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永登县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全县绿色金融工作取得突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以金融支持我县绿色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健全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全力助推全县经济全面绿色转型。
(二)基本原则
1.目标引领,聚焦重点。坚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围绕落实永登县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方案,以节能降碳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优先发展、碳密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转型技术应用的金融需求为重点,建立与绿色低碳转型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2.因地制宜,逐步发展。充分考虑我县实际,在全县“双碳”目标下因地制宜实施减碳发展路径与金融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和推进一批示范项目,有效引导要素资源向绿色产业、绿色项目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逐步构建符合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
3.市场导向,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企业主体作用以及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用财政和其他激励措施撬动较大规模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低碳领域。按照“可衡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要求扎实推进,提高金融机构和项目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防范“洗绿”“假转型”风险。
4.创新赋能,提质增效。针对绿色和转型行业及企业的碳减排路径实际和具体项目,创新各类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优化相关行业的授信准入、利率定价、风险防控、绩效评价等绿色金融管理机制,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实现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融资体系、评价体系等制度体系有效建立。建立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实现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宣传机制、保障机制等工作机制有效建立。实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有效供给和创新发展,绿色信贷产品不断丰富,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绿色债券等创新发展,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1.建立绿色金融专营体系。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业务中心、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建立专业化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制定专门的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在客户准入、授信政策、利率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并鼓励安排专项费用、突出考核权重、提高不良容忍率等,提升绿色金融内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构建绿色担保机制。加强同省市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交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和增信服务,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向绿色领域配置担保资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属融资担保公司)
(二)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3.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品范围,提高获贷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发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源。主动对接政策性银行,扩大对城乡一体化、产业园区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利建设和农村路网建设等领域的信贷规模;引导国有银行加大对新能源发电、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绿色中票、碳减排贷款的投放力度;借鉴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绿色信贷创新经验,大力发展碳普惠、可持续发展挂钩债等绿色信贷业务;扶持鼓励甘肃银行、兰州银行、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在绿色信贷领域开展创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完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适合绿色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推动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将资源配置更多向绿色生态领域倾斜,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文化旅游等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配合市级层面开展排污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等新型业务,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探索开展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沪深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市政、污水、能源、交通等绿色基础设施项目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发行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6.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依法依规引导和鼓励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深化发展农业保险品种,推动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落实,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生态农业、农产品目标价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新技术应用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在永保险机构积极与其总部进行对接,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县绿色产业发展,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投资绿色产业项目。引导保险机构在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业大灾险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保险品种种类。探索实施气象指数保险、绿色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创新品种。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差别保险费率机制,将保险费率与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在永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三)构建多维度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7.建立全县绿色企业库。借鉴、推广外地及兰州新区经验,建立永登县绿色项目库,依托市级设立的绿色金融认证中心,加快推进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认证进程,不断夯实全县绿色项目及企业储备工作。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探索官方和第三方互相补充的认证体系。根据绿色产业划分标准,建立全县绿色企业库。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调整和更新,提高绿色金融投向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健全绿色金融评价体系。编制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将绿色金融评价结果作为激励措施的参考依据,纳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对金融机构进行激励引导,提升金融机构绿色意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9.推广绿色支付体系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企业提供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降低支付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推出绿色供应链金融支付方案,促进绿色产业链发展。强化电子支付工具的宣传和推广,引导用户使用电子账单和电子票据,减少纸质账单和纸质发票的使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0.加快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信用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形成企业绿色信用正负面清单,依托环保信用平台、兰州市气候投融资产融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绿色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基于绿色信用的场景应用,推出“生态贷”等专项信贷产品。依托“甘肃信易贷”搭建绿色服务平台,集成绿色企业和项目信息共享、绿色金融服务、环境信息披露等功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
(四)构建实现绿色金融目标的各项政策激励机制
11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根据推进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应用进度,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运用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降低绿色贷款风险权重等支持工具,降低绿色企业、项目的资金成本;为碳减排效果显著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2.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与金融监管政策的杠杆和引导效应,重点对符合绿色、转型标准的项目、产业、企业给予专项支持。建立和完善对绿色、转型金融产品的贴息和担保机制,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降低绿色和转型项目的融资成本。按照《关于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永登县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对落实绿色金融信贷支持政策较好的金融机构在考核中予以加分。对绿色金融供给占比较高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奖励,支持其扩大绿色信贷投放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13.建立绿色投资风险监管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关注绿色转型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化风险。加强对与绿色投资相关的金融风险监管,建立健全客户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4.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绿色信贷的监督指导,推动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项目的资金用途、环境效益、项目进展和经济可持续性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估,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及“洗绿”风险。系统性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逐步推进对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在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等相关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推进绿色金融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抓好组织落实,保障绿色金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绿色金融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强化统筹协调,建立重点产业、项目投融资的统筹规划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立转型金融框架及其保障措施,结合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和试点合力。
(二)强化考核评价。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运用评价结果对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大的法人金融机构依法依规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各部门在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或给予政策激励时,将绿色金融业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机构作用,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宣传,推广绿色转型发展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在全县上下形成推动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