同签订日符合统计期内的数据计入相 应表格;存量型指标一般指“余额”相关指标,以统计期末数据 计入相应表格。

(三)统计周期

1.财政资金每年统计一次,于政府财政决算报告公布后两个 月内完成统计工作。

2.境外资金每半年统计一次,于半年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统计工作。

3.私人资金每季度统计一次,于每季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统计工作。

按照资金分类将统计结果予以汇总,详见气候投融资统计总 表(附表六)。

三、数据来源

(一)财政资金情况由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供,具体数据 为西咸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境外资金情况由西咸新区投资合作局提供。

(三)私人资金中的金融机构资金情况,由西咸新区财政金 融局牵头统计金融机构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情况,由西咸新区生 态环境局牵头统计各新城、园办、西咸集团所属气候投融资项目 库资金。

四、数据质量管理

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贯穿于气候投融资统计工作布置、实 施和汇总的全过程。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统计、谁负责”原 则,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与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分工明确 责任清晰;要加强气候投融资统计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沟通联 系,确保数据及时统计反馈;要建立健全气候投融资统计台帐 做好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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